给我自由!
一部美国的历史
作者:[美] 坎里克·方纳 (Eric Foner)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标题:给我自由!
副标题:一部美国的历史
原作名:Give Me Liberty!: An American History
译者:王希
出版年:2011-1
页数:1467
定价:152.00
装帧:平装
ISBN:9787100067669
目 录
简 介
第一部 1763年前的美洲殖民地
第01章 一个新大陆
第02章 英属美洲的开始 1607 -1660
第03章 创建盎格鲁人的美洲,1660 -1750
第04章 奴隶制、自由与1763年前的帝国之争
第二部 一个新国家 1763 -1840
第05章 美国革命 1763 -1783
第06章 内部革命
第07章 创建一个新的国家 1783 -1789
第08章 巩固共和国 1780 -1815
第09章 市场革命 1800 -1840
第10章 美国民主 1815 -1840
第三部 奴隶制、自由与联邦的危机 1840 -1877
第11章 特殊的体制
第12章 改革的年代 1820 -1840
第13章 分裂的国家 1840 -1861
第14章 自由的新生:内战 1861 -1865
第15章 "何谓自由?":重建 1865 -1877
第四部 走向世界 1870-1920
第16章 美国的镀金时代 1870 -1890
第17章 自由在国内与国外的界限 1890 -1900
第18章 进步时代 1900 -1916
第19章 为保障民主而战:美国与第一次世界大战 1916 -1920
第五部 大萧条与战争时代 1920-1953
第20章 从商业文化到大萧条:20世纪20年代 1920 -1932
第21章 新政1932 -1941
第22章 为四大自由而战:第二次世界大战 1941 -1945
第23章 美国与冷战 1945 -1953
第六部 什么样的国家 1953-2007
第24章 一个富裕的社会 1953 -1960
第25章 六十年代 1960 -1968
第26章 保守主义的胜利 1969 -1988
第27章 全球化时代的成就与失落 1989 - 2000
第28章 9·11与下一个美国世纪
简 介
方纳是当代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历史学家之一。与其代表作《自由故事》不同,《给我自由》在结构、内容、材料和写作风格等方面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给我自由》提供了一部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叙事连贯的美国历史故事,也更为全面、充分和细致地表现和反映了"新美国史学"在美国史不同分支领域中的研究成果。同时,在谋篇布局、主题设计、内容和材料取舍等方面,作者刻意追求"新美国史学"与传统史学之间的平衡。能够使读者不经获取一种更完整、更客观、更有包容性的美国史知识,而且能够得到一种对我们耳熟能详的美国历史事件、思想和人物的新的、更令人信服的历史解读。
作者简介
坎里克·方纳(Eric Foner) 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德威特·克林顿历史学讲座教授, 当代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历史学家之一。自1970年发表《自由土地、自由劳动、自由人:内战前共和党的意识形态》起,方纳在美国内战史、重建史、非裔美国人史、政治文化史等领域内著述甚丰,成就斐然。其重要著作包括:《汤姆.潘恩与革命时期的美国》(1976)、《美国内战时代的政治与意识形态》(1980)、《除了自由一无所有:黑人解放及其遗产》(1983)、《重建:美利坚未完成的革命(1863一l877)》(1988,该书获得象征美国史学界最高荣誉的班克罗夫特奖和其他学术大奖)、《美国自由的故事》(1998)和《谁拥有历史:在变化的世界中重新思考过去》(2002)。方纳是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和英国皇家科学院通讯院士,并分别在1993年和2000年当选为美国历史学家组织(OAH)和美国历史学会(AHA)的主席。方纳教授曾先后在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莫斯科大学、希伯来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担任美国史讲座教授,并荣获过哥伦比亚大学的“伟大教师”的称号。他的最新著作是《烈火中的考验:亚伯拉罕.林肯与美国奴隶制》(2010)。
译者前言
埃里克·方纳(EricFoner)是中国读者熟悉的美国历史学家。我相信,许多读者知晓方纳是从阅读他的《美国自由的故事》(以下简称《自由故事》)开始的。(1)在《自由故事》一书中,方纳教授别开生面,将"自由"作为一种美国人的生活经验,放到美国历史进程中去考察,描述了不同群体的美国人在不同历史阶段所曾拥有的美国"自由观",揭示了"美国自由"的复杂性与多面性。这种讨论"自由"的方式令人耳目一新,引起了中国学界的重视。(2)中文版出版时,恰逢中国思想界正就"自由"的内容展开一场辩论,《自由故事》为这场辩论增加了一种域外的和历史的声音,帮助澄清了国内学界对美国自由的一些误读,也把对"自由"问题的思考从哲学层面推向到制度设计层面。也许因为如此,《自由故事》为国内许多高校的不同专业采纳作为教材,同时也受到大众读者的青睐,三年之内,重印两次。在迷信经济增长的时代,一部厚重的外国史学著作能够得到读者的如此厚爱,实不多见。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给我自由!一部美国的历史》是方纳教授的新作。无疑,此书与《自由故事》有直接的关系,准确地说,它是一部以《自由故事》的主题思想和组织框架为依托的美国通史著作。《自由故事》于1998年出版后,其独特的构思、精湛的材料组织和新颖的写作风格深得学界好评,也为写作美国通史开辟了新的思路。因应学界、教育界和出版界的要求,方纳利用五年时间,以《自由故事》为基础,完成了这部1200页的两卷本通史。《给我自由》于2004年由纽约诺顿书屋出版,读者对象设定为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普通读者,刚一面世,即在众多的美国通史读本中脱颖而出,目前已为六百多所美国大学采用作为教材。中文版的翻译使用的是该书2008年的修订版。
虽然采用了《自由故事》的主题思想和组织框架,《给我自由》在结构、内容、材料和写作风格等方面却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首先,《给我自由》是一部通史著作,不是一部单纯的思想史作品,也不是《自由故事》的简单扩充。在时间跨度上,它覆盖了迄今为止的美国历史的全部历程,从前殖民地时代一直延续到二十一世纪初。在主题方面,它将美国历史的各个重要侧面------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思想、社会和环境等------都纳入到"自由"史的叙事之中,并注重讨论这些侧面相互之间的关系。相对于《自由故事》而言,《给我自由》提供了一部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叙事连贯的美国历史故事。
其次,《给我自由》也更为全面、充分和细致地表现和反映了"新美国史学"(NewAmerican History)在美国史不同分支领域中的研究成果。所谓"新美国史学"指的是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出现并逐渐成形的区别于传统美国史研究的美国史学流派,它强调"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和新社会史的研究方法,注重研究被传统史学所忽视和无视的美国群体的历史经验,并提出以多元互动的历史观来重新构建美国历史的叙事。细心的读者会发现,《给我自由》对土著美洲人(印第安人)、非裔美国人、拉丁裔美国人、妇女、移民、劳工、激进改革派等群体的历史予以了大量的关注,甚至亚裔美国人也在该书中占有了一定的位置,这在传统的通史著作中是极为罕见的。这种史学上的关注绝非只是一种喻义上的"政治正确",而是代表了美国史学界整体上在认知美国历史方面的一种深刻而真实的转向。《给我自由》之所以能够如此淋漓尽致地展现这种关注,正是因为"新美国史学"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其提供了过硬的和可信的历史素材。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给我自由》视为"新美国史学"旗下的美国通史代表作。立志钻研美国史的读者也可从本书各章提供的"深度阅读"书目中找到相关专题的最近和最佳代表作。
与此同时,《给我自由》并没有拒绝或抛弃传统美国史学研究或关注的主题,并没有走入将"碎化"的族裔或群体历史拼装组合成美国史的歧途。事实上,在谋篇布局、主题设计、内容和材料取舍等方面,方纳刻意追求"新美国史学"与传统史学之间的平衡。他希望《给我自由》既能反映不同群体美国人的历史经验,又能体现各群体历史经验之间的相关性和交叉性,并能如实呈现所有美国人共享的一种传统------即对自由的追求。读者可以看到,为传统史学所重视的美国"精英"人物和历史事件在《给我自由》中仍然占有自己的位置,但它们不再是美国历史叙事的唯一的和全部的内容,出现在美国历史舞台上的演员队伍也不再仅为传统的"精英"人物所垄断,而是增加了大量被传统史学有意过滤的或忘却的人物,包括力图摆脱奴隶制压迫的奴隶、为争取同等政治权利而奋斗的女权主义者、为批判垄断资本主义被投入监狱的社会主义者等。恢复这些群体的历史地位,发掘并解读它们的历史,使读者不仅能够获取一种更完整、更客观、更具有包容性的美国史知识,而且能够得到一种对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美国历史事件、思想和人物的新的、更令人信服的历史解读。
在写作方面,《给我自由》与其他美国通史读本相比,也颇具特色。它围绕"自由"这一主题,按时间顺序,将不同时段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思想串连起来,融为一体,构成一部前后呼应、具有内在联系的叙事。全书的史实多而不杂,繁而不乱,结构清晰,叙述流畅,既有细致入微的精彩描述,也有画龙点睛般的精辟分析,令人难忘的故事与发人深省的思想交相辉映。《给我自由》的各章还配选了称为"自由之声"的原始文献,展示了美国历史上不同时期处在不同地位的美国人对"自由"的定义和解读。这些材料在生动诠释《给我自由》的论点的同时,也带给当代读者一种强烈的历史震撼力。
在我看来,令《给我自由》在众多美国通史著作中脱颖而出的最重要原因是方纳本人,或者说,是他作为当代最优秀的美国历史学家所具备的知识积累、研究功力、文字能力和思想视野。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开始,方纳一直在美国史领域内耕耘不止,为美国内战与重建、奴隶制研究、非裔美国人史和林肯研究等领域贡献了数部经典专著;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执教多年,培养了许多目前已在美国历史学界崭露头角的历史学家,并曾两次被哥大本科生推举为该校的"伟大教师";他还先后担任过美国历史学家组织(OAH)和美国历史学会(AHA)的主席,从事过大量公共史学领域内的开创性工作;这些傲人的学术经历不仅使他对美国史的研究达到了炉火纯青、点石成金的境界,而且也赋予了他写作新美国通史著作的使命感和当之无愧的地位。(3)
方纳曾经说过,写作《自由故事》是他学术生涯中的一次"赌博",因为他当时并不确定这类的史学创新是否会赢得同行和读者的认可,或是否会达到预期的效果。《自由故事》在美国和国际学界的成功(除中文版外,该书的意大利语版和日文版也先后出版)至少说明,写作《给我自由》不会再是一场"赌博"。在我看来,方纳写作《给我自由》更多的是为了参与一场"竞争",目标是争夺塑造美国人的历史观和美利坚民族的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权。
历史知识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心理需求,也是构建包括国家在内的人类政治共同体的精神要素,每一代人都渴望了解自己的过去,都希望对过去做出解释,并通过这种了解与解释来表达对未来的期盼,施展对未来的想象。正是这种个人的和集体的心理需求(或者说"现实关怀")为史学研究、史学创作和历史教学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对于历史上由背景多元的移民组成的美国而言,历史教育更是塑造和培养公民的国家认同感的重要过程。美国小学生从四年级就开始学习本国的历史,几乎所有的大学都将历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之一,美国的公共史学十分发达,稍有历史感的"古迹"都得到政府和社区的保护;这些都说明了这个历史相对简短的国家对历史教育功能的重视,而历史学家则在这个过程中承担了创造和构建历史知识的任务。对于方纳这一代历史学家来说,传统的美国通史教材已经不能适应经过民权运动和多元文化主义洗礼的"新美国"的需要。传统美国史学以白人政治精英的历史为主体,以宣扬"天定命运"和"美国例外论"为目的,宣扬"一往无前"、"始终正确"和"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的美国历史,实际上掩饰了美国历史上的许多不正义、不自由和不平等,将一大批美国人的历史排斥在历史教科书之外,抹煞了他们对美国历史的贡献,否定了美国历史中始终存在的不同"自由观"的冲突和竞争的事实,呈现了一种并不完整和并不真实的美国历史。"新美国"需要一种新的美国历史知识,需要建立一种为所有美国人分享的历史认同。《给我自由》所代表的正是这样一种努力,即恢复美国历史本来的面目,通过表现不同群体的历史,让所有群体看到他们个人和群体的历史与美利坚国家的历史之间所存在的相关性与密切性,将那些看似分离的群体记忆变成一种全民族的集体记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培养新的、更坚实的、更可靠的国家认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社会曾就美国学生应该学习什么样的美国史问题进行了一场全国性的激烈辩论,方纳是那场辩论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我想,《给我自由》应该被视为是那场辩论所产生的最优秀的成果之一。(4)
对于中国读者而言,《给我自由》的意义也是多重的。它带给我们一种基于最新研究成果之上的美国历史知识,使我们对美利坚民族的成长与发展有更为完整和深入的了解,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美国自由的历史是一部不同的美国自由观相互竞争的历史。它同样也促使我们去思考其他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包括"自由"与"权利"(rights)和"权力"(power)之间的关系、"自由"与"不自由"和"不准自由"之间的关系、促使"自由"生长和压制"自由"发展的社会条件、国内"自由"与世界"自由"(或"不自由")之间的关系、以及在一个政治化的社会中如何公正地分配"自由"的享有等。我相信,读者会从《给我自由》中读出更多的启发。
本书的翻译自2007年底开始,历时一年,于2008年底完成初稿。其间我在宾夕法尼亚州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历史系任教并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担任系主任,暑期又前往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履行长江学者的职责,翻译工作基本上只能以见缝插针的方式进行。好在两所大学都非常通情达理,慷慨地为我提供了时间和工作条件上的支持,使我得以完成初稿和校对稿,对此我向两校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在此也向方纳教授、诺顿书屋和商务印书馆致谢。在方纳教授的帮助下,诺顿书屋提前向我提供了书稿的打印本,使我得以先睹为快,并开始翻译工作。在翻译过程中,方纳教授又不时为我释疑解惑。全书脱稿之后,国家图书馆的尹汉超先生(时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世界史研究生)无私贡献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逐字逐句通读了全稿,改正了多处笔误,并就一些译文的准确性提出了颇有见地的商榷意见。商务印书馆译作室的王明毅先生曾是《自由故事》的责任编辑,在引进本书、版权洽谈等方面做了大量周到细致的安排。本书的责任编辑张艳丽女士自始至终表现出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她的专业素养令我再次感受到商务印书馆源远流长的人文学术传统。
需要向读者说明的是,因为考量到版权转让和出版的成本,英文原版中的大量精美插图、地图和表格不能如数以彩图方式纳入到中文版中,附录和索引也因长度的关系而不得不忍痛割爱,这是令人感到遗憾的。虽然这些删减并不影响读者对全书内容的汲取与欣赏,我仍觉得有必要向读者表示歉意,并希望得到谅解。
王 希
2010年10月
注 释:
(1)[美]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
(2)国内学者对《美国自由的故事》的部分评论,见:刘军:"多彩的自由之旅——读《美国自由的故事》",《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1期;李剑鸣:"对美国自由的一种历史阐释——评埃里克·方纳的《美国自由的故事》",《世界历史》,2004年第1期;李宏图:"重叙自由的故事——读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学海》,2007年第2期。
(3)关于方纳的学术生涯和学术成就的介绍,见:王希:"方纳:一个并非神话的故事(代译者的话)",载前引《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13-534页。
(4)关于这场辩论的介绍,见:Gary Nash, Charlotte Crabtree, and Ross E.Dunn, History on Trial: Culture Wars and the Teaching of the Past (New York:Knopf, 1997);王希:"何谓美国历史?——围绕《全国历史教学标准》引起的辩论",《美国研究》1998年第4期,第7-40页。
第一部 1763年前的美洲殖民地
美国历史上的殖民地时代是一个充满巨变的时代。来自四大洲——北美、南美、欧洲和非洲——的人民突如其来地在北美不期而遇。这一时期也开启了自由历史上的新时代。但是,早期欧洲人对北美和南美的探险动力并非来自于对自由的追求。欧洲与美洲大陆的接触可以说是前者在寻求通往亚洲的海上通道时一个意外的结果。这个结果却很快引发了欧洲帝国之间一场旷日持久的权力角逐。随着欧洲与美洲接触的开始,欧洲各帝国纷纷争先恐后地进入美洲大陆,开始了征服土著居民、建立殖民地和掠夺新大陆资源的事业。
当欧洲人抵达西半球时,这里已经是成千上万的当地人的家园。在今天美国国土边界线之内,存在着众多的印第安人社会。他们以农业耕种、狩猎和捕鱼为生产方式,拥有自己的语言、宗教习俗和仪式,也拥有自我管理的方式。欧洲人来临之后,这些部落都经历了突如其来的变化,包括直接卷入到世界市场之中,欧洲人所带来的疾病和流行病更使许多土著部落惨遭灭绝。
那些在后来构成美国的殖民地有着极为不同的起源。弗吉尼亚是英国人在北美建立起的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它由一个私人公司创建,目的是通过探险来获取黄金,开拓横跨大西洋的海上贸易。英王将大量的土地赠予那些与王室关系密切的英国家族,得到赠予的人以业主的身份创建了马里兰和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纽约最初为荷兰人所创建,后来却被英国人作为战利品收入囊中。有一些宗教群体,希望逃避英国的宗教迫害,按自己所理解的圣经教旨来建立社区,这些群体创建了位于新英格兰的宗教殖民地。
17世纪,因为内部存在激烈的权力斗争,所有的英属殖民地都经历了痛苦的社会冲突。殖民地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始终处于紧张的状态,有时甚至是充满了暴力。17世纪40年代英国经历了一场血腥的内战,1688年又将国王詹姆斯二世予以废黜。其间所产生的宗教和政治分歧在殖民地也引起了反响和震荡。与此同时,欧洲帝国间的战争也蔓延到了北美大陆。尽管如此,在经过艰难困苦的创业阶段之后,北美英属殖民地迎来了人口与经济活动的增长。18世纪时,英属殖民地的非印第安人人口在数量上已经远远超过法国和西班牙殖民地上的同类人口的数量。
在所有的英属殖民地中,经济与政治生活的主宰者是那些殷实富足的土地拥有者和商人。与此同时,对于无数的其他殖民地居民来说,殖民北美也使他们得到了在祖国从不曾有过的机会,包括拥有土地、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及拥有投票权。每个英属殖民地都建立了一个经选举产生的殖民地议会,议会与伦敦委任的殖民地总督分享着权力。尽管程度有限,但这种自治政府形式与法兰西和西班牙帝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后者缺乏任何代议制的政治机制。所有这些在17世纪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英格兰人移民到北美定居,并在18世纪吸引了更多的来自爱尔兰、苏格兰和欧洲大陆的人。
殖民者能够享有这些自由,其前提是数以百万计其他人的自由的缺失。对于西半球的土著居民来说,欧洲人的殖民活动不仅带来了致命的疾病传播,而且还剥夺了他们原有的土地拥有权,甚至把他们变成了被奴役的劳动力。成千上万的非洲人被迫背井离乡,被贩运到新大陆,在巴西、加勒比海岛屿和英国在北美大陆的殖民地上,充当种植园中的劳动力。即便在欧洲移民人口中,大部分人来到北美时,也并非是完全自由的。许多人的身份是契约奴,他们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为那些给他们支付跨洋旅费的人充当若干年的无偿劳动力。
许多现代的自由观念在殖民地时代的美洲并不存在,或者说,自由是以一种与今天完全不同的方式而存在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是前所未闻的——相对于男性白人公民来说,妇女、非白人和无产者能够享有的权利要少得多。在今天,经济自由主要指一个人能够参与一个不受约束的市场活动,在殖民地时代,其含义是指一个人拥有(经济上的)独立性——拥有土地或店铺,无须仰赖他人求取生活。大多数殖民地都设有官方教会,即便是那些致力于追求宗教自由的人,也拒绝让其他人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一个人如果在演说或写作中对殖民地政府提出批评,他很有可能因此而遭受监禁和锒铛入狱的处罚。
尽管如此,与自由相关的思想却在欧洲人殖民美洲的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其成为一种堂而皇之、名正言顺的事业。西班牙人和法国人声称,欧洲殖民活动给土著印第安人带来了先进文明和罗马天主教的教义,将他们从野蛮与蒙昧之中解救出来。英国人则坚持,印第安人若要想获得真正的自由,必须接受英国人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包括皈依新教。此外,英帝国扩张之时也正好是自由被看作是英格兰民族特征的时候。新大陆上的每一个殖民地都实行了奴隶制。在许多殖民地中,奴隶制是经济生活的基础。然而,包括北美殖民者在内的大多数英国人,却骄傲地宣称他们享有"英国人的自由",即一套在英国人中通用的权利,包括不受政府权力的任意干涉。因此,自由的享有与自由的缺失在北美英属殖民地上同时得以扩展,这些殖民地最终将演变成为美利坚合众国。
第一章 一个新大陆
[大事年表]
公元前7000农业耕种在墨西哥和秘鲁得以发明
公元前5000---公元1000坟墩建造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大量出现
900---1200霍皮人与祖尼人部落建立城镇
1000维京人跨越大西洋抵达纽芬兰
1142---1451易洛魁人组建大联盟
1430年代古滕堡发明活字印刷术
1434葡萄牙人开始在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海岸进行探险活动
1487巴特洛梅奥·迪亚斯抵达好望角
1492哥伦布首航新大陆
1497约翰·卡伯特抵达纽芬兰
1498瓦斯科·达·伽马开始向印度洋航行
1500佩德罗·卡布拉尔宣称巴西为葡萄牙所拥有
1502第一批非洲奴隶被贩运到加勒比海岛屿
尼古拉斯·德·奥万多在伊斯帕尼奥拉岛上建居住地
1517马丁·路德以《九十五条论纲》发起新教改革运动
1519赫尔南·科尔特斯抵达墨西哥
1530年代皮萨罗征服秘鲁
1542西班牙颁布《新法》
1608尚普兰建立魁北克;哈得孙宣称拥有纽芬兰
1610圣菲城建城
1680普韦布洛起义
第一批美洲人
美洲的开拓
美洲大陆上的原住民与欧洲人或非洲人一样,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他们讲的是数百种不同的语言,居住在无数个不尽相同的社会之中。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在15000年前至60000年前之间通过跨越白令海峡来到美洲的渔猎者的后裔。至于这些人来到美洲大陆的具体时间和方式,考古学家们仍在进行激烈的争论。其他人则有可能是通过海路从亚洲和太平洋岛屿来到美洲。大约14000年前,在冰川纪的末期时代,冰川消融,大陆带的连接之处为海水所淹没,将西半球与亚洲大陆永远地分离开来。
北美和南美的历史并非始于欧洲人的来临。新大陆对于欧洲人来说是新的,但对于那些在此地定居的人来说,这里早已是古老的家园。西半球早已见证了人类自身历史的诸多变迁。首先,早期居住者及他们的后裔逐渐蔓延到美洲的两个次大陆,并在11000年以前就抵达了南美洲的最南端。随着气候变暖,他们追捕的大型动物——包括长毛型哺乳类动物和巨型犀牛——逐渐地消失绝迹,他们因而也曾面临过食物危机。约在9000年之前,即农业在近东(NearEast)区域得以发明的同一时期,农业种植也开始在今天的墨西哥和安第斯山脉地区出现,并传播到美洲大陆的其他地区,这使得定居性文明的产生成为可能。在整个西半球,玉米、瓜类和豆类作物构成了农业的基础。但圈养牲畜(livestock)的缺少限制了西半球农业的发展,美洲人在种植农作物时没有翻耕土壤的习惯,也不曾使用过天然的肥料。
美洲大陆上的印第安人社会
当欧洲人来到美洲时,这里早已不是空旷无人的蛮荒之地。西半球上已经有了自己的城市、道路、河水灌溉系统、发达的贸易商道网络以及可与金字塔媲美的庙宇。后者的壮丽至今仍令人浮想联翩,迷惑不解。阿兹特克帝国的首都特洛奇提特兰城(Tenochtitlán)位于今日墨西哥的境内,那里曾住有25万人,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它拥有雄伟壮丽的庙宇、金碧辉煌的皇宫以及可与欧洲各国首都媲美的中心市场。整座城市看上去"犹如一座魔力制作的海市蜃楼",一位最先见到这座城市的欧洲人曾这样描述道。阿兹特克帝国的南面是印加帝国。它位于今日的秘鲁,拥有大约1200万人口,所有人通过一套长2000英里、沿安第斯山脉修建的复杂的道路桥梁系统而联结成一体。
当欧洲人来到今日美国境内时,这里已经居住着各种不同部落的土著居民,但北美印第安人文明还没有发展到像南美的阿兹特克和印加文明所具有的规模、辉煌和在组织上完整统一的程度。北美印第安人缺乏欧洲人所熟练掌握的技术,如金属工具、机器、火药以及远程航海所必需的科学知识。墨西哥以北的土著文明未能发明出读写文化(literacy)(虽然有些部落文明曾用树皮或兽皮来制作地图)。因为缺乏马或牛之类的圈养动物,北美土著居民也没有带轮的交通工具。他们的"落后"成为了欧洲人征服他们的主要理由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印第安人社会不断改进农业种植、狩猎、渔业生产,发展出了自己的政治权力体制和宗教信仰体制,并构建了范围广大的贸易和通讯网络。
密西西比河流域的筑墩人
北美大陆上至今还保留一些令人惊叹的早期文明的建筑遗址。大约3500年前,也就是在埃及人建造金字塔之前,在今天的路易斯安那州境内的一个峭岩上,土著美洲人建造了一连串巨大的半圆形土墩,下面是急速流淌的密西西比河。这个当今以波弗蒂角(PovertyPoint)闻名的地方曾经是一个商业和政治中心,该地的居民建立起穿行于密西西比河和俄亥俄流域的贸易线路。考古学家在今天的明尼苏达州和加拿大境内发现了铜器,在印第安纳州内发现过开采出来的燧火石。
早在哥伦布航行发生的一千多年以前,俄亥俄河流域就存在着一批"筑墩人"(1),与半个大陆保持着贸易关系。18世纪的欧洲定居者曾经见到过这些人建造的大型土墩群,故将他们称为"筑墩人"。在筑墩人文明衰落之后,密西西比河的另外一个文明接着兴起,集中在名叫卡霍基亚(Cahokia)的城市,位于今天的圣路易斯城附近。这座城市设有围墙,在1200年时约有10000到30000居民。这里的居民也建造了大型的土墩,最大的有一百多英尺高,顶部还有一座庙宇。我们对卡霍基亚的政治与经济结构知之甚少。但在当今的美国境内,它曾经是人口最多的定居社区,直到1800年左右时,纽约和费城的人口才超过了它。
当今波弗蒂角的空瞰图。数千年前,早期的土著美洲人曾在此以巨大的半圆土墩为中心,建立起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
西部的印第安人
在今天亚利桑那州东北部的干旱土地上,霍皮人(Hopi)和祖尼人(Zuni)及他们的祖先在那里以定居部落的方式生活了300年之久。在900至1200年间的文化鼎盛时期,这里的人曾建立起大型的、经过设计的集镇,在当地的峡谷中建立起多家庭的群居区,建造了具有蓄水和分流功能的堤坝和运河,并与包括来自墨西哥中部和密西西比河流域的部落进行贸易往来。他们最大的建筑坐落在新墨西哥州的查科峡谷,称为"美丽的普韦布洛"(PuebloBonita),有五层楼高,600多个房间。直到19世纪80年代,相同规模的建筑才得以在美国建造。
这些位于当今亚利桑那州谢利峡谷(Ca?onde Chelly)地区的悬崖峭壁居住点大约是在公元300到1300年之间建造的。照片拍摄于1873年。
在这些社区可能因为干旱而衰落之后,幸存者迁居到东部和南部,在那里建立起村庄,改良了沙漠农作物的种植技术,并配以水利灌溉系统,开始种植玉米、豆类和棉花等。当西班牙人在16世纪第一次见到这些印第安人的时候,他们把后者称为"普韦布洛印第安人"(PuebloIndians,意思为"村落印第安人",因为他们居住在规模很小的村落中,或用西班牙语说,居住在"小村落"之中)。
太平洋海岸是另外一个人口密布的地区,数百个独特的印第安人群体居住在相互独立的村落里,基本上靠捕鱼为生;他们捕捉海洋哺乳动物,采集植物和果类。每年有大约2500万条大马哈鱼涌入哥伦比亚河,为印第安人带来充足的食物。在北美大平原地区有成群的水牛——这是史前巨型野牛的后代——许多印第安人因此成为猎手(在西班牙人将马匹引入美洲之前,印第安人是靠步行来追赶动物的)。其他的印第安人则居住在从事农业耕种的部落中。
北美东部的印第安人
在北美东部,从墨西哥湾到今天的加拿大,住满了数百个不同部落的印第安人,他们居住在城镇和村落里。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种植的玉米、瓜果和豆类,配之以鱼类、猎获的野鹿、火鸡和其他的动物。印第安人的贸易通道在北美大陆东部穿梭不断。部落之间经常因为争夺物品、抓捕部落成员或为亲友复仇而相互交战。他们也展开外交谈判,并达成和约。15世纪之前,几乎没有什么集权体制的权威存在,后来因为建立和维持区域秩序的需要,不同的联盟和同盟开始成立。在东南部,乔克托(Choctaw)、切洛基(Cherokee)、奇克索(Chickasaw)等部落各自联合起一些城镇,组成了松散的联盟。在今天的纽约和宾夕法尼亚,五个易洛魁人(Iroquois)部落——包括莫霍克(Mohawk)、奥莱达(Oneida)、盖育卡(Cayuga)、塞尼卡(Seneca)、奥农多加(Onondaga)——组成了一个和平大联盟,给该地区带来了一个稳定的局面。每年由来自五个部落的代表所组成的大议会(GreatCouncil)都要开会,商讨相互之间如何对付外族人的行动计划。
在欧洲人到来之时,土著美洲人社会最醒目的特征是它无可争议的多样性。每个群体有自己的一套政治制度和宗教信仰,北美大陆上同时存在着数百种相互不通的语言。印第安人根本没有"美洲大陆"或"西半球"这样的概念。他们也不把所有的印第安人自己看成一个单一和统一的民族;这个概念是由欧洲人发明的,在许多年后才为印第安人所接受。印第安人的认同建立在关系最亲近、最直接的社会群体基础上——一个部落、村庄、首领或一个联盟。当欧洲人来到北美时,印第安人只将他们看作是许多外族中的一个,他们最初只是想如何利用这个新群体来增强自己在与其他土著部落打交道时的力量和地位,而不是在他们内部如何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印第安人与"白"种人之间的鲜明对比和分立是到殖民地时代后期才出现的。
土著美洲人的宗教
尽管如此,北美大陆上不同的印第安人社会分享一些共同的特征,他们的生活与那些与农业种植和狩猎活动相关的宗教仪式有着密切联系。他们相信,神灵的威力遍布世间的每个角落,神的灵魂依附在所有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东西上——动物、植物、树木、水和风等。他们希望通过宗教仪式,借助强大的非自然力的帮助,来为人类的利益服务。在某些部落,狩猎者举行各种仪式来安抚和平息那些被他们杀死的动物的灵魂。其他的宗教仪式则是希望获取大自然的神力来保障来年农作物的丰收或驱魔避邪。印第安人村落中也举行盛大的宗教仪式,对此活动的参与有助于界定部落成员的归属。在所有的印第安人社会中,那些拥有施行超自然力能力的人——如巫师、懂医术之人和其他宗教领袖人物——往往占据着受人尊重和拥有权威的位置。
印第安人的宗教并不明显和刻意区分自然与超自然、世俗与宗教活动。在某些方面,印第安人的宗教与欧洲民间流行的大众精神信仰有些相似。大多数印第安人认为,在精神世界等级的顶端,矗立着一位单一的创世者。但几乎所有到新大陆来的欧洲人都认为,印第安人急需被归附到一种真正的基督教信仰之中。
土地与财产
印第安人对于财产的态度同样令欧洲人感到不可理喻。一般来说,村落首领将土地分配给不同的家庭耕种一个或数个季节,并留出某些特定的区域为狩猎之用。没有分配和保留的土地则可任意使用,印第安人家庭有土地的使用权,但不拥有土地本身。土地是狩猎和种植社区从事经济活动的基础,但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土地是一个共同享有的资源,不是一种经济商品。19世纪时,印第安人领袖布莱克·霍克(BlackHawk)曾解释了为什么土地不能被买卖的原因:"伟大的神灵把土地送给他的子孙们去赖以谋生,为了他们需要的粮食而耕种,只要他们居住和耕种土地,他们对于土地就有权利。"很少有印第安人社会会认为,一旦一块土地被圈起来之后,就成了某家人的永久性财产。在欧洲人来临之前,北美大陆是没有土地买卖市场的。印第安人也不处心积虑地积蓄财富和物品。尤其是在密西西比河以东,村落住过几年后就会因土地效力减弱或猎物数量减少而迁徙,积累和拥有各种财富几乎没有意义。但在印第安人社会中,地位的高低也是很重要的。部落的领袖通常来自为数不多的家庭,酋长的生活要比其他的部落成员更为显赫,但领袖的名望通常来自于他们愿意与人分享物品,而不是为自己聚敛财富。
也有少数印第安人社会奉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在纳齐兹人(Natchez)中(这是密西西比河流域"筑墩人"文明的后裔),酋长或"伟大的太阳"位居社会等级的顶端;在他之下是贵族,或"较小的太阳";在贵族之下的则是普通人。总的来说,在印第安人社会中,财富的重要性比在欧洲人社会中要少得多。慷慨是最有价值的社会素质,礼物馈赠是印第安人社会基本的道德底线。例如,贸易不仅仅是意味着商品的流通和交换,与之相伴的是互赠礼物的隆重仪式。作为印第安人经济的一个中心环节,它将不同的印第安人社会编织起来,组成一个相互具有利益关系的网络。尽管印第安人从未有过欧洲上层享有财富的经验,但在正常情况下,印第安社会中无人会挨饿或经历欧洲社会那种极度的贫富不均。"他们中没有乞丐",英国殖民者领袖罗杰·威廉斯(RogerWilliams)在观察新英格兰地区的印第安人之后这样写道。
性别关系
大多数印第安人社会中的性别关系也与欧洲人的性别关系有着明显的不同。家庭成员的资格界定了妇女的生活状态,但妇女可以公开与男性建立婚前的性关系,并可选择与丈夫离异。尽管并非所有的部落如此,但大多数印第安人社会属于母系氏族社会,也就是说,部落中的家族成员或亲属关系群是以子女成为母亲家庭的成员、而不是成为父亲家庭的成员为传统的。部落领袖几乎都是男性,但妇女在一些宗教仪式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女性中的长辈人物也经常协助挑选男性部落领袖的工作,并参加部落会议。在英国的法律体系下,已婚男性掌管着家庭财产,妻子不具有独立的法律身份。相反,印第安人妇女拥有住房和工具,丈夫一般要搬来与妻子的家庭同住。在印第安人社会中,男人是要对社区福利做出贡献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在狩猎中的骁勇获胜、或在西北部的太平洋沿岸靠鱼网和鱼叉来捕鱼以展现男性的气质。由于男人们不得不经常外出狩猎,妇女不仅得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还要负责主要的农耕种植工作。在西南部的普韦布洛印第安人社会中,因狩猎活动较少,男人成为了主要的种植者。
欧洲人对印第安人的印象
欧洲人往往采用两种极端的眼光来看待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要么被看成是"高贵的野蛮人",优雅、友善,在某些方面甚至比欧洲人更为优秀,要么被看成是未开化的和凶狠的野蛮人。来自佛罗伦萨的乔瓦尼·达·维拉扎诺(Giovannida Verrazano)1524年时曾沿北美东海岸由北向南航行,他将自己遇到的印第安人描述成是"体形和体质都十分优美"的人(比起大多数的欧洲人来说,印第安人的饮食可能更有营养,因此,最初在印第安人的眼中,欧洲的新来者反而显得羸弱和难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印第安人的负面印象逐渐超过了正面印象。早期欧洲人把印第安人视为野蛮人,这种印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宗教、土地的使用和性别关系。无论来自欧洲哪个国家,欧洲人都认为印第安人并不拥有真正的宗教,或者说,他们干脆就是在祈祷和信仰魔鬼。他们的巫师和药材郎中不过是一群"巫医"(witchdoctor),他们的各种仪式或礼仪最多不过是一些迷信方式,他们秉持的所谓世界因神力的存在而具有生命的信仰不过是在信奉一群"虚假的上帝"。基督教并不为土地的商业使用设置障碍,有时甚至还予以鼓励,因为在欧洲人看来,真正的宗教应能推动文明的进步。印第安人将自然看成是一个充满灵魂的世界,欧洲人却将自然视为一种潜在的商品组合、一种经济机会的来源。
在英国殖民化运动的早期,一个英国牧师曾经问道:"我们有什么权利或者理由闯入这些野蛮人的领土,从他们手中夺走原本属于他们的遗产,并在他们的领土上扎根生长?"欧洲人启用了印第安人特定的使用土地的模式和财产观来回答这个极为窘迫的问题。西班牙人通过征服占领权和教皇的权威来占有美洲的领土,英国人、法国人和荷兰人则声称,印第安人从未真正"使用"过这片土地,因此也就不曾对其具有拥有权。尽管印第安人已有极为成熟的农业和兴旺发达的城镇,欧洲人却经常将他们视为没有定居点的游牧民族。北美的土地被看作是无人拥有的荒原,等待着后来者去耕种和改良。欧洲的拓荒者们相信,只要将自己的劳动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可以使自己获得土地拥有权,而这恰恰是印第安人没有做到的事。
印第安人妇女在播种,男人在开地破土。这是西奥多·德布瑞基于雅克·勒莫因·德·莫古(JacquesLe Moyne de Morgues)的画作之上创作的雕版画。
从印第安人的劳动性别分配制和母系家庭结构中,欧洲人所看到的是软弱的男性和被虐待的妇女。作为印第安人男性主要职业的狩猎和捕鱼在欧洲被看成是一种休闲活动,不是"真正的"工作。因为印第安人妇女在田间劳作,欧洲人将她们的劳作视为缺乏自由的表现。一位英国评论家说:"她们比奴隶好不到哪里去。"欧洲人认为印第安人男子"缺乏阳刚之气"——他们因在家庭中过分软弱无能而不具有在家里发号施令的权威,也无法限制妻子开放式的性生活;与此同时,他们又很懒惰,迫使妻子不得不从事大部分的生产性工作。在整个北美,欧洲人鼓吹妇女应该守在家里管理家务,男人应在家庭内部行使更大的权威。欧洲人相信他们对印第安人的征服是给后者带来自由——享有真正的宗教、私有财产的自由和将男人和妇女从不文明的、非基督教的性别角色中解脱出来。
印第安人的自由,欧洲人的自由
印第安人的自由
新大陆上的土著居民所理解的自由是什么呢?许多欧洲人也认为印第安人象征着自由。一位殖民地官员写道:"易洛魁人拥有一种十分纯粹的自由观,他们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高人一等的观念和做法,从他们的领土上驱逐了一切形式的奴役。"但大多数欧洲人很快地认为,"自由"的概念对印第安人社会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早期的英法人编写的印第安人语言词典中没有"自由"一词(freedom或liberté)。一位从事贸易的商人写到,印第安人的词汇中也没有"描述暴政、武断的国王、受压迫的或俯首听命的臣民之类的词"。
的确,欧洲人之所以把印第安人视为野蛮之族,原因之一是印第安人并不生活在固定有序的政府或规范成章的法律管理之下,他们对权威毫无敬畏之心。一位宗教牧师写道,"他们是在一种没有限制和约束的自由之中走完从出生、成长到死亡的人生历程的。"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过于自由了,以致缺乏秩序与纪律这些欧洲人眼中的文明素质。16世纪中叶的一位名叫理查德·伊登(RichardEden)的英国作家写到,即便是奴隶制,也比与欧洲人接触之前的印第安人状况更为可取,他将那种状况描述成为是"一种充满恐怖的放荡不羁和无法无天,而不是一种自由"。所以,当乔瓦尼·达·维拉扎诺说印第安人是生活在纯粹的自由之中时,他并非是在赞赏印第安人。
为当代人们熟知的自由观念是将自由看成一种个人的独立,并经常是基于对私有财产占有之上的个人独立。这种观念对于大多数印第安人社会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印第安人有自己的自由观念。尽管买卖奴隶的做法并不存在,但在有些印第安人社会中存在着小规模的奴隶制。所以,个人自由是受人奴役的对立面,印第安人对这一点的认识是清楚的。他们对有些欧洲人企图将他们贬低为奴隶的做法极为痛恨。
尽管人人都需为自己着想,并不一定要跟随和参与集体的决策,但印第安人相互之间判断对方的底线却是,人们是否尽力达到了广为接受的正当行为标准。比个人独立和自由更为重要的是家族成员的联结、服从个人的精神需要以及社区的福利与安全。在印第安人文化中,群体的自主和自决权,以及带有归属和联结的相互责任感,比个人自由更为重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欧洲人把他们的自由语言带来北美,自由也将成为印第安人全力以赴所力争的一种价值。这种价值的产生正是印第安人被贬为欧洲殖民者的附庸这一过程的必然内容。
基督教的自由
在殖民化运动前,欧洲人有许多种不同的关于自由的观念。有的与古希腊城邦国家一样悠久古老,其他的则产生于近代欧洲。有些概念为当代的自由思想奠定了基础,其他的在今天看来则是相当陌生。自由不是一个单一的思想,而是一组特殊的权利、特权,这些权利多为少数部分人所享有。
一种颇为欧洲人熟悉的概念是将自由看成一种道德和精神条件,而不是一种政治或社会地位。自由意味着抛弃带有原罪的生活,无条件地接受耶稣基督的教诲。正如《新约全书》所宣称的,"凡上帝精神所到之处,就有自由的存在"。在这个定义中,服从与自由是一种相互肯定、而不是相互矛盾的状态,因为接受了基督教诲的人在"从原罪之中获得解脱"的同时,也成为了"上帝的仆人"。
"基督自由"与后来的宗教宽容思想没有任何联系,后者在殖民化运动前几乎不存在。欧洲所有国家都有一个官方教会(established church),它负责决定什么形式的宗教信仰是可以接受的。持异见者不仅要受到来自国家的迫害,还要遭受教会权威方面的责难和谴责。宗教统一被看成是公共秩序得以维持的关键;现代人认为,一个人的宗教信仰与实践是个人选择的私事,不是一种法律上的职责,这种思想在当时几乎是闻所未闻的。16到17世纪肆虐欧洲大陆的宗教战争的焦点不是个人是否有权选择哪一个教会中进行信仰活动,而是哪一种宗教应该在某一帝国或地区主导天下。
自由与权威
在世俗定义上,自由与服从一个更高级的权威是相等同的,这说明,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是对法律的服从,而不是法律上的无政府主义。亚里士多德将法律视为自由的"拯救者",而不是它的敌人。将自由与法治等同起来,并不意味着所有居民都享有同等程度的自由。近代早期的欧洲社会里等级森严,社会地位的分界十分鲜明,从国王、世系贵族到都市和乡村中的穷人,在地位上都有鲜明的区别。地位上的不平等根植于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之中。国王声称他是经上帝授权而统治国家。地位高贵者要求地位低贱的人对他表示恭敬服从。不到5%的人口垄断着英国的经济财富和政治权力。
在欧洲的家庭中,男人拥有控制妻子和子女的权威。根据广泛使用的、名为"代理权"(coverture)的法律原则,当一位女子出嫁时,她必须放弃自己的法律身份,这个身份将由她丈夫的法律身份所"代理"。她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或签署合同,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她才能上法庭寻求与丈夫离婚。丈夫代表全家来操办商务、在法庭作证等。他拥有妻子对他的"陪伴权",包括妻子对家务劳动和性关系的提供。
在整个欧洲,家庭生活的秩序依赖于男人的主宰和女性的服从。16世纪的作家公开地将国王对于臣民的权威与丈夫对于他家庭的权威进行比较。两者均源自上帝,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们引用《新约全书》为证:"如同男人是女人的头领,基督是教会的首领。"两种权威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受到挑战,因为对权威的挑战必然威胁到社会秩序的稳定。
自由(Liberty)与权利(Liberties)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自由意味着对自己的社会地位要有自知之明,要忠实地完成属于自己位置的各种责任。大部分人并不享有带有经济独立的那种自由。财产资格和其他的限制将选民人数限制在男性成年人口极少的一部分人中。法律严格要求雇工必须绝对服从主人,违反劳工合约者将遭到刑法的严惩。
欧洲的自由思想仍带有中世纪的痕迹,当时"自由"(liberties)意味着正式的、具体的特权,如自治权、免除服役和税收权,或王室赐予某些群体或个人的从事某一指定行业的权利、王室诏令或王室的购买等。一部法律词典将"自由"定义为"一种特权......人们通过它有可能享有其他普通臣民无法享有的某些利益"。譬如,只有那些享有"城市的自由"的人才能从事经济活动。许多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并不存在。法律规定了可以容忍的宗教信奉祈祷形式。政府对自己不喜欢的出版物经常进行打击和镇压,批评当局的人可能给自己带来被监禁的麻烦。在英国,议会下院的议员在开会时享有言论自由,但普通民众并享受不到这种权利。个人独立为社会中一小部分人所专有。这说明为什么当局认为"流民"——那些没有固定和正常工作的人或那些位于上流社会监控之外的人——是很具有危险性的群体。尽管如此,每个在新大陆进行殖民活动的欧洲国家都声称自己是在为本国人民和土著美洲人传播自由。
欧洲的扩张
亚当·斯密指出的与1492年哥伦布航行相关联的第二个开辟性事件,是葡萄牙航海家发现了从非洲南部绕行前往亚洲的海上通道,这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欧洲对美洲的征服始于它寻求通向印度、中国和东印度群岛的意外结果,这些地方是丝绸、茶叶、香料、瓷器和其他奢侈品的来源地,这些物品也是早期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这种贸易是经由陆上通道进行的,从中国和南亚到中东和地中海区域。利润与宗教虔诚——要求消除伊斯兰的中间商和为基督教西欧赢得有利可图的贸易的愿望——结合起来,激发了寻求通往亚洲直接通道的努力。
葡萄牙人的航海探险
15世纪初,人们也许可以预见中国将成为第一个全球性帝国。中国的海船比欧洲国家的船只在规模上要大许多,并已经航行到了印度洋和东非海岸。如果他们继续西行,也许能够抵达北美。但作为一个富有的、以土地为根基的帝国,中国感到无须进行海洋探险的事业。1433年之后,政府不再进行、不再资助这样的活动。这样,远洋探险的事业就轮到由葡萄牙人来进行。葡萄牙位于伊比利亚半岛的西部角落,远离通往亚洲的陆上通道,此刻利用航海和工业的新技术,开始了对大西洋的探险活动。
轻快帆船——一种可以轻便进行远程航行的帆船——和指南针及象限仪等的发明与运用,使海员能够更准确地判断航船位置和航行方向,这些新设计和新技术的运用也使葡萄牙人能够顺沿非洲海岸南行后并重返葡萄牙。葡萄牙探险者们的最初希望是找到非洲黄金的来源地。在过去数个世纪以来,这些黄金一直都是通过商旅篷车队在穿越撒哈拉大沙漠后运达非洲北部和欧洲的。这项运送和买卖黄金的商业需要穿过位于撒哈拉南部边缘的非洲帝国马里,它是欧洲黄金的主要来源地。1400年左右,从经济重要性的角度来看,它一点也不亚于与东方的贸易活动。但是,如同后者,它也处于穆斯林商人的控制之中。
葡萄牙与西部非洲
今天,非洲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大陆,但在15世纪,它却拥有名扬四海的财富。1324年,马里的统治者曼撒·穆沙(MansaMūsā)曾进行过一次声势浩大的前往麦加城进行朝拜的活动,一路上他掷金无数,导致沿途的黄金价格大跌,多年后得不到恢复。1434年以前,欧洲的海员和水手从未亲眼见过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海岸,也从未涉足过马里以南的森林王国,而那里才是真正的黄金矿藏所在地。1434年,一艘葡萄牙船从西部非洲带回了一枝带叶的迷迭香,从而证实了航船可以航行到撒哈拉以南,而且能够返回。葡萄牙的海船逐渐地顺沿西非海岸南下,在1485年,他们抵达了贝宁城(Benin)。这是一座气势雄伟壮观的城市,该城工匠制作的铜雕塑不仅在艺术上精美绝伦,而且在铸造工艺上也是相当精湛细腻,至今仍令人赞赏不已。葡萄牙人在非洲西部的海岸建立起了筑有工事的贸易城堡,因商人在当时被称为"代理商"(factors),所以,这些贸易城堡也被叫做"代理工厂"(factories)。这些"代理工厂"所赚取的利润极大地刺激了其他的欧洲帝国,它们也步葡萄牙的后尘来到了西部非洲海岸。
1668年出版的一幅雕版画,展示西部非洲海岸贝宁城外国王的行进队伍。这幅画作展示了这座城市的规模、它是一个政府、贸易和艺术的中心。
非洲的自由与奴隶制
在欧洲人来临之前,非洲大陆已经实行过奴隶制。传统意义上的非洲奴隶通常是罪犯、欠债不还的人或战俘。他们一般在主人的家庭里做工,享有一些明确界定的权利,如可以拥有财产、可以与自由人通婚等。他们获得自由的事情也会时常发生。奴隶制是数种劳动力制度中的一种,与后来新大陆上大部分地区出现的奴隶制不同的是,非洲的奴隶制不是当地经济的基础。葡萄牙人以及其他欧洲人的到来,加速了非洲内部奴隶买卖的活动。1450到1500年间,至少有10万非洲奴隶被贩卖到西班牙和葡萄牙。1502年,第一批非洲奴隶被运送到加勒比海的海岛上。关于横跨大西洋的奴隶贩卖贸易及其对非洲大陆的影响,将在第四章中进一步讨论。
在抵达西部非洲海岸之后,葡萄牙的探险者继续向南推进他们的探险活动。巴特洛梅奥·迪亚斯(BartholomeuDias)在1487年抵达了非洲大陆南端的好望角。1498年,瓦斯科·达·伽马(Vascoda Gama)绕过好望角,抵达了印度,从而证明了从海上通道航行到印度的可能性。葡萄牙当时的人口不足100万,但它却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海洋贸易帝国,在印度、中国南部和印度尼西亚都有自己的贸易基地。它取代了意大利的城邦国家,成为与东方交往的主要商业伙伴。但在达·伽马抵达印度前的六年,克利斯托夫·哥伦布却相信,自己从海上向西航行,发现了一条新的通往中国和印度的海上通道。
哥伦布的航行
哥伦布是来自意大利北部重要海港城市热那亚(Genoa)的探险者,具有丰富的航海经验,且胆量过人。他早年曾长期在地中海和北大西洋海域航行,研究海流和风的种类。如同时代的航海家一样,他知道地球是圆的。但他却大大地低估了地球的体积。他认为,如果向西航行,他可以较快地穿过大西洋抵达亚洲大陆。当时欧洲无人知道在西南3000英里之外还存在着两个巨型大陆。大约在公元1000年时,维京人曾从格陵兰岛航行到纽芬兰,还在那里建了一个定居点,取名为"芬兰德"(Vinland),位于今天被称为"海蜇湾"(L'Anseaux Meadows)的地方。但这个定居点几年后被放弃。维京人的探险故事,后来也完全被人们忘却了,仅保留在挪威民间传奇的记忆之中。
为了完成他的航海计划,哥伦布在全欧洲寻求资助,他的哥哥巴特洛梅奥甚至前往英格兰向亨利七世寻求帮助。大多数人都认为哥伦布低估了地球的体积,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他的计划难以得到赞助。最后,西班牙国王斐迪南和女王伊莎贝拉同意成为哥伦布的赞助人。斐迪南和伊莎贝拉在1469年的婚姻将阿拉贡和卡斯蒂利亚两个王国联合起来。1492年,他们完成了"重新征服"的大业——将西班牙从摩尔人手中重新"夺回来"。摩尔人指曾占领伊比利亚半岛长达数世纪之久的北非穆斯林人。对格林纳达(Grenada)的占领完成了西班牙的领土统一大业。为了保证境内的宗教统一,斐迪南和伊莎贝拉命令西班牙境内所有的穆斯林和犹太人都必须改信天主教,不然就得离开西班牙。除了西班牙王室之外,哥伦布的财政资助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西班牙商人和意大利的城邦国,这些势力非常希望突破穆斯林商人对东方贸易的限制和阻碍。哥伦布启航时,带有王室写给亚洲各国统治者的介绍信,这些信授权他与各国签订贸易协定。
接 触
哥伦布在新大陆
1492年10月12日,也就是哥伦布的三艘船在加那里群岛休整补充装备后继续航行的33天之后,他和他的探险队抵达了巴哈群岛。他具体登陆的地点,至今仍在争议之中,很有可能是在圣萨尔瓦多(SanSalvador),在今天叫做华特林岛(WatlingIsland)一块极小的陆地上。他很快又碰上一群规模更大的岛屿,即伊斯帕尼奥拉群岛(Hispaniola)(即今天的海地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所在地)和古巴。当其中一艘船搁浅时,他放弃了这艘船,将38名水手留在了伊斯帕尼奥拉群岛上,但他将10名岛上的土著居民带回到西班牙,要将他们皈依成为基督教徒。
1493年,欧洲对新大陆的殖民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哥伦布带着17条船和一千多人返回新大陆来探险,并打算建立一个西班牙的贸易基地。哥伦布原本打算在伊斯帕拉奥托岛(他将此改称为"伊莎贝拉"[LaIsabella]岛)建立一个定居基地,但却失败了。在1502年,另一位西班牙航海家尼古拉斯·德·奥万多(Nicolásde Ovando)带着2500人来到这里,建立起一个永久性定居点。这是西班牙帝国在新大陆的第一个中心。在1506年逝世之前,哥伦布又分别在1498和1502年两次航行到新大陆。直到入土之时,他仍然相信自己发现了去往亚洲的西部通道。另一位名叫亚美利哥·韦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的意大利航海家则在1499到1502年间,沿着南美海岸线旅行,揭示了这是一个欧洲人从未曾知晓的大陆。最终新大陆以韦斯普奇的名字——亚美利加(America)来命名,而不是以哥伦布的名字来命名。韦斯普奇同时也认识到,南美大陆上的土著居民是一群完全不同的人民,他们并不是哥伦布所相信的是所谓的东印度群岛的人。尽管如此,哥伦布把美洲土著居民称作"印第安人"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探险与征服
在哥伦布首航美洲之后,欧洲的探险运动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发展和扩大。15世纪30年代由德国工匠约翰内斯·古滕堡(Johannes Gutenberg)所发明的活字印刷技术使得信息在欧洲得以迅速传播,至少对于受过教育的一小部分人来说如此。哥伦布成功的消息迅速传遍欧洲。一位作家将他比喻成是"一位像古人用来塑造上帝那样的英雄"。其他人则深受鼓舞,跃跃欲试,要步他的后尘。来自热那亚后定居英格兰的商人约翰·卡伯特(John Cabot)在1497年抵达了纽芬兰。来自法兰西、西班牙和英格兰的渔船很快接踵而至。彼得罗·卡布拉尔(PedroCabral)在1500年宣称巴西为葡萄牙所拥有。
西班牙人在探险和征服活动中扮演了领袖的角色。为追求财富彰显国家荣耀和传播天主教,西班牙的征服者们从伊斯帕拉奥托岛向外辐射扩张。他们通常由宗教传教团相伴,扛着标有十字架的旗帜。1513年,瓦斯科·努涅斯·德·巴尔博厄(VascoNú?ez de Balboa)经过长途跋涉穿越了巴拿马地峡,成为第一个亲眼看到太平洋的欧洲人。1519---1522年间,费迪南德·麦哲伦(FerdinandMagellan)领导了第一次环球航行,接触到了太平洋岛屿和为欧洲人前所未闻的人。麦哲伦本人在菲律宾遭遇不幸而身亡,但他的船队完成了环球航行,彻底修正了哥伦布对地球面积的错误估计。
第一个遭遇美洲大陆主要文明群体的欧洲人却是赫尔南·科尔特斯(HernánCortés)。他于1519年抵达特洛奇提特兰城,这是阿兹特克帝国的神经中枢,其财富与权力建立在对周围印第安人部落的控制之上。阿兹特克人是凶猛的斗士,他们的祭祀活动包括将战俘和其他人杀死祭献,有时被祭献的人会多达数千人。这种做法引起他们周围的其他印第安民族的极度反感和坚决反对,也加深了西班牙将印第安人视为野蛮人的看法。尽管此时此刻在欧洲,有成千上万的男人和妇女被当作巫师巫婆和宗教异见者被活活烧死,还有将罪犯当众斩首的做法,以吸引众多的人群前来观看。
虽然他只带了数百人,胆大的科尔特斯却依靠先进的军事技术(包括铁制武器和火药),以及对其他受制于阿兹特克帝国的印第安人的巧妙利用,战胜了阿兹特克人。那些印第安人为他提供了上千名的斗士。但他最强大的同盟军却是被称为"天花"的疾病,这个传染病予以了阿兹特克社会致命的打击。几年后,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Pizarro)征服了位于今天秘鲁所在地的印加帝国。皮萨罗运用了征服者常用的战术。他先抓住了印加帝国的国王,要求赎金,获得赎金后,仍将国王杀死。随后不久,满载黄金和白银的船队从墨西哥和秘鲁出发,跨越大西洋,为西班牙王室带去滚滚不尽的财富。
人口灾难
横跨大西洋的物品与人员的交流有时被称为"哥伦布交换"(ColumbianExchange)。这个过程逆转了数百万年的自然进化法则。原在不同大陆上生活和生长的动物,植物和文化突如其来地被混合在一起。从美洲引入欧洲的产品包括玉米、西红柿、土豆、花生、烟叶和棉花,从旧大陆引入新大陆的东西有小麦、稻米、蔗糖、马匹、牛、猪和羊。但欧洲人同时也带来了土著居民闻所未闻的疾病。
当哥伦布抵达美洲时,北美和南美大陆到底住有多少印第安人,此事无人知道——现代的估计是在9000万至1.1亿人之间。欧洲当时的人口为7000万左右。非洲有5000万左右,约有1.7亿的人口居住在中国和今天的印度一带。大部分的土著居民住在中部和南部美洲。1492年,在当今美国境内居住的印第安人的人数在200万至1000万人之间。
无论他们人口的总数是多少,由于与欧洲人的接触、内部战争、奴隶制,尤其是类似于天花、流行性感冒和麻疹之类的疾病,印第安人的人口遭受了巨大灾难性的锐减。由于从未接触过欧洲人的疾病,印第安人的身体内没有生成对这些疾病的抗体。其结果是极为的悲惨。西印度洋群岛的许多地方成了人烟灭绝之地。根据1492年的估计,伊斯帕拉奥托的土著人口约在30万至2000万之间,50年后,该地的印第安人口完全绝迹。墨西哥境内人口在16世纪减少了90%以上,从2000万下降到200万。至于今天美国所在的地区,印第安人口一直处于下降之中,到1900年时,达到了最低点,仅有25万人左右。
总之,在与欧洲接触的最初一个半世纪里,约有8000万土著人民——占当时人口的近1/5——丧生,这是历史上最大的人类生命丧失灾难。正是疾病、军事威力,还有更先进的技术使得欧洲人征服了美洲人。
西班牙帝国
到16世纪中叶,西班牙已经建立起来一个庞大的帝国,从欧洲延伸到美洲大陆和亚洲。曾经将世界各部分隔离开来的大西洋和太平洋,从原来的障碍变成了物品交换和人口流动的主要通道。西班牙的商船满载黄金与白银从墨西哥和秘鲁出发,向东驶往西班牙,向西驶往菲律宾的马尼拉,并可继续前往中国。
西班牙帝国涵盖了新大陆上人口最为稠密、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它包括了从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直到今日的墨西哥的地带,还有加勒比海以及佛罗里达和今天美国的西南部地区,在面积上超过了古代的罗马帝国。帝国在北美的中心是墨西哥城,这是一座辉煌雄伟的首都城市,建造在阿兹特克人特洛奇提特兰城的废墟之上,拥有教堂、医院、修道院、政府机关和新大陆的第一所大学。与英国和法国在新大陆的帝国不同的是,西班牙美洲基本上是一个都市文明,一个"城镇(组成的)帝国"。数世纪以来,它的大都市,尤其是墨西哥城(MexicoCity)、基多(Quito)和利马(Lima)等,光芒四射,使得北美大陆的任何都市和大部分的欧洲城市都相形见绌,黯然失色。
西班牙在美洲的统治
西班牙的殖民地政府与古代罗马的殖民政府十分相似。早期征服者对新大陆和印第安人造成的破坏引起了西班牙王室的警惕,王室起用了一批由律师和官僚领导的、更为稳健的政府来取代征服者们的统治。至少从理论上看,西班牙美洲的政府反映出在新近获得统一的西班牙本土上所奉行的专制主义风格。帝国的权威源自国王,然后通过西印度群岛委员会(theCouncil of the Indies)——西班牙殖民统治的主要行政机构——向下分流到墨西哥和秘鲁的总督以及美洲的其他地方长官。天主教会在殖民地统治系统中扮演了重大的角色,尤其是经常在信仰、道德和对印第安人的处理等问题上进行干预。
所有的西班牙国王都不允许在新大陆的帝国中有经选举产生的殖民地议会的存在。王室官员通常是由从西班牙来的人担任,而不是由那些克里奥尔人(Criollos)——即出生在殖民地但拥有欧洲血统的人——来担任。在西班牙美洲,王室国家是一个真实的和连续不断的现实存在。但随着17世纪初王室在欧洲的权威开始衰落,地方精英在殖民地事务上开始获得越来越有效的权力。由于帝国幅员广阔,地方的政府议会、大学、商人社团组织和行业工会等开始拥有相当程度的独立自主权。
西属美洲的殖民者
尽管土著人口减少,但西班牙美洲仍然拥有足够的人口,除了西印度群岛和少数几个城市之外,没有必要从非洲大量进口奴隶。西班牙强迫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在金矿和银矿工作,为帝国提供财富,以及在西班牙地主控制的大庄园(haciendas)上工作。与其他新大陆的欧洲帝国不同的是,在西班牙帝国,印第安人承担了主要的劳动,西班牙人虽然引进了圈养牲畜、小麦和食糖,但主要的农作物仍然是殖民化以前的作物——玉米、豆类和瓜类。
"征服者的基本原则必然是定居",一位西班牙官员这样宣称。西班牙政府禁止非西班牙人移民到西班牙在美洲的领土上定居,同时也禁止非基督教徒的西班牙人,包括犹太人和摩尔人等。但求取社会地位提升的机会却将大批西班牙人吸引到了美洲——在16世纪有22.5万人,在西班牙统治的三个世纪中总共有75万人从西班牙来到美洲。后来,还有大量的人携家而来。在开始的时候,大部分移民都是年轻的单身汉,许多人是劳动者、工匠和士兵,也有许多人是政府官员、牧师、专业人士和低层贵族等。他们都打算使用印第安人的劳力,因为在当时不劳而获是一种贵族地位的象征。殖民者中那些最为成功的人往往过着一种类似于西班牙本土上流社会的奢侈生活。
殖民者与印第安人
具有欧洲血统的人被称为"半岛居民"(peninsulares),他们处于社会等级制的上层,但只是西班牙美洲人口中极少的一部分。与后来的英帝国不同的是,在西班牙帝国,印第安人的总人数超过了欧洲殖民者和他们在美洲的后代的人数。大片土地也基本上是在印第安人的控制之中。西班牙当局赋予印第安人在殖民地社会享有某些权利,希望他们最终会被同化为西班牙人。这种做法与后来法国殖民者的政策相似,但与英国人的做法截然不同。的确,西班牙帝国的成功取决于它企图依靠的和作为基础的土著社会的性质。在佛罗里达、亚马逊河流域和类似牙买加这样的加勒比海岛屿,那里没有印第安人的主要城市,人口也不多,西班牙的统治就显得极为脆弱。
西班牙王室命令要求殖民者的妻子必须一同前往美洲定居,并下令所有的单身殖民者必须结婚。但由于西班牙妇女的人数极少,所以殖民运动开始后不久,殖民者与印第安人之间的通婚便开始出现了。早在1514年,西班牙政府便正式准允了种族通婚的做法。到1600年,"梅斯蒂索人"(mesitizos,即混血人种)成为了西班牙美洲城市人口结构中的一个主要部分。在随后的一个世纪中,梅斯蒂索人在墨西哥流域地带繁衍起来,早期的流行疾病曾使当地的原住民大大地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西班牙帝国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混合型文化,一部分来自于西班牙文化,另一部分来自于印第安人文化,在有的地方还有部分来自于非洲文化。但所有人却信仰同一种官方宗教,讲同一种语言,实行同一种政府体制。1531年,据说一个名叫胡安-迪亚戈(Juan Diego)的贫困的印第安人声称看到了圣母马利亚的影像,看上去很像一个在墨西哥村庄的深色皮肤的印第安人。于是人们便开始传言,说奇迹诞生了,并建造了一座庙宇来敬拜她。这就是后来的瓜达卢佩圣母(theVirgin of Guadalupe)的起源。她成为了印第安人和西班牙文化混合的象征,为成千上万人所信奉,它后来成为现代墨西哥的一种国家象征。
为征服正名
17世纪的荷兰法学思想家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曾写到:一个国家凭什么可以将"属于他人的"土地据为己有?对于那些步哥伦布后尘前往新大陆的许多欧洲人和旧大陆的统治者来说,这几乎是一个并不存在的问题。他们对自己文化相对于在美洲遭遇的土著文明所拥有的优越性毫不怀疑。他们相信,这些土著文明会自动放弃自己的信仰和传统,拥抱后来者的文明与传统。如果他们不这样做的话,那就更证明了这些人是不开化的"异教徒"(非基督教徒)。
欧洲人带来美洲的不仅是使用武力镇压内外敌人的历史,而且也带来了传教的热情与执着,他们希望在获取帝国回报的同时,也将自己的文明传播给他人。西班牙人也不例外。西班牙帝国在美洲建立的时间,正好发生在西班牙完成了国家统一大业、一个强大王室政府得以兴起、并在1492年将犹太人和穆斯林教徒强行驱除出境以在全国实施官方教会意旨的一系列活动之后。为了进一步给西班牙对新大陆的拥有权找理由,在哥伦布的首航之后,教皇亚历山大六世(AlexanderVI)将非基督世界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之间进行了划分。葡萄牙通过边界线的调整获得了对巴西的控制权,西半球的其余部分则全部落入西班牙王室的控制之中。
传播信仰
可以想象的是,教皇要求西班牙和葡萄牙向美洲的土著居民传播天主教,以此来为他划分美洲大陆的决定正名。在西班牙本土发生的针对伊斯兰教而发动的长期圣战,早已使传教活动变成美洲殖民活动中的当然组成部分,到了16世纪,当新教的宗教改革运动导致天主教内部发生分裂时,传教活动便变成更加刻不容缓的工作。1517年,德国教士马丁·路德(MartinLuther)张贴了他的《九十五条论纲》,谴责罗马天主教会对权力的滥用及其腐败的行径。路德要求废除教会中买卖赎罪券(一种由天主教教会发放的豁免和饶恕原罪的证明)这类做法。他坚持认为所有的天主教徒应该自己阅读圣经,而不应依赖于教士为他们作圣经解读。路德对教会改革的呼声导致了独立于罗马的新教教派的产生,并将欧洲带入持续一个世纪之久的宗教战争和政治动乱之中。
西班牙是正统天主教的大本营,此刻加倍推动为将印第安人转换成为"真实信仰"教徒而努力,国家荣誉和宗教传播携手并进。西班牙殖民者坚信天主教优于其他任何宗教,坚持认为殖民美洲的首要目的是将印第安人从异教的深渊中拯救出来,防止他们受到新教的蛊惑。殖民的目的既不是消灭印第安人,也不是强行迁移他们,而是将他们转化成为温顺听命于西班牙王室的基督教臣民。许多西班牙作家在当时并不使用后来出现的"种族"概念——这个概念认为不同人种带有一套固定不变的、与生俱来的素质和能力——而是认为印第安人总会被"提高到"欧洲文明的水平。当然,这也意味着不仅废止现有的印第安人的政治结构,同时还要转化他们的经济和宗教生活。
西班牙殖民活动的仁慈观。这幅刊于一部1621年著作中的雕版画描绘了西班牙传教士将基督教带给新大陆的土著居民,牧师们在从事着建筑工作。背景清楚地显示了一个用围墙保护的殖民地城镇。
虔诚与利润
对西班牙殖民者来说,美洲的大量土著人口不仅是需要被拯救的灵魂,也是需要被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大军,他们应该被用于提炼黄金和白银的产业之中,为宗主国增加财富。这两种看法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将始终贯穿于西班牙在美洲三个世纪的统治历史之中。一方面,西班牙统治者宣称,殖民的目的是以基督教义教导印第安人,给他们带来真正的"自由"。即便是对印第安人的奴役,也被解释为是一种将他们从落后与野蛮中解放出来,帮助他们变成基督文明一部分的"方式"。教会在帝国的各个角落建立了传教站,一度有数百万的印第安人改信了天主教。
另一方面,西班牙的统治也给印第安人带来了人口上灾难性的减少,尤其在最初阶段,这不仅仅是因为流行病的传播和蔓延,也是因为印第安人被迫工作的环境和条件所致。西班牙的征服者及后来的总督们要求被征服的人民既要接受天主教会,还要提供金银财富;在他们看来,为上帝服务和谋财致富两者之间并不互相矛盾。但其他人却不这样认为。
拉斯卡萨斯的抗议
早在1537年,教皇保罗三世(PaulIII)发布教令,禁止奴役印第安人(这项禁令从未扩展适用到非洲人身上),他希望印第安人能变成虔诚的、效忠于天主教国王的臣民。他在教令中宣称,印第安人是"真正的人",不能被当作"愚昧的野兽"来对待。15年后,多明我会教士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Bartoloméde Las Casas)发表了一篇关于印第安人人口遭到灭绝的报告,报告的题目十分醒目:《关于印第安人毁灭的简记》。拉斯卡萨斯的父亲曾参与了哥伦布的第二次美洲航行。他自己也曾参与对秘鲁的掠夺,以及在伊斯帕拉奥拉和古巴对印第安人劳动力的剥削。但在1514年,拉斯卡萨斯释放了自己的印第安人奴隶,开始从事反对西班牙统治中非正义做法的布道活动。
拉斯卡萨斯在写作中谴责西班牙的统治导致了数百万无辜的印第安人的死亡。他写到,为了使原住民"恐惧地发抖",西班牙"在每一个为他们征服的领土上都要进行一场大屠杀","这是西班牙一贯的做法"。他用大量触目惊心的细节来描述为"基督徒们"所实施的"令人感到震惊的残酷",包括将男人、妇女和儿童活活烧死,以及强迫他们为西班牙人做苦工等。他写到,这些印第安人"被彻底剥夺了自由,被迫处于最为严酷、最为悲惨、最为可怕的奴役和囚禁之中"。远在大多数人还没有意识到和接受之前,拉斯卡萨斯就提出了这样的思想:印第安人是具有理智的人类,不是野蛮人;西班牙没有理由强占他们的土地,剥夺他们的自由。"整个人类都属于同一种族,"他宣称道。他继续认为西班牙有统治美洲的权利,但这项权利的基础主要来自于宗教的基础和需要;他呼吁当印第安人变成西班牙臣民之后,应该享有"所有的自由和正义的保障"。他写道,"在人类事务中,没有什么比自由更为珍贵,更为受人尊重的了。"但拉斯卡萨斯却建议,为了保证印第安人不受剥削,西班牙可以从非洲进口奴隶。
西班牙征服者在位于当今秘鲁的库斯科(Cuzco)地区杀害印第安人。在1590年到1618年之间,出生于荷兰的版画家西奥多·德布瑞和他的儿子为十册讲述新大陆探险的书籍配了插图。德布瑞是一个新教徒,他创作的画面十分生动,帮助传播了西班牙黑色传奇的说法,即西班牙帝国是一个格外残忍的殖民国家。
帝国的改造
与其他的西班牙人一样,拉斯卡萨斯相信,西班牙帝国在美洲存在的正当理由是将印第安人转化为基督徒。他担心西班牙统治的过于残酷会破坏这种努力。拉斯卡萨斯的努力后来有了成效。1542年,西班牙颁布了《新法》(NewLaw),规定印第安人不再成为受奴役的对象。秘鲁征服者皮萨罗的弟弟冈萨洛·皮萨罗(GonzaloPizarro)还组织了一次未成功的反叛,以示抗议。1550年,西班牙又废除了监护征赋制(encomienda),这项制度曾授权殖民者强占印第安人土地,并强制性地从居住在强占土地上印第安人那里汲取劳动力。
政府又建立起分摊制(repartimiento)来取代监护征赋制,在新的制度下,印第安人获得了法律上的自由地位和接受工资的权利,但他们每年必须得提供一定工时的劳动。印第安人不是奴隶——他们可以获得土地、有工资、不能被买卖。但因为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印第安人必须为西班牙人工作,它仍给西班牙地主和教士滥用权力留下了大量空间,因为作为改信基督教过程的一部分,印第安人同时也被要求在教会的土地上劳作。事实上,殖民者、教士和殖民地统治当局三者之间在控制印第安人劳动力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长期的权力斗争。每一方都声称自己是有人性的雇主,谴责其他方对印第安人劳动力的剥削。
到16世纪末,西班牙帝国上的劳动力体制主要是由原住民组成的强制性工资劳动力与在西印度群岛和大陆的少数几个地方上实行的非洲奴隶制构成。与其他的欧洲帝国一样,西班牙帝国也是一个剥削性极强的帝国。随着时间的推移,西班牙人最初对待印第安人的残酷做法有所改变。拉斯卡萨斯的写作被迅速翻译成好几种欧洲语言出版,此事助长了"黑色传奇"的流传——其中将西班牙描绘成一个特别残酷和具有剥削性的殖民帝国。对于其他的欧洲帝国来说,这将为它们挑战西班牙在新大陆的垄断权威提供重要的武器。
探险北美
尽管西班牙帝国主要集中在墨西哥、秘鲁和西印度群岛,西班牙人仍然希望找到新的黄金帝国,这种希望导致了西班牙探险家们进入了组成今天美国的部分地区。1513年,曾经征服了波多黎各的胡安·庞斯·德·里昂(JuanPonce de León)带人闯入佛罗里达境内寻求奴隶、财宝和长生不老之泉,被当地的印第安人击退。1528年,又有一队来自西班牙的探险队进入了佛罗里达,但他们遭遇了一连串的暴风雨的袭击,只有一小部分人在墨西哥海湾登陆。他们在西南部游荡了七年之后,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幸存者在1536年返回了墨西哥。幸存者之一的阿尔瓦·努涅斯·卡贝萨·德·瓦卡(álvarNú?ez Cabeza de Vaca)写下了他的冒险经历,包括从土著居民那里听来的关于在地平线外的希波拉七金城的故事(也许土著居民想以此来说服新来者不要停留而应继续前行)。
16世纪30、40年代,胡安·罗德里格斯·卡布里络(Juan Rodriguez Cabrillo)沿着太平洋海岸上行,到达了北部的俄勒冈。由赫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de Soto)、卡贝扎·德·瓦卡(Cabezade Vaca)、弗朗西斯哥·瓦斯格里斯·德·科罗南多(Francisco Vásquez de Coronado)和其他人领导的探险队进入了墨西哥湾领域和西南部,企图找到另外一个墨西哥和秘鲁,但都空手而归。科罗南多在北美大陆内部探险,他抵达的最北处是北美大平原,成为第一个亲眼见到大批野水牛群向西而去的欧洲人。这些探险通常也是一种由一个个上百人的团队进行的流动活动,团队成员中包括了探险者、教士、潜在的拓荒定居者和奴隶。它们给印第安人部落带来了疾病和破坏。德索托尤其残忍,他的手下虐待、强奸和奴役了无数的印第安人,传播了致命的疾病。17世纪,当欧洲人再度来到这里进行殖民开拓时,发现凡是德索托探险队所经过的地方,他所遭遇的印第安人部落几乎已经绝迹。在大的城镇,探险者们仅发现了吃草的野牛群。
西班牙人的佛罗里达
尽管如此,这些探险活动却给了西班牙充足的理由来宣称拥有组成今日美国南部和西南部一大片地区的权力。在今天美国境内,第一块被开拓的领土是佛罗里达。西班牙想在那里建立一个军事基地,专门对付海盗,后者对每年从哈瓦那前往欧洲、载有来自墨西哥和秘鲁的金银的船队形成了不小的威胁。西班牙同时也想打消法国人想侵入该地区并在这里立足的念头。1565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授权贵族彼德罗·梅嫩德斯·德·阿维尔斯(PedroMenéndez de Avilés)率领一支探险队到佛罗里达。梅嫩德斯捣毁了在卡罗来纳要塞的一个法国人基地,这个基地由一群胡格派教徒(即法国的新教徒)于1562年所建,位于今天的杰克逊维尔(Jacksonville)。梅嫩德斯及其手下杀死了500名殖民者,随后前往佐治亚的圣西蒙斯岛(St. Simons Island)在那里建立起西班牙的要塞工事,又在佛罗里达建立了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后者是今美国境内为欧洲开拓者和他们的后裔连续居住的最早的殖民地。
西班牙探险队很快在今天的迈阿密到南卡罗来纳一带建起了军事基地。西班牙的传教士也在佛罗里达和佐治亚的海岛地区建立了传教站,想把当地的印第安人变成基督教徒。大多数的基地并没有派上用场,许多的传教站也毁于1597年由高尔(Guale)印第安人发动的一场起义中。印第安人解释他们为何要发动起义时说,西班牙传教士竭力想消灭"我们的舞蹈、宴会、庆祝活动、欢庆和战争......他们把我们的老人叫做巫师来羞辱"。这些传教站后来很快又被重建,但在一个世纪后又被毁掉,这一次是由来自南卡罗来纳的英国人和印第安人干的。总的来说,佛罗里达未能吸引到定居者,始终是一个孤立的军事基地,事实上是一个筑有工事的保卫古巴的前沿阵地。直到1763年,西班牙佛罗里达的居民中仅有4000人为欧洲人的后裔。
西南部的西班牙势力范围
西班牙在北美西南部定居的事业进行得更晚。尽管西班牙冒险家早在16世纪就进入了这一地区,直到1598年,胡安·德·奥纳特(Juande O?ate)才带领一支由400名士兵、定居者和传教士组成的探险队在墨西哥北部建立起一个永久定居点。奥纳特的侄子和14名士兵在寻找传说中的贵重金属时,被居住在阿科马(Acoma)的原住民所杀死,这座"天空之城"坐落在今天新墨西哥州的一个高高的峭壁之上。
奥纳特决定教训一下当地的印第安人。在经过两天的围城之后,他的部队登上了看上去牢不可破的高峰,摧毁了阿科马,将当地1500多原住民中的800人杀死,其中包括300多名妇女。在被俘的600名印第安人中,妇女和儿童被发配到西班牙人家庭中做奴仆,成年男人则被砍去一只脚。阿科马自13世纪便开始有人居住,但经过这场浩劫之后,直到17世纪40年代才得以重建。奥纳特的信息非常明确——任何印第安人,只要抵抗西班牙人,必须遭到灭顶之灾的惩罚。但他的统治方式,加上他又未能找到黄金,引起了墨西哥城中西班牙当局的不满。1606年,奥纳德被解职遣返回家,作为对他残酷杀害新墨西哥境内印第安人的一种惩罚。1610年,西班牙在圣塔菲(SantaFe)建立起新墨西哥的首都,这也是欧洲殖民者在今日美国西南部建立的第一个永久定居点。
普韦布洛人的反抗
1680年,在新墨西哥的殖民者人少势弱,人口不足3000人。因为欧洲人不愿意前来,所以此地的居民多为"梅斯蒂索人"(即西班牙与印第安人的后裔)。17世纪,西班牙的总督、定居者和传教士们接二连三地剥削印第安人的劳动力,导致印第安人的人口从1600年的60000人在80年后下降为17000人,普韦布洛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统治者的关系也随之逐渐变化。方济各会(Franciscan)的教士们拼命地工作,企图将印第安人转化为天主教徒,有时甚至采用了威胁和暴力手段。教士们的至诚奉献和个人勇气,如同欧洲人带来的货物与技术一样,给许多印第安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经历了西班牙士兵和开拓者的烧杀抢掠之后,许多当地的印第安人对教士们的工作和到来表示出好感,以平衡前者带来的伤痛,他们改信了天主教,尽管他们继续信仰自己的传统宗教,他们只是将耶稣、圣母马利亚和天主教的圣人加进了他们原来已经十分多元的精神偶像群中。随着西班牙本土对非天主教徒的审讯惩罚活动的加剧,新墨西哥境内的教士们也加紧了铲除印第安人的传统宗教仪式的活动。当教士们将印第安人的偶像、面具和其他神器用品统统付之一炬的时候,他们的做法引起了许多已经改信天主教的印第安人的不满。此外,1660年开始,这里又经历了一段长期的干旱,而西班牙当局又无法保护当地印第安人的村庄和传教站不受纳瓦霍(Navajo)人和阿帕切(Apach)人的抢劫,因而引起了印第安人的更加不满。
普韦布洛人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西班牙当局认为,印第安人永远无法联合起来反抗殖民者。但1680年8月发生的事证明他们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反抗的目的是将西班牙人从殖民地驱逐出去,恢复印第安人的传统自治。但人们对这次起义的组织者波普(Popé)的生平知之甚少。波普大约在1630年左右出生,是居住在今天新墨西哥境内的圣胡安普韦布洛人的一位宗教领袖。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现是在1675年的历史文献中。文献记载他是47名因奉行"巫术"——即继续信奉和实践传统的宗教仪式——而被逮捕的普韦布洛印第安人之一。其中四人被处以绞刑。其余人(包括波普在内)被带到圣塔菲,处以当众鞭刑的惩罚。受到这样的屈辱之后,波普回到家,开始在普韦布洛社区中举行秘密会议。
在波普的领导下,新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加入了一个经过联络和串通而成的起义活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因为普韦布洛人讲的是6种不同的方言,西班牙语就成了他们的"通用语"(linguafranca,一种不同语言背景的人通用的交流方式)。约有2000名印第安人斗士摧毁了那些孤立的定居点和传教站,杀死了400名殖民者,包括21名方济各会的教士。然后,他们包围了圣塔菲城。西班牙人开始顽强地抵抗,但最终不得不弃城而去。大部分幸存的西班牙人由几百名改信基督教的印第安人陪同,从南面逃出了新墨西哥。在几周之内,西班牙人经营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殖民活动被摧毁了。从普韦布洛人的角度来看,他们成功地恢复了因西班牙人的征服而丧失的自由。
普韦布洛反抗是土著美洲人打败欧洲人最彻底的胜利,也是北美历史上印第安人唯一的将欧洲定居者从自己领土上全部驱逐出去的事例。根据一位王家律师对抵达墨西哥城的西班牙幸存者采访的记录,印第安人是因遭受了"许多的迫害"之后而起义的。得胜的普韦布洛人将满腔仇恨发泄到欧洲文化的一切象征上,他们将果树连根拔掉,杀死耕牛,焚烧教堂,将耶稣和圣母马利亚的形象付之一炬,并跳入河流中清洗天主教洗礼留下的水迹。他们重建了祈祷的地方,将其称之为"克瓦斯"(kivas),恢复了为教士们所禁用的神器。他们狂呼:"西班牙人的上帝死了!"
但普韦布洛人之间的合作顷刻之间就烟消云散了。到17世纪80年代末,普韦布洛人内部的战争在几个村庄之间爆发了,与此同时,纳瓦霍人和阿巴切人的抢劫活动继续发生。波普在1690年左右去世。1692年,西班牙人发动侵略进攻,重新占领和征服了新墨西哥。一些当地的印第安人部落将西班牙人看成是一种军事上的保护力量,因而欢迎他们的重返。西班牙也得到了教训,18世纪时,殖民地当局对印第安人的传统宗教采取了一种较之过去更为容忍的态度,也不再像从前那样过分使用印第安人的劳力资源。
法兰西帝国与荷兰帝国
如果说"黑色传奇"给予了西班牙的欧洲竞争对手们一种自我优越感的话,那些源源不断地从新大陆流向西班牙国库的贵重金属则撩拨起它们要与西班牙的成功平起平坐的愿望。西班牙美洲帝国的建立改变了世界经济秩序中的权力平衡。大西洋取代通向亚洲的陆上商道成为全球贸易的轴心。17世纪,法国、荷兰和英国都在北美建立了殖民地。英国的大陆殖民地(将在下一章讨论)主要由农业殖民定居点构成,殖民地人口的增加、殖民者对土地的如饥似渴的贪婪,将引发殖民地与土著印第安人之间的持续不断的冲突。新法兰西和新荷兰帝国主要是由商业冒险业组成,从未能够吸引众多的殖民者入伍。相反,法国人和荷兰人需要依靠印第安人作为他们的贸易伙伴和军事盟友,所以在他们建立的居民地上,允许印第安人享有比在英国殖民地上更大的自由。
法国的殖民运动
西班牙的主要欧洲对手中第一个向新大陆发起探险的是法兰西。法兰西人最初的目标是探寻黄金和找到一条西北通道(Northwest Passage)——一条直通太平洋的通道。但法国探险者的希望很快化为泡影,要跨越北美大陆看起来并非易事,这片土地也不是一片可望开拓定居或汲取资源的富饶土地。16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只有探险家、渔夫和打劫西班牙船队的海盗往南去,随着时间的推移,皮货商人造访了东部海岸。法国人曾企图在纽芬兰和新斯科舍建立定居点,但都以失败告终,一方面因为印第安人的抵制,另一方面也因计划不周和财力匮乏。直到17世纪,法国、英国和荷兰才在北美建立起永久定居点。
1608年,由一家法国皮货贸易公司资助的探险家萨米埃尔·德·尚普兰(Samuelde Champlain)建立了魁北克。1643年,耶稣会教士雅克·马凯特(Jacques Marquette)和皮货商人路易·若利耶(LouisJoliet)发现了密西西比河。到1681年,勒内-罗贝尔·卡弗利耶(René-Robert Cavelier, Sieur de La Salle)从北南下到达了墨西哥湾,宣称将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归法国所有。后来的新法兰西美洲帝国沿圣劳伦斯河-密西西比河和俄亥俄河流域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弧形版图。至1663年时,法属加拿大一直由新法兰西公司通过一位在巴黎任命的总督来统治,当时这里的欧洲裔人口不足3000人。在法属加拿大领土上边没有殖民地代议制的议会设置。1663年,法国政府建立了一个新的公司,将大片沿着圣劳伦斯河的领土以庄园形式赐给了与王室关系密切的贵族和军队将领,由这些人将殖民者运送到新大陆,扮演在封建社会他们应有的角色。但是大多数的契约奴(engagés)在他们的合同到期后都返回了法国。80%以上的移民都是男性。在整个17世纪,除了为数不多的修女之外,移居到法属加拿大的妇女不足1800人(而同期的男性移民约为12000人)。在整个殖民地时期,仅有250个家庭是全家移居到了这里。
到1700年,新法兰西领土上的白人契约奴人数仅增长到19000人。法国本土的人口比英国多许多,但法国送到西半球的移民却比英国少得多。法国政府担心,将过多的移民送往新大陆会损害法国作为欧洲强权的地位,同时也有可能危及它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和友好关系的努力。此外,关于美洲的各种不利流言也在法国国内广泛地传播。加拿大被描绘成是一个大盒子,是野蛮的印第安人居住的蛮荒之地,也是遣送罪犯的垃圾场。这一时期,移居海外的法国人更多的是移居到荷兰、西班牙或西印度群岛。路易十四在1685年废止了曾对法国新教徒予以宽容的《南特诏令》,这一举动迫使10万名胡格派教徒背井离乡,离开了法国,但他们又不能前往新法兰西,因为法王希望将这片土地作为天主教的前哨阵地。
新法兰西与印第安人
新法兰西的人口很少,它的重心不是从事定居性的农业生产,而是进行皮毛贸易,这就决定了新法兰西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它能否与印第安人建立起友好的关系。法国人因为他们奉行一种较之其欧洲对手更为人道的政策而颇为自豪。一位法国作者写道,"只有我们国家才深知赢得印第安人热爱的秘密。"法国人没有英格兰殖民地常有的那种对印第安人土地贪得无厌的胃口,而必须依赖印第安人为其贸易点提供皮货,为此,他们设计出一套非常复杂的军事、商业和外交关系网络,这套关系网构成了北美殖民地历史上开拓者与印第安人之间一种最经得起考验的同盟关系。他们从不像英国人那样大量夺取印第安人的土地,也不像西班牙人在西属美洲领土上那样用军事手段征服土著居民,然后强制性地奴役他们。耶稣会也企图将印第安人转化成天主教徒,同时也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功。但与早期在新墨西哥的西班牙传教士的做法不同的是,他们允许改信基督教的印第安人继续保留相当高的独立性及其传统社会结构的大部分内容。他们也不刻意去压制印第安人的传统宗教仪式和活动。
但是,如同北美大陆的其他殖民者一样,法国人也给印第安人的生活带来不可逆转的明显变化。与欧洲人接触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疾病的传播。对皮货贸易的参与也把印第安人带入了蒸蒸日上的大西洋经济圈,新的物品被引入印第安人的生活,将狩猎从一种获取食物的活动转化成为一种对有市场价值的商品的追求。印第安人被迅速卷入到欧洲帝国之间的争霸之中,欧洲人也被卷入到印第安人部落的竞争之中。早在1615年,曾居住在今日安大略省南部和纽约州北部一带的休伦人(Huron)与法国人组成了贸易联盟,许多土著人还改信了天主教。17世纪40年代,在遭遇了一场严重的天花传染病之后,休伦人的部落遭到由荷兰人装备起来的易洛魁人一连串的进攻,整个部落几乎丧失殆尽。如同在西班牙帝国,新法兰西也经历了内容广泛和深入的文化交流及殖民者与土著人的通婚和交融。在法属美洲五大湖区北部的"中间地带"上,印第安人与白人在一种相对平等的基础上曾经交往了许多年。梅蒂斯人(métis)——即由印第安人妇女与法国贸易商人、官员婚后所生的子女——成为了向导、经商者和翻译。如同西班牙人一样,法国人似乎也将印第安人看作是殖民地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呼吁印第安人接受欧洲人的男女分工方式、讲法语等。凡是改信了天主教的人都会得到获取完全公民资格的承诺。事实上,接受法国人生活方式的印第安人屈指可数,倒是有不少的法国殖民者为印第安人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所吸引。"一个法国人变成野蛮人的事情,"一位殖民地官员抱怨道:"要比一个野蛮人变成法国人的事情更为普遍地发生。"
荷兰帝国
1609年,一位名叫亨利·哈得孙(HenryHudson)的英国人,受荷兰东印度公司之雇,航行进入到纽约的港湾,想找到一条通向亚洲的西北通道。他将此地宣布为荷兰所拥有。1614年,荷兰商人在奥兰治要塞(FortOrange)建立起一个贸易站,也就是在离今日的奥尔巴尼不远的地方。12年之后,获得经营美洲贸易垄断权的荷兰西印度公司在曼哈顿岛上安置了第一批殖民者。
这些探险和开拓活动仅仅是正在崛起的荷兰海外殖民地大业中一些微不足道的部分。17世纪初,荷兰主宰了国际商业,阿姆斯特丹是欧洲最重要的造船和银行中心。这个面积甚小的国家进入了它的黄金时代,财富得以迅速的积累,并在包括绘画、哲学和科学等领域内取得一系列令人震撼的成就。荷兰人发明了融资合股公司,这种筹集资金来源的集资方式和分担远洋贸易风险的做法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荷兰的人口只有200万,但它却建立起了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面积从印度尼西亚延伸到南非和加勒比海水域,并一度从葡萄牙手中夺得了对巴西的控制权。
荷兰人的自由
荷兰人常为自己对自由的珍爱而颇为自豪。的确,在17世纪早期,荷兰人享有两种在欧洲其他地方禁止实行的自由——出版自由和广泛的宗教宽容的自由。荷兰有官方教会,即荷兰归正会(Dutch Reformed),但个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信仰自己认为适合的宗教。阿姆斯特丹因而成了在欧洲其他地方遭到迫害的新教教徒、法国胡格教徒、德意志的加尔文派教徒以及要求与英国国教会分离的清教徒们的天堂。犹太人,尤其是从西班牙逃出来的犹太人也在荷兰找到了避难所。其他的移民则希望在这里分享这个富国的经济繁荣。17世纪,荷兰吸引了来自欧洲各地的50万移民,这些移民中的许多人为荷兰的海外殖民地提供了人力资源。
新荷兰的自由
尽管荷兰人享有珍爱自由的美誉,但新荷兰的统治方式却并非是民主的。新阿姆斯特丹是一个主要的人口聚集中心,这个地方基本上只是一个建有工事的军事阵地,由西印度公司任命的官员掌控。尽管总督会不时从显赫的殖民者中征求意见,但在荷兰本土上盛行的经选举产生的议会和市镇委员会(towncouncil),在新荷兰上都没有建立起来。
然而在其他方面,相对于北美的其他欧洲定居和移民者,新荷兰的殖民者的确享有更多的自由,尤其是在宗教信仰方面,甚至连他们的奴隶也拥有一些权利。荷兰曾在17世纪早期主宰了大西洋的奴隶贩运的贸易,所以,奴隶制也就顺理成章地进入到了荷兰殖民地上。到1650年,新荷兰殖民地有500多名奴隶,在数量上超过了切萨皮克地区。有些奴隶享有一种"半自由"的状态——他们每年需向公司缴纳一定的年费,需要应召为公司工作,但他们也可以分得土地,自行耕种,用以养家糊口。定居者在家庭农场上雇佣奴隶,或干家务,或从事手工艺工作,不像在西印度群岛的奴隶那样是在大种植园中工作。
新荷兰的妇女比其他殖民地的妇女享有更大的独立。根据荷兰的法律,婚后妇女仍将保留自己的法律身份。她们可以到法庭作证,可以借贷,可以拥有财产。男人习惯于与他们的妻子分享财产。男人在遗嘱中通常将财产留给他们的妻子、女儿和儿子。玛格丽特·哈顿布洛克(Margaret Hardenbroeck)是一个新阿姆斯特丹商人的寡妇,她在丈夫于1661年去世后掌管了家业,扩大了丈夫的事业,成为该城最富有的居民之一。
这里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不同宗教的宽容,因为这一点,许多不同背景的人被吸引到了新阿姆斯特丹。早在17世纪30年代,在新阿姆斯特丹至少可以听到18种不同的语言,该城的居民不仅包括了荷兰人,也包括了非洲人、比利时人、英格兰人、法兰西人、德意志人、爱尔兰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与此同时,从新英格兰来的清教徒在长岛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城镇。宗教宽容不仅是针对新教而言,也延伸至天主教徒,甚至也十分不情愿地延伸到犹太人的身上。1654年,23名犹太人从巴西和加勒比海来到了新阿姆斯特丹,总督皮特·斯坦维森(PeterStuyvesant)把他们称作是"一个喜好欺诈种族的成员",命令他们离开该城。但公司推翻了总督的决定,并指出,荷兰本土的犹太人曾在公司的股票交易中投入了"一大笔资本"。
新荷兰的开拓与定居
为了吸引殖民者前往美洲定居,荷兰西印度公司向殖民者许诺,不光会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还可以在6年的劳役之后获得廉价的牲口和免费土地。公司到最后甚至放弃了自己原有的对皮货生意的垄断权,允许所有人进入这项利润丰厚的商业。许多殖民者,斯坦维森抱怨说,为一种"想象的自由"而吸引到这里,并没有对公司的权力机关表示出足够的尊重。
1629年,西印度公司实施了一个名为"自由与豁免"的计划,将大块土地分配给一批称为"地主"(patroons)——即那些同意运送从事农业生产的佃户的大宗股票持有者。这些"地主"必须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土地的拥有权,除此之外,他拥有的"自由"如同中世纪的贵族所享有的自由一样,拥有从佃户年收入中提成10%的权利,拥有在自己的地产中行使完全法律权力的自由。只有一个地主——即基利安·冯·伦塞勒(Kiliaenvan Rensselaer)——的地产变成了商行,他在哈得孙河流域购置了70万英亩土地。他的家族对佃户实施了专制式管理,他企图将一些为新英格兰殖民者声称所拥有的土地纳入到自己领土范围内,这种做法将在19世纪中叶引发零星的起义和暴动。
17世纪,荷兰向海外遣送了100万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荷兰人,而是新近到达的外来移民),到远在天涯的各殖民地去定居和实施管理。但真正愿意到北美大陆落脚定居的人屈指可数。到17世纪60年代中期,新荷兰的人口仅有9000人。在荷兰帝国的版图上,新荷兰始终是一个落后的穷乡僻壤。荷兰在今日特拉华州的威尔明顿所建立的贸易站则更是小得可怜。这个定居点是由一群荷兰商人在1638年时所建。为了打破西印度公司的垄断,这批商人宣称他们是在瑞典国旗的保护下前来开发的,并将他们的定居点称为新瑞典。1655年当新荷兰夺取这个定居点时,这里仅有300多名定居的开拓者。
新荷兰与印第安人
荷兰人来北美的目的是做生意,而不是征服。他们感兴趣的不是在北美领土上留下来居住,而是从这片土地中汲取利润。因为他们早已听说了关于描绘西班牙残酷行径的"黑色传奇",荷兰人决心要采取一种比西班牙人更为人道的态度来对待印第安人。荷兰本身是在经历了16世纪欧洲最长、最血腥的战争之后才从西班牙的统治中获得独立的,因此许多荷兰人把印第安人看成是同受西班牙压迫的患难朋友。他们认为自己的帝国野心是合理的,荷兰帝国的目的之一是将新大陆从西班牙和天主教会的暴政下解放出来。最初他们并不致力于将印第安人变成新教徒,而是在收入可观的皮货商业上雇佣印第安人。
从一开始,荷兰统治者就承认,在通过购买获得土地之前,印第安人拥有对领土的所有权,但他们也要求印第安人部落向殖民地当局缴纳费用。大多数的荷兰殖民者居住在离海岸线不远的地方,与印第安人也不是没有冲突。一直怀有扩张领土野心的总督威廉·基夫特(WilliamKieft)在17世纪40年代开始夺取邻近的阿尔贡金(Algonquian)印第安人的肥沃土地,结果引发了一场长达三年的战争,导致1000多名印第安人和200多名殖民者丧生。但在面对哈得孙河上游地带强大的易洛魁联盟时,荷兰人却与印第安人建立起了友好的商业和外交关系。
这样,在北美英属殖民地建立之前,其他的欧洲国家已在新大陆建立起各种各样的定居点和殖民地。尽管它们之间有所不同,西班牙、法国和荷兰帝国却具有某些相似的特点,它们都带来了基督教、新的技术和知识、新的法律制度和家庭关系、新的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以及新的创造财富的方式。它们同时也带来了野蛮的战争和广泛流传的疾病。这些帝国都清楚对手的存在,并在竞争之中,相互学习和借鉴,同时又不断声称自己远远优于对手。
从一开始,自由的梦想——为印第安人争取自由,为定居开拓者争取自由,通过基督教的传播为全世界争取自由——激励了殖民活动,并使之成为一种光明正大的事业。17世纪初,当英国进入到北美大陆的帝国竞争之中时,它的动机和梦想与此并无二致。
********
阅读建议
********
Bailyn, Bernard.Atlantic History: Concept and Contours (2005). 本书强调对大西洋地区的整体研究,而不只是关注某个国家或帝国的历史。
Bender, Thomas.A Nation among Nations: America's Place in World History (2006). 本书企图将美国史放在全球史的背景下来研究;第一章描述了地理大发现和征服时代的全球背景。
Calloway, ColinG. One Vast Winter County: The American West before Lewis and Clark (2003). 一部对居住在北美一个关键区域的印第安人生活进行综合性描述的著作。
Crosby, AlfredJ. The Columbian Exchange: Biological and Cultural Consequences of 1492 (1972).该书观察并研究跨越大西洋间的商品和疾病的流动活动及其后果。
Eccles, W. J.France in America (1990). 展现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化过程。
Elliott, J. H.Empires of the Atlantic World: Britain and Spain in America 1492-1830 (2006). 一部非常精彩的对两个新大陆帝国发展历史进行比较研究的著作。
Fernandez-Armesto,Felipe. The Americas: A Hemispheric History (2003). 一部关于美洲的简史著作,其中对北美和南美发展的共同模式进行了识别。
Gibson, Charles.Spain in America (1966). 一部关于西班牙美洲帝国历史的概述性著作。
Gutiérrez, RamónA. When Jesus Came, the Corn Mothers Went Away: Marriage, Sexuality, and Powerin New Mexico, 1500-1846 (1991). 该书讨论了在西班牙开展殖民活动之后印第安人生活所发生的变化。
Knaut, Andrew L.The Pueblo Revolt of 1680: Conquest and Resistance in Seventeenth-Century NewMexico (1997). 一部关于美洲土著居民所举行的最大反抗运动的近期研究著作。
Mann, Charles C.1491: New Revelations of the Americas before Columbus (2005). 一部关于欧洲人抵达之前的西半球生活的综合性研究著作。
Parry, J. H. TheAge of Reconnaissance (1981). 一部关于欧洲地理大发现和殖民活动的全球史研究著作。
Richter, DanielK. Facing East from Indian Country (2001). 从土著美洲人经历的角度来观察地理大发现和欧洲殖民运动的时代。
------.TheOrdeal of the Longhouse: The Peoples of the Iroquois League in the Era ofEuropean Colonization (1992). 该书是对一个最为重要的印第安人群体在欧洲人抵达之前的生活的描述。
Schama, Simon.Embarrassment of Riches: An Interpretation of Dutch Culture in the Golden Age(1987). 一部对帝国时代荷兰社会的描述性著作。
第二章 英属美洲的开始
1607-1660
[大事年表]
1215大宪章
1516托马斯·摩尔的《乌托邦》出版
1585沃尔特·雷利爵士在罗阿诺克岛所建定居点遭遇失败
1607詹姆斯敦建立
1614约翰·罗尔夫与波卡洪塔斯结婚
1620清教徒乘"五月花号"船前往美洲
1622奥佩康卡诺领导印第安人发起反抗弗吉尼亚的印第安人暴动发生
1630马萨诸塞殖民地建立
1632马里兰殖民地建立
1636罗杰·威廉斯被马萨诸塞殖民地驱逐到罗得岛
1637安妮·哈钦逊在马萨诸塞受审;佩科特人战争
1638《一个自由人的誓言》
1639《康涅狄格基本法规》
1642---1649英国内战
1649马里兰制定《关于宗教的法律》
1662马萨诸塞清教徒宣布接受半途盟约
1691弗吉尼亚立法禁止英国人与印第安人通婚
英格兰与新大陆
英国民族的统一
1497年从英国出发的约翰·卡伯特是自维京人以后第一个抵达北美大陆的欧洲人,但英国对于北美的开发和殖民活动却还需要在等待许多年之后才开始。如同西班牙的例子所显示的,早期的帝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欧洲国家进行权力扩张和权力统一的一种结果和表现。16世纪,英国却因内部不和而处在一种二流强权的位置。亨利七世于1485年即位后,经过长期的内战,将国家统一起来。他的儿子亨利八世在英国发动了宗教改革运动。亨利八世提出要终止与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婚姻关系,当教皇拒绝他的要求时,他断绝了英国与罗马天主教会的关系。他在天主教会的位置上建立起了英国国教,或称安立甘教,并自命为教会领袖。英国随后又经历了数年的宗教动乱。亨利八世的儿子爱德华四世于1547年10岁时即位,在他的统治下,那些实际上掌管政权的监护大臣们对天主教徒施以迫害。爱德华于1553年去世之后,他的同父异母姐姐玛丽当上了女王。玛丽曾一度恢复了天主教作为国教的地位,还杀掉了一批新教徒。但她的统治很不得人心,所以,与罗马天主教会达成和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玛丽的继任者是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她恢复了安立甘教会的主要地位,并将1000多名天主教徒予以斩首。
英格兰与爱尔兰
为征服爱尔兰和维持征服后的稳定,英格兰进行了一场十分漫长的斗争。这场斗争一直延续到17世纪,耗费了大量的原本可以用来开发新大陆的钱财和资源。在英国新教统治政府眼中,爱尔兰的天主教人口对自己统治的稳定始终是一个威胁,为了使爱尔兰屈服,英国政府使用各种手段,包括军事征服、屠杀臣民、抢夺和没收土地、将英国经济体制强加于人、乃至输送大量移民到爱尔兰定居等。英国人并不打算将爱尔兰人纳入英国社会,而是将本土出生的爱尔兰人从一块名叫巴尔(Pale)的定居地上赶走,英国殖民者在那里建立了他们自己的社会秩序。
西班牙人在对摩尔人的"再征服"过程中建立起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后来被搬到新大陆上重复使用,同样,英国用于征服爱尔兰的政策也将移植到美洲大陆上再度使用。一些16世纪的英国作家曾直接将所谓野蛮的"未驯服的爱尔兰人"与美洲的印第安人相比较。爱尔兰人如同印第安人一样,分不清自由与放纵的界限何在。他们拒绝服从英国的权威,抵制改信英国国教或新教。早期英国在北美和西印度群岛的殖民地通常称为"种植园"(意谓在海外异族人中"种植"的社区);这种称谓最初用来形容新教徒在爱尔兰所建立的定居地。
英格兰与北美
直到伊丽莎白一世的统治时代,英国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北美大陆,尽管此刻英国的水手和探险者的兴趣更多的是在掠夺西班牙的城市和加勒比海上运送财富的船队,而不是建立定居点。英国政府向汉弗莱·吉尔伯特爵士和沃尔特·雷利爵士颁发了王室特许状(一种王家赋予的享有专门权利和特权的王室文件),准允他们以自助的方式在北美建立殖民地。
因缺乏王室的支持,这两次最初建立殖民地的企图均以失败而告终。吉尔伯特曾在征服爱尔兰的战争中以凶狠残暴闻名,他杀死平民、焚烧爱尔兰人的粮食等。1582年他曾在纽芬兰建立了一个短命的殖民地。三年之后,雷利派出了一支拥有五艘船的探险队,船上的殖民者(许多人是他的私人仆人)有100人左右,打算在北卡罗来纳海岸线外的罗阿诺克岛建立一个基地,部分目的是为继续掠夺西班牙的船队提供接应和帮助。但留在岛上的殖民者多为受军事管制的年轻人,他们不久便放弃了这项探险和定居的事业,于1586年返回了英国。雷利的第二支定居者队伍在同年出发,由家庭组成,他们希望在罗阿纳克岛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殖民地。这些殖民者的最终下落至今还是一个未解之谜。1590年,当一艘载有救济供应物资的船抵达该岛时,水手们发现殖民地已被抛弃,定居者显然已经转移到印第安人的社区中居住。水手们发现了在一棵树上刻有"Croaton"的字样,而这个字正是居住在附近岛或部落的印第安人的名称。此时的雷利钱财告罄,濒于破产,对殖民北美丧失了热情。看来,要在北美成功地建立一个殖民地,不仅需要更为周密和长远的计划,而且还需要比任何个人所能提供的更多的经济资源的支持。
传播新教
如同西班牙对美洲的开发一样,在早期英国对新大陆的开发设想中,同时混合了彰显国家荣耀、追求利润和传播宗教等动机。宗教改革运动使英国政府提高了对天主教西班牙的警惕,并将其视为自己不共戴天的敌人(这种看法因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企图侵入英伦三岛未遂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如同西班牙以说服印第安人改信天主教为由为其在美洲建立帝国而正名一样,英国也将自己的帝国扩张野心说成是一种将新大陆从教皇的暴政下解救出来的义举。到16世纪末,反天主教的思想已经深深嵌入到英国的大众文化之中。关于西班牙在美洲暴行的报道在民间广泛流传。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著作的英文版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就业已面世。其中一个版本使用了一个常用于描述天主教会的新教用语作为题目:"天主教会的真实面目"(或教皇统治的真相实录)。
尽管残暴并不是某一个民族或国家所拥有的专利------如同英国自身在爱尔兰的行为所展示的------但天主教西班牙帝国却是格外的残酷和专制,这种说法促使英国启用一种自由的语言来描述和诠释自己的帝国雄心。1584年,应沃尔特·雷利爵士的邀请,新教牧师和学者理查德·哈克卢特(RichardHakluyt)写作了一本名为《关于西部殖民活动的思考》(ADiscourse Concerning Western Planning)的书,其中列举了23条原因,说明为什么伊丽莎白一世应该支持在北美兴建殖民地。在这些理由中,其中有一条称,建立英国殖民地是对西班牙帝国的一个打击,是神圣使命的一部分,这个使命就是将新大陆和它的居民从天主教和暴政的影响下解放出来。他写到,在西班牙的统治下,新大陆的印第安人被束缚得如同奴隶一样,他们"在向我们发出呼喊......要我们前去拯救(他们)"。印第安人将欢迎英国殖民者的来临,将"起身反抗西班牙人的统治","用同一个声音,......带着对自由(libertyand freedom)的渴望"呼唤着"自由、自由(Liberia)"。英国将在新大陆重复西班牙帝国的大部分实践。但是,英国人却总是认为,他们是一个特殊的民族。就他们的情形而言,帝国与自由将并驾齐驱。
开拓殖民运动的动机
然而,给印第安人送去自由绝非是哈克卢特为英国准备登上世界舞台提供的唯一理由。国家的权力和荣耀从未远离过这一时期帝国扩张鼓动者们的内心世界。哈克卢特和其他人争辩说,在16世纪末的欧洲,英国是一个相对次要的强权国家,通过开拓殖民地,英国可以在财富积累和国际地位方面成为可以与西班牙和法国这样的强国一争高低的对手。
扩张主义者还提及了其他一些重要的理由。西班牙已声称对北美大陆南部拥有占有权,法国在今日的加拿大地区开发探险,留给英国人的是北美大陆的中部;在他人看来,这个地区注定是没有什么油水可捞的,因为它没有贵重的金银矿产,也不适合蔗糖的种植,而这两项产业正是早期美洲帝国发财致富的主要途径。对于殖民北美的人来说,这种状况并没有阻止他们为北美描绘一幅具有"无尽物产"的肥沃土地的图画。北美大地拥有丰富的动物资源,那里的气候和土壤非常宜人,适合种植。殖民者可以在那里发展种植业,为宗主国和他们自己提供目前仍由外国人提供的农作物产品,带来财富,并为英国的产品开辟新的市场。雷利等早期殖民者是以黄金的储量作为财富的标准,哈克卢特则认为,贸易将是英帝国的基础。
社会危机
同样重要的是,美洲可以成为英国"过剩"人口的避难所,宗主国和移民都可同时从开拓殖民北美的事业中受益。16世纪后期的英国经历了一系列的社会危机,人口从1550年的300万增长至1600年的400万,而经济增长的速度则未能同步跟上人口增长的需要。长期以来,英国的农民曾能保证得到他们的小块土地。但到了16世纪和17世纪,为了追求羊毛贸易的利润,提高牧羊业的效率,引进了作物隔年轮种等更为现代的农业种植技术。他们将一些小农户驱逐出土地,并将先前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土地圈围起来。
这种后来被称为"圈地运动"的过程使许多地主、农民和城镇商人受益,但也迫使成千上万的人背井离乡。许多人涌入英国的城市,导致城市的工资水平大幅度下降。还有许多被当局称之为是无赖、流民和游手好闲者的人,他们终日在城市的街道上游荡,寻求工作的机会。随着从拉丁美洲开采出来的黄金和白银流入西班牙,刺激了全欧洲物价的上涨,也使这些人的处境变得更加糟糕。在17世纪末所做的关于英国社会的一份研究显示,英国人口中有一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济贫事业的费用主要由地方社区来承担。1629年,清教徒领袖约翰·温斯洛普(JohnWinthrop)离开英国前往马萨诸塞之前曾写道:"我们所有的城镇都在为承担济贫的负担而抱怨不已,都在想方设法力图摆脱这种负担。"他还非常忧虑地加了一句,"英国已经对它的居民感到厌倦了"。
政府也在绞尽脑汁应对这种社会危机。亨利八世时代,无业游民可能受到鞭笞、流放、充军、甚至被绞死的处罚。伊丽莎白统治时代,法律授权给政务官来管制工作时间与工资,并负责将失业的人发配到工作中去。"无业游民"必须接受所给予的工作,如果更换工作将受到惩罚。另外一个解决危机的办法是鼓励不听话的穷人离开英国前往新大陆。在哈克卢特看来,将那些"给帝国带来麻烦和......犯有令人愤怒的罪行的我们国家中的穷人"送往美洲去开拓殖民活动,是一件值得做的好事,因为作为殖民者,这些人可以变成具有生产能力的公民,为增长国家的财富作出贡献。
流民
早在1516年,托马斯·摩尔出版了《乌托邦》一书。这是一部以地处西半球的想象的岛屿为背景的小说。自那时起,英国人便一直在勾画他们对美洲的印象,即这是一个开拓者可以逃离欧洲经济不平等的地方。这种理想与普通英国人的目标是相吻合的。政府当局将游手好闲和失业的"无主之人"看成是一种社会威胁,竭力想强迫他们工作,但在流行的大众观点看来,经济依附本身也是一种奴役形式。为工资而工作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与屈从和丧失自由相关的劳动。只有那些能够控制自己劳动的人才能算作是拥有真正的自由。拥有财产和权势的人对无业者、乞丐等痛加谴责,但民间传说和民歌、民谣等却将这些人的生活加以浪漫化的描述,尽管他们一贫如洗,但至少享有不受工资劳动制压迫的自由。
新大陆可以提供一个独特的机会,使英国劳动阶层获得土地,从而恢复经济独立,甚至罪犯在这里也可以重新做人,这种期盼和印象在殖民地开发的最初日子里是根深蒂固的。在刚刚抵达弗吉尼亚时,约翰·史密斯就写到:在美洲"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他自己劳动和土地的主人和拥有者"。1623年,王室颁发的准允招募前往新英格兰的信中承诺,任何开拓者"都可以十分容易地成为200英亩土地的主人"------这是大多数英国人都不曾拥有的土地数量。对从英国前往美洲新大陆的移民来说,主要的吸引力不是黄金和白银组成的财富,而是对以拥有土地为基础的独立的承诺。经济自由以及将此传承给自己的后代,成为吸引最大多数英国殖民者前往新大陆的主要因素。
英国人的来临
英国移民
1609年出版的一本推动移民弗吉尼亚的小册子。
17世纪的北美是一个动荡不安、险象丛生的世界。流行性疾病扼杀了大量印第安人,开拓者人口也未能逃过这一劫难。殖民地不仅经历着因宗教、政治和经济冲突而引起的痛苦,而且也被卷入到帝国扩张战争和与印第安人的冲突之中。它们必须依靠宗主国的保护和经济资助。如果没有连续不断的新移民的输入,大多数的移民定居点将以失败而告终。英国人口在400万至500万之间,相当于西班牙人口的一半、法国人口的1/4,但英国却动员了更多的男人、妇女和儿童、勇敢地面临危险,移居到新大陆。之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英国国内的经济状况非常糟糕。在1607---1700年间,有50多万人离开英国。但北美并不是大多数迁居海外的英国人的目的地。大约有18万人移居爱尔兰,另外有相同数量的人移居西印度群岛,在那里,糖业种植的引进为那些可以获得土地的人提供了迅速致富的诱惑和希望。尽管如此,英国在北美大陆殖民地中的人口数量很快超过了它们的欧洲对手。地处切萨皮克湾的弗吉尼亚和马里兰是种植烟叶的殖民地,始终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力,在这一时期接受了12万人,大部分是在1660年移居来北美的。新英格兰地区吸引了21000名移民,大多数是在1640年之前来到新大陆的。17世纪下半叶,中部殖民地(包括纽约、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吸引了23000名殖民者。尽管新英格兰和中部殖民地的殖民人口包含了许多家庭,大多数新来者是来自英国社会底层的未婚的年轻男性,这些人移居海外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其中许多人已在英国本土不断地迁徙流动。对于人口流动逐渐变得普遍和经常的英国来说,海外移民不过是国内移民运动的一种延伸而已。
契约奴
那些可以自己支付跨海费用、前往新大陆的定居者------包括政府官员、牧师、商人、工匠、拥有土地的农场主和小贵族家庭的成员------是以自由人的身份抵达美洲的。17世纪,有2/3的英国定居者抵达新大陆时的身份是契约奴,他们以主动放弃某一时段的人身自由的方式来换取前往美洲的航行机会。
一份契约奴的契约。
如同奴隶一样,契约奴可被买卖,未经主人的允许不能婚娶,可为主人处以体罚,他们的劳动契约受到法院的监督实施。为了保证女奴的奴役期不被打断,法律规定如果她们在服役期间怀孕,她们的奴役期将被延长。马里兰的契约奴伊丽莎白·斯普林格斯(ElizabethSprings)抱怨说,"许多黑人的待遇比我们还好一些",她描述自己如何被强迫"日夜不停......"地工作,后又被"捆起来接受鞭打"的情形。但是,与奴隶不同的是,契约奴可以希望有一天从奴役中得到解脱。如果他们能够从奴役时期活过来,他们将获得一笔称为"自由费"的报酬,变成殖民地社会的自由人。
然而,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契约奴并不是一条确保获得经济自主的道路。在死亡率如此居高不下的情形下,许多人活不到奴役期满之时。自由费时常少得可怜,以至于拿到钱的契约奴也买不起土地。许多契约奴发现新大陆的生活远不如他们期望的那样令人向往。雇主们则为契约奴们的私自逃离、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而抱怨不已,一位评论者把契约奴们的这些行为称为"对自由的喜好"。
土地与自由
获取土地在17世纪的美洲具有多重意义。英国定居者将土地视为自由的基础。拥有土地使人能够控制自己的劳动,在大多数殖民地,也给人投票的权利。即刻拥有土地的承诺吸引了自由的定居者,包括土地的自由费也使许多潜在的移民动心,签署了契约奴的移民合约。美洲的土地也成为国王奖励亲戚和盟友的一种方式。每一个殖民地都是由王室赠予的一笔巨额土地为起源的,这种赠予或是针对一个公司或是针对称为业主的个人。有些土地赠予的面积,如果按字面上的规定,可以从大西洋延伸到太平洋。
对于殖民地的官员和深受他们恩宠的那些人来说,土地是财富和权力的一个来源。但如果没有劳动力,土地便没有什么价值可言。既然移民到北美来的目的并不是打算在他人的土地上工作(除了契约奴这样的暂时性情形之外),大量的"自由"土地的存在最终将使许多有产者把奴隶当成劳动力的来源。
英国人与印第安人
然而,北美的土地早已有了主人。英国定居者的来临给居住在北美东部的土著居民带来了他们历史上的最大危机。与西班牙人不同的是,英国殖民者不把自己称作是"征服者"。他们想要的是土地,而不是对既在人群的控制和主宰。他们的兴趣在于将印第安人赶走,取而代之,在印第安人的领土上安家落户;他们并不打算与印第安人通婚,不打算组织和使用他们的劳动力,也不强迫他们成为英王的臣民。至于发生在约翰·罗尔夫(JohnRolfe)和弗吉尼亚印第安人大头领的女儿波卡洪塔斯(Pocahontas)之间的婚姻(下面将专门叙述)是一个有名的、但几乎是特例的故事。这样的种族通婚在17世纪的马萨诸塞一例也没有,在1691年弗吉尼亚立法机关明令禁止此种婚姻之前,至多也不过增加了两例而已。英国人与印第安人相互交换货物,印第安人也时常穿越殖民者的居住地。在定居点的边界地带做皮货贸易的商人有时会与印第安人妇女结婚,目的之一是为了获取进入土著社会的通道和机会,接触与经济关系至关重要的家族网络。大多数英国定居者却顽固地坚守与他们的印第安人邻居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则。
尽管英国人坚持认为印第安人并不真正对土地具有拥有权,因为后者没有在土地上开发种植或进行改进,但大多数殖民地政府在实践中还是承认印第安人因居住而获得了对土地的占有权。他们通过购买获得土地,条约通常是在军事上打败印第安人之后用强迫的方式与对方签订的。殖民地法庭对售给政府或定居者个人的土地交易作了大量的记录。为保证和平,有些殖民地政府立法禁止对印第安人的土地进行个人性质的抢夺或购买。但这些法律极少得到实施,最终被证明是无效的。新到的定居者和奴役期满的契约奴自作主张找寻土地,那些携家带口来到新大陆的移民也希望给自己的后代争取一份地产。
约翰·怀特的雕刻画,描绘一个用栅栏围起来的印第安人村庄。
17世纪见证了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的连续不断的战争。这些冲突也带给殖民者们一种强烈的优越感,使他们萌生了一种打算,那就是,那种将两个人民分离开来的真实的和想象的界限长期坚持下去。在殖民开拓的早期阶段,英国定居者时常在印第安人已经清理开发出来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城镇,种植印第安人的粮食作物,并利用印第安人的一些技术发明,如雪鞋和独木舟之类,这些东西对于在北美荒野中旅行是十分有价值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人将印第安人从自己土地上取而代之的程度要比其他欧洲帝国进行得更加深入和彻底。
印第安人生活的转化
许多东部的印第安人起初是欢迎新来者的,至少是欢迎他们带来的具有实际效用的货物。一些用品,如纺织布、铁壶、铁斧、鱼钩、锄头和枪支等,很快融入了印第安人的生活。印第安人对五颜六色的玻璃珠和铜制品尤其喜欢,因为这些东西可以用在他们的宗教仪式和庆典中。
随着印第安人逐渐进入和变成大西洋经济体的一部分,他们的生活开始发生细微的变化。欧洲的金属物品改变了他们的耕种、狩猎和烹饪方式。男人开始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皮货贸易所需的猎杀河狸的工作中。随着欧洲用品使用范围扩大、旧的技能逐渐退化,喝酒成为一种普遍的习惯,并干扰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印第安人学会了讨价还价,并提供欧洲人想要的物品。后人把这种贸易描述成印第安人用价值很高的皮毛和动物皮之类的商品换得了欧洲人一堆分文不值的小杂什。实际上,欧洲人和印第安人都是用自己社会中的过剩物品来换取他们各自十分需要的东西。但当殖民者获得对于印第安人的军事胜利后,贸易的利润大都流向了殖民地和欧洲商人一边。与欧洲人联系的不断增加也导致和刺激了不同印第安人部落之间的战争,对河狸和野鹿的过度猎杀迫使一些部落开始侵入原来为其他部落所占有的土地。欧洲新移民带来的疾病继续大幅度地减少着印第安人的数量。
土地的变化
欧洲商人、传教士和殖民地当局都企图改变印第安人的社会与文化。当英国定居者在北美大陆蔓延开来时,他们对印第安人生活方式所造成的威胁,比起成队的士兵和成群的政府官僚所造成的危害还要更为彻底。当殖民者将越来越多的土地圈起来、将新的作物和动物引进北美,北美原有的自然环境就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印第安人农业和狩猎方式遭到破坏。猪、牛等牲畜漫山遍野的放养,毁坏了印第安人的玉米地和菜园。因建房、取暖以及出口到英国而迅速增加的对木材的需求毁坏了印第安人赖以狩猎的森林。急速扩张的皮毛贸易导致了河狸和其他动物数量的减少。一群印第安人曾对切萨皮克湾的早期定居者说:"既然你们在此地是陌生人,来到我们的领土后,应该让自己入乡随俗,遵守我们的习惯,而不是将你们的习俗强加于我们。"自英国殖民者于1607年在詹姆斯敦落脚之后,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恰恰被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深刻而剧烈地改变了。
切萨皮克的开拓
詹姆斯敦殖民地
詹姆斯敦早期的历史至少可以说是并不那么令人神往。殖民地的领袖接连换了好几拨,定居者中的死亡率极其高,公司急于谋利,也未从英国提供充足的物资供应。人们原来抱有的像西班牙人发现墨西哥那样找到财富聚集点的希望很快化为泡影。"他们既没有找到黄金,也没有找到白银。"一位西班牙的观察家议论到,他们居住地的当地资源"也值不了什么钱",而且他们"与任何国家都没有商业联系"。第一批定居者包括"一些相互争吵不休的绅士和契约奴"。他们中间有为数不多的农场主和自由劳力者,还包括许多英国绅士阶层和地位甚高的工匠(钻石匠、石匠等)家庭的后代。他们想的是在金矿上发财而不是在农场上工作。他们"宁可饿死也不愿工作"。殖民地最早的领导人之一的约翰·史密斯这样宣称说。
詹姆斯敦地处一片沼泽地附近,带有疟疾病毒的蚊子在那里十分猖獗,定居者扔在当地河流中的垃圾产生出细菌,引发了痢疾和伤寒。疾病和食物短缺导致定居者大量的死亡。到第一年结束时,原有的104人仅有一半人存活下来。新来的移民(其中包括1608年到达的两名妇女)将殖民地的人口提高到1609年的400人,但到1610年,在经历了一个后来被记忆为"饥饿岁月"的严冬之后,仅有65人存活下来。幸存者曾一度抛弃了詹姆斯敦,企图返回英国,途中遇上了载有新任总督、250名新殖民者和供应物资的船队,他们才被说服重新折返回到弗吉尼亚。到1616年,在头10年中抵达詹姆斯敦的殖民者中有80%的人已经去世。
殖民地依靠严格的军事统治和纪律才没有彻底散架。约翰·史密斯是一个强悍有力、威严十足的人,来美洲之前,他曾在匈牙利与土耳其人打过仗,被俘后还曾一度沦为奴隶。他在公司的土地上实施了一种强制性劳动的管理方式。他宣称:"不工作的人就休想有饭吃。"史密斯的专制式管理引起了许多殖民者的反感。1609年,在遭遇了一次火药爆炸而受伤之后,他被迫返回英国。不过他的继任者继续执行他的铁腕统治方式。
从公司到社会
弗吉尼亚公司逐渐意识到,殖民地要想在北美存活下去,必须要放弃找到黄金的想法,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粮食,找到一种可以用于买卖的商品。它也需要吸引更多的定居者前来。带着这种新的目标,公司在1618年宣布了一系列的新政策,有力地改变了弗吉尼亚的发展方向,使其从一个以伦敦为基础的投资者的前哨基地转化成为一个具有独立运转、自我管理功能的社会。公司不再将所有土地保留自用,而是建立了一种公地权制度(headrightsystem),对任何承担自己或他人越洋费用的殖民者授予50英亩土地的奖励。这样,任何人只要能够带一批奴仆来到新大陆立即就可以得到一大片土地。公司颁发了一部"特权和自由的宪章"(a"charterof grants and liberties"),包括建立一个殖民地议会(Houseof Burgesses)。当议会在1619年开会时,它成为殖民地美洲第一个由选举产生的议会。
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不应被看作是一个民主的模范------只有地产拥有者才能有权投票,公司及其任命的总督有权废止议会通过的任何议案和决策。然而,它的出现却建立起一个先例,为后来所有的英国殖民地所仿效。1619年,20名非洲人由一艘荷兰货船运抵弗吉尼亚。这两个事件的全部意义要在若干年后才能完全展现出来。但它们为一个未来的社会奠定了基础,这个社会将从经济上和政治上都由拥有奴隶的种植园主们来控制。
波哈坦与波卡洪塔斯
当英国人来到詹姆斯敦时,此地已有15000名到25000名印第安人,他们居住在无数个小型的农业村落中。大多数当地的印第安人都接受瓦亨索纳柯克(Wahunsonacock)的统治。瓦亨索纳柯克是一个老谋深算、强悍有力的领袖人物,他在这一地域巩固了自己的权威,并从附近30多个部落中收取贡物。殖民者称他为波哈坦(Powhatan),这是印第安人语,同时用来称呼瓦亨索纳柯克的部落和他本人拥有的大头领的头衔。波哈坦很快意识到与新来者做生意的有利之处。弗吉尼亚公司对拉斯卡萨斯对西班牙暴行的谴责记忆犹新,因此指示公司的殖民者要善待印第安人,并试图说服他们接受基督教。想到殖民者必须依靠印第安人提供粮食,约翰·史密斯下令不准殖民者到附近印第安人的村落里去抢夺他们的物品,除非是在印第安人断绝了所有的贸易往来的情况之下。
早期弗吉尼亚殖民地的领袖人物约翰·史密斯的画像,刻印在一幅1624年的英国地图上。
在詹姆斯敦建立的头两年里,殖民者与印第安人的相处大多数时候都是相安无事,双方关系建立在一种相当平等的你取我予、互通有无的基础之上。有一次史密斯被印第安人捉住了,波哈坦威胁要将他斩首,但被波卡洪塔斯从刀口下救出。据称,波卡洪塔斯是波哈坦数十位妻子所生子女中最得宠的一个女儿。这件事后来成了一种传奇(最近还有一部动画片来表现此事),展示一个具有反抗精神、处于热恋之中的少女敢于挑战父亲权威的榜样。事实上,这很有可能是由波哈坦精心设计的仪式的一部分,目的是展示他拥有居于殖民者之上的权威以及他想将殖民者纳入他所统治领域的企图。波卡洪塔斯由此变成了连接印第安人和殖民者两个群体的使者,不断地把粮食和信息带往詹姆斯敦。
波卡洪塔斯有生之年的唯一画像,由西蒙·冯·德·帕斯(Simonvan de Passe)于1616年在英国雕刻而成。在改信基督教之后,她改名为丽贝卡。
约翰·史密斯返回英国后,两群人的关系开始变得紧张起来。1610年,双方发生了一段时间的零星冲突,英国人不分青红皂白杀死了印第安人村民,毁坏了印第安人的庄稼。1613年,波卡洪塔斯为殖民者所俘虏,并被当成人质,关押在詹姆斯敦。被押期间,她改信了基督教。1614年,作为双方恢复关系的一个内容,她与英国殖民者约翰·罗尔夫结婚。两年后,她陪同丈夫去英国,曾在国王詹姆斯一世的王宫中引起了轰动,英国人把这桩婚姻看成是英国人与印第安人和谐相处和传教成功的象征。1617年,她染上疟疾去世。次年,她的父亲也撒手人世。
1622年的暴动
当英国人打定主意要建立一个永久性的、不断扩张的殖民地,而并非一个贸易基地时,他们与当地印第安人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1622年,当波哈坦的弟弟和继承人奥佩康卡诺(Openchancanough)发动了一场精心策划的突然袭击时,自1614年恢复的和平就戛然中断了。这场袭击在一天之内将弗吉尼亚1200人的殖民地人口消灭了1/4。幸存的900人组成一个军事团体,随后又屠杀了几十个印第安人,并将他们的村庄抢劫一空。弗吉尼亚公司的一名发言人是这样解释印第安人攻击原因的:印第安人"每日感到害怕......担心有一天当我们不断增长的人口超过他们时,我们会把他们赶出这片地方"。因为他们发动了战争,弗吉尼亚总督弗朗西斯·怀亚特(FrancisWyatt)宣称,印第安人丧失了对于这片土地的拥有权。此后的弗吉尼亚政策,他继续宣称,必须是"将所有的野蛮人彻底赶出去,以获取这里的所有自由土地"。
印第安人在弗吉尼亚继续明显地存在,贸易往来也继续进行,贯穿于整个17世纪。但1622年那场失败的暴动从根本上改变了殖民地的权力平衡。殖民者的绝对优势在1644年得到了加强。那年,奥佩康卡诺(据说此刻有100岁了)发动了最后一场绝望的反抗,殖民地在付出了500名殖民者的生命代价之后,将印第安人的反抗镇压下去。幸存下来后在海岸线附近居住的印第安人人数此时不到2000人,弗吉尼亚强迫他们签了一份条约,要求他们承认对詹姆斯敦政府权威的服从,要求他们搬迁到西面的保留地上去,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欧洲人定居点的区域。这种以种族为界而分居的政策是遵循当时已经在爱尔兰实行的先例而制定的。不过,那些移居弗吉尼亚内陆的殖民者仍然继续不断地夺取印第安人的领土。
西奥多·德布瑞(Theodorde Bry)创作的描述1622年弗吉尼亚印第安人暴动的版画,展示了印第安人杀死无抵抗能力的殖民者的情形(尽管许多殖民者拥有枪支,但这幅画却将他们描绘成手无寸铁之人)。
1622年暴动造成的损害是弗吉尼亚公司所经历的一系列打击中最后的一次。两年之后,公司放弃了自己的宪章,弗吉尼亚因而成为第一个王室殖民地,总督改由国王任命。对于公司本身和它的投资者来说,弗吉尼亚公司没有达到它期待的任何目标。投资者获利的希望落空,公司虽然向殖民地输送了6000多名殖民者,但当王室接手殖民地管理权时,殖民地的人口数量仅为1200人。伦敦政府将精力主要放在国内事务上,对弗吉尼亚殖民地的事务长期以来甚少过问。这样,殖民地的发展就由地方的精英集团,而不是由一个遥不可及的公司来掌管和控制。这个精英集团将在财富与权力方面迅速增长,之所以如此,皆是因为殖民地种植了由约翰·罗尔夫从西印度群岛引进的一种作物------烟叶。
烟叶殖民地
詹姆斯国王视烟叶为"对大脑有害和对肺有危险"的作物,下令禁止吸用。但越来越多的欧洲人相信烟叶具有医用疗效,吸烟的人也愈发增多。作为不断扩张的欧洲大众市场的一种商品,烟叶成为了弗吉尼亚的黄金替代品。它不仅使一个逐渐成形的烟叶种植者阶级日益致富,也使那些将优质土地划分给自己的殖民地政府官员发财致富。王室也从关税中获益甚多(运入和运出英国的烟叶都必须缴纳关税)。到1624年,弗吉尼亚种植的烟叶达到了20万磅,为地产拥有者带来了巨额利润。40年后,烟叶种植达到1500万磅,1680年,产量再翻了一番。烟叶种植的蔓延制造了一个结构松散稀疏的社会,这种社会没有什么城镇,也没有多少具有社会联结功能的体制,它激发了一种迅速致富的期盼和一场对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抢夺。到17世纪中叶,由商人和英国贵族的儿子组成的、拥有丰富财源的新一代移民已经利用人头权制和与政府的关系捷足先登,将沿着可通航河流流域的大片土地购买下来。他们因此也将自己转换成了殖民地的社会精英和政治精英。
烟叶种植的发展和扩张也使田野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长。17世纪,这些劳动力通常由年轻力壮的男性契约奴来充当。尽管烟叶种植田地的工作条件异常艰苦,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加上殖民地法律对那些逃跑的和不听指挥的奴工强制施行从鞭刑到延长奴役期等惩罚,殖民地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仍然吸引了众多移民的到来。在17世纪进入切萨皮克湾的12万英国移民中,有3/4的人是契约奴。弗吉尼亚的白人社会变得越来越像英国社会,占据上层的是一个富有的土地贵族阶层,处在中间地位的是一个由小农场主组成的群体,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先前的契约奴,通过努力获得了土地;处在最底层的是一个由贫穷劳工组成的劳动力队伍,其中包括契约奴和尚未能获得土地的前契约奴。1700年,这一地区的白人人口增长到了9万人。
妇女与家庭
弗吉尼亚缺少英国社会的一个基本内容------稳定的家庭生活。殖民地曾使劲地鼓励和推动妇女移民,先后在1620和1621年以"烟叶新娘"和包办婚姻的形式将几十名妇女引入殖民地。但因为烟叶生产对男性契约奴的需求量很大,在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切萨皮克地区的男人数量以4:1或5:1的比例高于妇女人数。该地区的大多数的移民妇女是以契约奴的身份来到殖民地,因为她们通常必须在婚前完成自己的奴役期,所以她们一般直到25岁左右才开始组成家庭。高死亡率、失调的男女性别比例以及能找到配偶时的晚婚年龄都限制了人口的增长,并孕育出一个含有大量单身男性、寡妇和孤儿的社会。尽管父权社会的思想在弗吉尼亚仍然得以保留,但在现实中,丈夫和父亲的传统权威却被削弱。由于他们本身的生命预期长度很短,要想能够做到提携和督导子女的事业和婚姻,对父亲来说是相当困难的。
如同在英国一样,殖民地的妇女也拥有一些法律上的权利,包括在丈夫先自己而去世的情况下要求获得丈夫财产1/3的所谓"嫁妆权"(dowerrights)。但在寡妇去世后,她所继承的财产则由丈夫的男性后代来继承(英国法律在这方面比西班牙法律更为苛刻,在西班牙,妇女可以独立地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已婚妇女则与丈夫一起共同拥有在婚姻期间积累的所有财富)。
但殖民地的社会条件又为妇女打开了大门,使她们可以扮演在英国极少能够扮演的角色。寡妇和为数不多的终身未嫁的妇女利用她们"独身女性"(femmesole,即享有已婚妇女不能享有的单独法律身份的女性)的身份,签订合同,从事商业活动。1638年,玛格利特·布伦特(MargaretBrent)来到切萨皮克,她购置土地,自己管理种植园,并在法庭扮演律师的角色。有些寡妇被选择来管理她们去世丈夫的财产,或在丈夫的遗嘱中被命名为所有财产的继承人,而不是只接受1/3的"嫁妆权"。大部分妇女都以契约奴的身份来到弗吉尼亚,因而她们所能期盼的命运不过是一辈子的苦命劳动和未老先衰。女性契约奴经常遭到主人的性欺辱。那些结了婚的女契约奴在丈夫死后也时常处在贫困之中。
马里兰的实验
马里兰是切萨皮克的第二个殖民地,它起源的方式非常不同,其规模在17世纪中始终次于弗吉尼亚,但它却遵循了一种与弗吉尼亚相似的发展道路。如同在弗吉尼亚一样,烟叶生产主导了殖民地的经济,烟叶种植园主主宰着殖民地社会。但在其他方面,马里兰的历史却与弗吉尼亚有着惊人的不同。
1632年,马里兰以业主殖民地的方式建立,即殖民地的土地和政府权威都由王室赐予一个单独的个人。这个人便是塞西莉厄斯·卡尔弗特(CeciliusCalvert)。他是一位刚过世不久、深得国王查理一世宠信的大臣之子。王室宪章委任卡尔弗特为殖民地的业主,赋予他"完全的、自由的绝对的权力",包括控制贸易、提出立法动议等,经选举产生的议会所拥有的权力仅限于批准或否决他的立法建议。卡尔弗特将马里兰想象成为一个封建邑国。土地将以庄园的形式铺撒开来,庄园主定期向业主缴纳各种各样的"代役税"。卡尔弗特对代议制议会十分反感,认为平民百姓不应过问政府事务。另一方面,王室宪章保障所有的殖民者都将享有英国人的"所有特权、专有权和自由权"。尽管宪章没有一一列举这些权利,但它们显然包括了政府必须受到法律限制的思想。这是日后发生冲突的原因,17世纪的马里兰所经历的冲突超出它本应承担的份额。
马里兰的宗教
导致马里兰不稳定因素加剧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宗教:卡尔弗特本人是一个天主教徒,他把马里兰当作为那些在英国受到迫害的天主教徒们------尤其是那些在英国缺少经济和政治发展前途的天主教绅士阶层的幼子们------所准备的一个避难所。他希望,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可以以在欧洲前所未有的方式在马里兰和谐共处。马里兰第一批殖民者有130人,其中包括了一些天主教绅士和两个教士。殖民地委任的官员也多为天主教徒,有些还是业主的亲戚,还有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了最好赠地的人。但新教徒始终占殖民者的多数。同弗吉尼亚一样,多数殖民者是契约奴。其他人则利用马里兰慷慨的公地权制度,将劳工输入殖民地,从而获取土地。
如同弗吉尼亚,马里兰的死亡率也一直很高。在一个县,17世纪婚姻中有一半因配偶的去世而只能维系不到8年的时间。马里兰男性殖民者中大约70%的人活不过50岁,在殖民地出生的孩子有一半不到成年便死去。但至少在开始的时候,马里兰看上去为契约奴提供了比弗吉尼亚更大的拥有土地的机会。与弗吉尼亚不同的是,马里兰的自由费包括了50英亩的土地。随着烟叶种植园主在17世纪后期逐渐将殖民地最好的土地垄断在自己名下,无地殖民者的发展前景也随之消失了。
新英格兰之道
清教的兴起
当弗吉尼亚与马里兰逐渐演变为由一个人数极少的贵族阶层统治绝大多数契约奴的社会时,一种十分不同的社会秩序却在17世纪的新英格兰开始出现。这一地区的早期历史与称之为"清教"的宗教运动有密切关系。清教于16世纪始于英国。这个称谓最初是由反清教的人用来嘲弄那些对英国新教改革的深入程度感到不满的人。这些人并不把自己称作是"清教徒",而称自己是"神圣的"和"真正的新教徒"。清教的定义由一套宗教原则和一种社会应该如何组织的观念组成。清教徒相互之间存有很多的分歧,但他们却都认为国教会在宗教仪式和教义方面保留了太多的天主教的内容。清教徒把国教会那种铺张浪费的教会仪式、禁止教士结婚的教规、华贵绚丽的教会装饰统统看成是天主教会的遗风遗迹。许多清教徒对天主教会奉行的那种从教皇或君主到大主教、再到主教、再到牧师的等级式宗教权威结构十分反感。他们相信,只有独立的地方教会团体才能选举教会牧师和决定祈祷的方式。这些清教徒被称为"公理会派教徒"(Congregationalist)。所有的清教徒都分享英国国教的许多教义和英国整体社会的许多信仰,包括对天主教的憎恶和对英国作为自由倡导者的自豪感。然而他们认为,英国教会和国家都未能达到自己的理想境界。
清教徒将宗教信仰看成是一种复杂的、要求甚高的事务,要求教徒们通过阅读圣经和从受过教育的牧师那里听取布道来求取真理,而不是专注于参加有教士主持的圣餐仪式和在清教徒看来过于正式的祈祷活动。布道是清教实践中的中心仪式。根据一项估计,在清教徒的一生中,平均每人要听7000次布道。在他们的宗教信仰中,清教徒们遵循的是法国出生的瑞士神学家约翰·卡尔文的教义。卡尔文认为,世界被划分成被选择的和被谴责的两个部分。所有人都在寻求拯救,但一个人是否属于被选择的一部分已经事先由上帝所决定。上帝的意志最终是不可知的,一个人在世上所做的一切,包括祈祷、努力的工作、慷慨的给予等,都是无济于事的。虽然人们得不到拯救的保证,但世俗生活中的成功------过一个好的生活、经济上发达致富------也许是获得上帝恩惠的标志。游手好闲般的懒惰以及不道德的行为则是最终要遭受上帝责难的征兆。
道德自由
清教不单是一套思想,而是一种心灵状态,一种为了追求真正的信仰的狂热,这种狂热使许多抱有不同宗教观点的人深感厌恶。清教徒中的一小部分人(如那些在普利茅斯殖民地定居的人)最终变成了分离主义者,他们抛弃了英国国教会,组成了自己独立的教会。大部分清教徒则希望从内部对教会进行"清扫"。但在17世纪的20、30年代中,查理一世似乎开始在英国恢复天主的教仪式,英国国教会开除了几位清教牧师,并封杀了他们的写作,于是许多清教徒决定移民海外。一位牧师抱怨说:"教皇式的"做法在英国已经蔓延到了"一个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以至于"上帝选民的良心......再也承受不了它们"。与此同时,清教徒也将英国的许多社会问题怪罪于四处游荡的穷人,在他们眼中,这些人不仅好逸恶劳,而且对上帝不恭不敬。当他们移居到新英格兰时,清教徒们希望的是逃离英国社会的宗教和世俗社会的腐败堕落。他们将建立起一座"山巅之城",一个圣经之国,它的影响将穿越大西洋,返回英国,将其从对上帝的不恭不敬和社会堕落中拯救出来。
如同其他许多前来美洲的移民一样,清教徒也是为寻求自由而来,尤其是寻求祈祷的自由和以一种在他们看来是真正的基督教的方式管理自己的自由。对于清教徒们来说,自由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事务,这种自由的含义是拥有一种通过自治和自我否定的方式来服从上帝意志的机会和责任。这种自由当然不是指不受节制的行动、非正规的宗教实践或者是具有罪恶感的行为。清教徒们认为,这类例子在英国比比皆是。1645年,殖民地总督约翰·温斯洛普在马萨诸塞立法机构的一篇演说中,对清教徒的自由概念作了解释:他将两种自由观作了鲜明的区分。"自然的"的自由,或者说不受节制的行动,意味着"一种从事罪恶的自由"。这种虚假的自由概念通常为爱尔兰人、印第安人和坏基督教徒们所接受。真实的"道德的"自由------如第一章所描述的基督教的自由------则意味着"只为争取获得善的自由"(aliberty to that only which is good)。这种自由与对言论、宗教和个人行为的严格约束是非常吻合的。真正的自由,温斯洛普说,取决于"对权威的屈从",包括对宗教和世俗权威的屈从;不然的话,无政府主义就会接踵而至。对于清教徒来说,自由意味着被选择的人有权建立教会、管理社会,而不是拥有向他们的信仰或权威进行挑战的权利。
普利茅斯的清教徒
第一批抵达北美的清教徒是一群分离主义者,他们也被称为是"朝圣者"(Pilgrims)。这批人在1608年就已经离开英国,去了荷兰。当时他们相信魔鬼撒旦已经开始在英国"播种错误、邪说和混乱"。10年之后,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会为周围的文化所腐蚀,于是决定移居弗吉尼亚。他们的航行是由一批英国投资者赞助的,这些人希望由此建立一个基地来开展利润丰厚的贸易。1620年9月,"五月花号"航船载着150名开拓者和船员(后者中的许多人不是清教徒)从英国出发。船在航行中遭遇暴风,偏离了航道,他们没有在弗吉尼亚登陆,而是在北方数百英里之外的科德角(CapeCod)登陆。在这里,在航行中幸存的102名殖民者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在登陆前,清教徒的领袖们起草了《五月花号公约》,其中规定,登陆的成年男子相约要服从由他们自己选择的代表制定的"正义和平等的法律"。这是今日美国所在领土范围内出现的第一份关于政府组织的成文文献。
一个世纪之前,当乔瓦尼·达·维拉扎诺沿着北美大西洋海岸线探险时,他曾遇到人口稠密的印第安人村庄,看见过印第安人的篝火冒出的烟云。到清教徒登陆时,无数欧洲人的渔船已经在新英格兰海岸活动和捕捞,或登陆与印第安人进行贸易往来,如同在其他地方一样,将流行性疾病传染给了当地的印第安人。清教徒登陆地区的印第安人最近刚刚因天花的传染而招致灭绝。清教徒在一个被抛弃的印第安人村落的旧址上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周围的土地已在疾病爆发前被清理出来,随时可以用于播种。殖民者抵达六个星期之后,严冬降临,他们没有粮食,也没有家养牲畜。有一半的人在第一个冬天里死去。其余的殖民者在当地印第安人的帮助下,尤其是在斯匡托(Squanto)的帮助下,才得以存活下来。斯匡托和其他20名印第安人曾在1614年被英国探险者托马斯·亨特(ThomasHunt)所劫持,并带到西班牙。在一位当地教士的帮助下,斯匡托得以逃脱,并设法到了伦敦,在那里学会了英语。他在1619年回到马萨诸塞,发现他所属的帕图科斯特(Patuxet)部落已经被疾病灭绝。他为清教徒们充当翻译,教会他们在什么地方捕鱼以及如何种植玉米,还帮助他们与一个名叫马萨索伊特(Massasoit)的印第安人部落首领结成同盟。1621年秋,清教徒将他们的印第安人盟友请来参加丰收后的盛宴,庆祝他们的幸存,这便成为了第一个感恩节。
西奥多·德布瑞创作的雕刻画,描绘一个英国探险家与万帕诺格(Wampanoag)印第安人于1602年在科德角的玛莎葡萄园相遇。在清教徒来此地定居之前,这一地区的印第安人已经有过许多与欧洲人打交道的经验。
清教徒希望建立起一个以早期基督圣徒生活为榜样的社会。他们的政府基于共识的原则之上,投票权也不只限于教会成员内部。1627年以前,所有的土地都是共同所有,那年之后,土地在殖民者中进行了划分。普利茅斯作为一个独立的殖民地一直存在到1691年,但它的光彩很快因北面的马萨诸塞的出现而黯然失色。
大移民
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于1629年获得王室宪章成立,它的发起人是一群伦敦商人,目的是推动清教运动和通过与印第安人通商来赚取利润。1629年,装有第一批移民的5艘船从英国出发。到1642年时,已有21000名清教徒移居到马萨诸塞。这次人口的流动曾被长久地记忆为"大移民",但它只代表了17世纪30年代英国海外移民总量不到1/3的人数。更多的英国移民移居到爱尔兰、切萨皮克和加勒比海群岛。1640年后,流向新英格兰的移民基本上停止,在随后一些年内,离开这一地区的殖民者人数多于移入该地的人。尽管如此,"大移民"为一个稳定和蓬勃发展的社会奠定了基础。
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印章。印第安人衣不蔽体的服饰暗指他们缺乏文明。他的呼喊"请来拯救我们"取材于一段《圣经》故事。印章表现出英国人的信念:即他们是在拯救印第安人,而不是像其他帝国一样是在剥削印第安人。
从很多方面来看,新英格兰的背景非常特殊。尽管契约奴占"大移民"的1/4,但马萨诸塞的大多数移民都以全家移民的方式来到新大陆。他们移居北美的理由各有不同,包括逃离宗教迫害、对英国未来的忧虑以及争取较好的经济地位等。与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移民相比,他们的年龄普遍更大,经济上也更为宽裕,男女之间的比例更为平衡。正因为男女比例较为均衡和新英格兰更为宜人的气候,该地的人口增长迅速,每27年便翻一番。尽管这一地区的移民人口只占17世纪移民人口总数的一小部分,到1700年,新英格兰地区的白人人口达到91000人,超过了切萨皮克和西印度群岛白人人口总数。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在大移民时代跨越大西洋来到北美的移民的后裔。
清教家庭
在切萨皮克地区,因为男女比例失调,父权家长制的家庭模式直到17世纪末才得以完全建立起来,但在新英格兰,这种家庭模式很快就出现了。尽管他们与其他的英国人或宗教流派有这样或那样的异见,清教徒却与主流英国社会一样,主张男性在家庭生活中的主导地位,维护对已婚妇女的法律和经济权利进行严格限制的普通法传统。在北美的清教徒刻意模仿英国的家庭结构,要求妇女、儿童和仆人绝对服从男性的意志,并将此种要求视为社会稳定的基础。父亲的权威在家庭中是重中之重,因为在一个从事农业耕种,但缺乏大量奴工和奴隶的社会中,拥有对自己家庭内部劳动力的控制对于一个人获取经济上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自然,清教徒认为,妇女在精神上与男性是同等的,女性可以成为教会的正式成员。尽管所有的牧师都是男性,但清教徒相信,所有的清教信仰者都有能力解释圣经,这种观点为一些妇女争取成为宗教领袖打开了通道。理想的清教家庭的基础是夫妻之间互惠互利的恩爱和陪伴关系,离婚是合法的。不过在家庭事务中,丈夫拥有事实上的绝对权威。的确,一个男人作为家长的地位被看成是一种上帝在精神事务上的权威和世俗世界中政府权威的复制品。地方官员有时会对家庭事务予以干涉,保障妻子不受丈夫的体罚,他们同时也负责对父亲管制孩子、丈夫管制妻子的权力予以实施和保护。妻子违反了丈夫规定的正当行为,丈夫可以施以温和的"教训",这被认为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做法。
妇女的生活被规范为承担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在上面引用过1645年温斯洛普的演说中,他还提到,妇女只有圆满地扮演她们所期望的社会角色,接受"对自己丈夫权威的服从",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家庭是一个强有力社会的基础,未婚的成年人被看成是这个社会组织的威胁。普利茅斯殖民地的一部早期法律声称,"不让任何一个人受独居之苦"。一般来说,新英格兰的妇女在22岁时结婚,较之英国女性要年轻一些,一生中会生育7次。因为新英格兰拥有比切萨皮克更宜人的气候,更多的孩子能够活过婴儿阶段。所以,一个妇女成年生活的主要内容是生育和抚养子女。
马萨诸塞的政府与社会
1630年,温斯洛普航行前往马萨诸塞时,在"阿拉贝拉号"船上发表了一篇布道演说。他提到殖民者们为了传播上帝的荣耀和获取他们自己"共同的利益",必须以"一种兄弟般的热爱情谊"结成整体。清教徒对过度的个人主义和社会缺少团结感到恐惧。与切萨皮克湾那种分散的以种植园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不同,马萨诸塞的领袖们以一种自治的城镇方式来构造他们的殖民地。组成群体的殖民者从殖民地政府那里接受土地赐予,然后将土地进行再划分,每户居民在一个中心地带获得建造家庭住房的土地份额,在城外获得耕种的土地。大部分土地被留置公有,或共同使用,或分给后来的殖民者或者是城镇奠基人的儿子。每个城镇都有一个公理会教堂。因为阅读圣经对培养清教信仰十分重要,1647年的法律规定每个镇都必须建立一所学校。哈佛学院在1636年得以建立(比1551年建立的墨西哥王室大学晚了将近一个世纪),目的是培养受过教育的牧师队伍。两年后,英属美洲的第一家印刷厂在剑桥开业。
马萨诸塞的政府代表了清教徒的宗教和社会理想。移居到北美的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投资人希望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管理自己的殖民地,并希望阻止非清教徒影响殖民地的决策,他们将王室颁发给公司的特许状随身带到北美,将其从一份商业文件转化成为一种政府纲领。起初,殖民地的统治者由8名投资人来选择决定。1634年,一群由自由人(拥有土地的教会成员)选举产生的代表与殖民地的官员合为一体,共同组成了一个名曰大议会(GeneralAssembly)的统治集团。10年之后,公司官员和民选的代表分开组成立法院。弗吉尼亚的总督起初由一个相距遥远的公司所任命,1624年后,又由国王任命;马里兰的权力则集中掌握在一个业主手中,与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不同的是,马萨诸塞的总督是由自由人选举产生的。
意见一致是清教主义的核心原则。清教的教会管理是一种分权式的结构------如同一个牧师所说的,每一个教会拥有"完全自立的自由"。教会是由教会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牧师由教会成员选举产生。任何重要的决定都需经过教会男性成员的同意。城镇自己管理自己,地方官员、殖民地议会的代表和殖民地总督都经选举而产生。清教徒并非是真正相信平等,教会成员的地位带有很大的声誉和权力,但却是一个设有重重限制的社会种类。任何人都可以到一个教堂,或者像清教徒们所称的碰面屋(meetinghouse)去祈祷,但要成为一个正式的教会成员,一个人则需要在教会展示,他如何通过一种(与上帝)对话的经历,亲身经历了神的恩惠,被认可之后,他才能被视为一个"显身圣者"(a"visiblesaint")。尽管拥有地产的男人通常有选举地方官员的权利,但全殖民地范围的投票权则仅为教会的正式成员所拥有。这项规定最初是为了创造一个广泛的选民基础,尤其是与英国的情形相对而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规定意味着一个数量不断减少的群体控制着政府。清教民主只是为那些成为教会正式成员的人所享有。那些被划在圈子外面的人只能在这个圣经王国中占据次等地位。
清教的自由观
17世纪的新英格兰也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显赫的家庭通常分得最好的土地,在教堂中占据最好的座位。"一些人必须是富人,一些人必须是穷人;一些人必须身居高位,享有显赫的权利,受人尊重,另一些人则不得不地位低下,受制于人",约翰·温斯洛普这样宣称道。这是上帝策划的一部分,是受到人为的法律和习俗所认可的。殖民地议会禁止普通男女殖民者穿戴"绅士的服装"。普通殖民者通常直接称呼为平民化的"先生"(goodman)和"太太"(goodwife),而那些较为优越者则被尊称为"绅士"(gentleman)和"女士"(lady),或者"主人"(master)和"夫人"(mistress)。1641年,殖民地议会颁布了一部《自由宪章》,列举了马萨诸塞殖民者的权利和责任。宪章接受了对自由的传统理解,即自由是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所派生出来的特权。不平等被看作是上帝意志的一种表现;尽管有些自由和权利适用于所有人,自由人、妇女、儿童、仆人和契约奴所享有的权利是不同的,各有自己的种类。自由宪章也允许奴隶制的实施。资料显示,第一批非洲奴隶抵达马萨诸塞的时间是1640年。
马萨诸塞不准牧师担任公职,以防止影响他们履行宗教职责,但教会和殖民地却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法律规定每个镇都要建一个教堂,要求征收一项专门用于支持牧师生活的税收。殖民地没有专门的宗教法庭,但殖民地政府立法实施宗教信仰。《自由宪章》确保了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以及所有在殖民地管辖范围内的人享有同等法律保护的自由,但马萨诸塞的法律对种种罪行施以死刑,包括信仰"(基督教)上帝之外的任何上帝"、行使妖术或亵渎上帝的举动。
新英格兰人的分裂
清教徒极为看重个人的判断------因此他们坚持必须阅读圣经。英属美洲所印刷出版的第一种出版物是名为《一个自由人的誓言》的大幅海报,其中解释了马萨诸塞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强调男性应该"根据自己的良心......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地"投票。现代的个人主义观念的内容、隐私权以及个人自由等将为清教徒视为异类。他们认为,过分强调"自己"将危及社会的和谐和社区的稳定。在新英格兰的那些关系紧密的城镇中,居民们警觉地监视着相互的行为规范,谴责那些违反社会规范的人,或将他们赶出社区。在清教徒看来,如同一位殖民者所说,持异见的人拥有的主要自由就是"远离我们的自由"。城镇将那些犯有各种不轨行为的人驱逐出去,包括那些对教会或政府提出批评的人,或在给英国的信中对殖民地抱怨不止的人,或如同阿比盖尔·吉福德(AbigailGifford)的案例所显示的,仅仅因为她是"一个遭人讨厌的女人"等。对异类的容忍并非是清教徒最为看重的价值观之一。
罗杰·威廉斯
几乎自马萨诸塞的创建开始,关于如何建立一个圣经王国的争论就开始出现了。由于强调个人对圣经的解释,清教教义本身就包含了自我裂变的种子。首先对现存清教秩序发起批评的是年轻的牧师罗杰·威廉斯(RogerWilliams)。1631年,他抵达马萨诸塞,很快要求他的教会从英国国教派中退出,实行政教分离。威廉斯认为,"灵魂的自由"要求人们跟随自己的良心,不管是走向哪个方向。对大多数的清教徒来说,社会的组织是依某些宗教的真理而得以联结在一起的,这些真理是不能受到质疑的。但对威廉斯来说,任何守法的公民应该有权信仰他选择的宗教。因为如果政府有权"以承认某种教义和奉行某种祈祷方式而骚扰任何人,不管是犹太人或是异教徒",都违背了真正的宗教信仰必须是自愿的这一原则。
威廉斯的目的是增强而不是削弱宗教的力量。他认为,教会与政府搅和在一起,会腐蚀基督教信仰的纯洁,把信徒引入类似使欧洲陷入重重困境的、无止境的宗教战争之中。对于约翰·温斯洛普这样的领导人而言,这位直言不讳的牧师对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政教权势集团的批评简直是糟糕透顶,但威廉斯加倍发出攻击,否认清教徒所长期信奉的一种观念,即他们是一群上帝的选民,承担着传播真实信仰的特殊使命。威廉斯认为,上帝并没有以特别的恩惠赋予任何群体。
罗得岛和康涅狄格
1636年,威廉斯和他的跟随者们被马萨诸塞驱逐出境,他们移居到了南面,在那里建立了罗得岛殖民地。该殖民地最终从伦敦获得特许状。在当时,可供个人参与的不受政府干扰的宗教活动几乎不存在,罗得岛成为了宗教自由的堡垒。那里没有官方教会,直到18世纪前没有选举的宗教资格限制,也没有强迫公民上教堂的要求。它成了许多在其他殖民地遭受迫害的新教异见者(指那些不属于官方支持的新教教会的新教徒)和犹太人的天堂。罗得岛的政府组织纲领也更为民主。议会每年选举两次,总督一年选举一次,镇居民会议举行的时间也远比新英格兰其他地方更为频繁。
马萨诸塞的宗教分歧也导致了另外一些殖民地的出现。1636年,托马斯·胡克尔在哈特福特建立了一个定居点。这个新殖民地的政府体制由1639年制定的《康涅狄格基本法》所表现出来,它是照马萨诸塞的政府框架制定的,但有一处明显的不同,那就是有投票权的男性并不一定要是教会成员。1638年建立的纽黑文殖民地却截然不同,它的殖民者要求教会与政府变得更为紧密。1662年,哈特福特和纽黑文殖民地获得了王室特许状,联合组成了康涅狄格殖民地。
安妮·哈钦逊的审判
对清教权威形成更大威胁的是安妮·哈钦逊,不仅因为她是女性,而且因为她吸引了一大批有影响的跟随者。哈钦逊出生在一个牧师家中,是一个接生妇,约翰·温斯洛普称她是"一个反应机敏、思想大胆的女人"。1634年,她和丈夫来到马萨诸塞,想跟随他们的牧师约翰·科顿。科顿在英国被宗教当局从教会中开除。哈钦逊开始在家里召集会议,并发起关于宗教问题的讨论,参加会议的人中有男有女,还包括了几位有名的商人和政府官员。在她看来,获得拯救是上帝赋予被选择者的直接礼物,不是通过努力工作、虔诚的宗教实践和其他人类努力可以获得的。大多数的清教徒都分享这种看法。哈钦逊与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她对马萨诸塞几乎所有牧师的错误布道都进行了指责,说他们在区分"圣人"与被谴责的人的时候,只是看教会活动的出勤率和道德行为,而不是基于教徒在内心世界中对上帝恩惠的真实感受。
在马萨诸塞,教会与政府相互支持和强化对方的权威,所以牧师和行政官都企图镇压一切向他们权威挑战的思想和观点。他们谴责科顿和哈钦逊在散布"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此语用来形容将个人对信仰的判断置于世俗法律和教会的布道之上的主张)。1637年,她被一个民事法庭以煽动罪(发表危及当局权威的言论)为名进行公审。她的"公共妇女"的地位则使她的不服从更加令当局感到恼羞成怒。总督温斯洛普说,她所举行的会议"既不适合为上帝所见,也不与你的性别身份相配"。哈钦逊斗志昂扬、能言善辩,就圣经的解释问题与那些受过大学教育的审判者们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在审判中,她做到了镇定自若、方寸不乱。但在叙述自己见证神灵的经历时,她提到了上帝直接与她交流,而不是通过牧师或圣经,此话违反了清教的教旨,也决定了她自己的命运。殖民地的领导人感到,哈钦逊的言论对有组织的教会势力的存在形成了威胁------事实上,对所有的权威都形成了威胁。哈钦逊和她的一批跟随者被逐出了殖民地。她和家人后来到了罗得岛,然后又移居到如今纽约市西面的韦斯特切斯特,在那里,她和她的亲戚们消失在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
安妮·哈钦逊在新英格兰居住了8年,但她给当地的宗教文化留下了自己的烙印。如同罗杰·威廉斯的经历一样,她的经历显示,清教徒相信个人拥有解释圣经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可以十分容易地导致个人对宗教和政治权威提出批评。哈钦逊之后,还要经过许多年,宗教宽容的思想------一种与清教的"道德自由"和社会和谐观相悖的思想------才能降临到马萨诸塞的领土之上。
清教徒与印第安人
在面临具有破坏性的宗教纠纷的同时,新英格兰如同其他殖民地一样,也必须应对与印第安人棘手的关系问题。清教徒抵达时,新英格兰地区的印第安人人口约有10万人。因为前不久发生的疾病,清教徒移民在海岸附近所遭遇的印第安人远远少于北美东部的其他地区。在欧洲人的居住地区,殖民者的人数很快超过了土著居民。有些殖民者,尤其是罗杰·威廉斯,企图以公正和公平的态度与印第安人相处。威廉斯学会了非常复杂的印第安人语言,坚持认为国王无权将已为他人居住的领土赐予英国人。他说,所有城镇在没有购买建镇地址之前不应建造。当约翰·温斯洛普认为殖民者可以合法地占有尚未开垦的土地时,威廉斯意识到购买土地而不是抢夺土地的好处所在。但威廉斯同时要求所有的土地购买(这种购买通常是在城镇已经建成后完成的)必须附带有印第安人接受英国权威,愿向殖民者进贡的条款。
对新英格兰的领导人来说,印第安人既代表了野蛮,又象征着诱惑。在清教徒眼中,他们如同天主教徒一样,信奉虚假的神灵,进行充满欺骗性的仪式。他们喜好自由,但他们的自由却是一种错误的自由------即那种被温斯洛普斥为不受约束的"自然的自由",而不是文明的基督徒信奉的"道德自由"。带有原罪之人有可能放弃艰苦工作,而寻求一种好逸恶劳的生活,对此,清教徒十分警惕;他们担心,印第安人社会会吸引那些缺乏正当道德原则的殖民者。1642年,康涅狄格的议会立法,对那些舍弃"上帝社会"而前去与印第安人同住的殖民者处以三年苦力劳动的惩罚。为了抵消印第安人生活的影响,新英格兰殖民地的领导人鼓励出版那些曾为印第安人捕获的殖民者的"叙事录",其中流传最广的是玛丽·罗兰森(MaryRowlandson)写的《上帝的主权和恩惠》(TheSovereignty and Goodness of God)。1639年,当她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罗兰森与父母一起移居北美,后与另外一群殖民者被印第安人抓获,关了3个月,直到在17世纪70年代的一场战争中,才被赎回。罗兰森说她所受的待遇很好,没有受到"哪怕是最轻微的伤害或非礼",但书的主题却是她立志要回到基督教社会的决心。
清教徒宣称,他们想要将基督教信仰带给印第安人,但在他们定居的头20年内,他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对印第安人的总的印象是,这些人是需要被清除的障碍,而不是有可能被转化成为清教徒的人。
佩科特人战争
新英格兰地区的印第安人缺乏像弗吉尼亚的波哈坦这样的总头领人物。沿海地区的印第安人的人口因疾病而大大减少,他们起初希望与新来者结成同盟,以对付来自内陆的竞争对手。随着白人人口的增长和殖民者城镇的急速发展,与当地印第安人的冲突便变得不可避免了。1637年成为了冲突的爆发点。当年一个皮货商人被佩科特人杀害------佩科特是当地一个强大的印第安人部落,他们控制了新英格兰地区南部的皮货贸易,也从其他印第安人部落那里收取贡品。由康涅狄格和马萨诸塞民兵组成的队伍,加上附近的纳那干西特(Narragansett)印第安人组成的同盟军,包围了位于密斯提克河畔、由工事保护的佩科特人的主要村落,点燃大火,并杀死那些企图逃跑的人。在这场大屠杀中,500名以上的男人、妇女和儿童丧生。在几个月后战争结束时,大多数佩科特人已经被赶尽杀绝,或被卖到加勒比海去当奴隶。后来签订的和约规定他们的名字将从历史文献中抹去。
这是约翰·昂德希尔(JohnUnderhill)的《来自美洲的消息》中的一幅雕刻画,于1638年在伦敦出版,展示了1637年位于密斯提克河岸的佩科特人村庄的被毁灭的过程。殖民者在开枪的同时,还得到了佩带弓箭的印第安人盟友的配合。
对本地区最强大印第安人部落的致命打击,不仅为白人定居点进入康涅狄格河流域迅速发展打开了道路,同时也给其他印第安人发出一个警告:这些新来者拥有一种不可抗击的力量。殖民者的凶狠使他们的印第安人盟友感到十分震惊,后者深感欧洲人的军事行为十分的野蛮,对此一些清教徒也表示赞同。清教徒的领袖人物威廉·布拉德福特对密斯提克河的袭击做了描述:"看到他们在大火中煎熬的场面,令人感到十分恐怖。"对大多数清教徒来说,包括布拉德福特在内,用"上帝之剑"将这个"野蛮的民族"击败更进一步证明了清教徒肩负神圣的历史使命,印第安人不值得与清教教会的显身圣人们一起来分享新英格兰社会的文明。
新英格兰的经济
新英格兰殖民者的领袖们总是自豪地宣称,宗教是他们来到移居此地的主要动因。"我们来到美洲的这片土地,"一份17世纪40年代的官方文件宣称道,"都是带有同一个目标,那就是,推进我们耶稣救主的王国,以纯粹的和平方式享受福音赐予的自由。"但这并不是说,经济动机并不重要。一份1620年的移民促进传单将新英格兰说成是一个"宗教和利润齐肩并进的"地方。
美洲的清教徒大部分来自东安戈利亚(EastAnglia),这是一个国际知名的生产布匹的地区。作为英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东安戈利亚在17世纪20、30年代遭遇了一系列的歉收和因布匹贸易下降而引起的经济断层的影响。来自该地区的大部分移民是纺织工人、裁缝或者是农民。尽管他们离开的是一个经济萧条的地方,但他们却是相对富裕的。大多数人具有社会中层的地位,并且自己负担了全家的跨海费用,而并非为此签订奴工契约。他们要在新大陆寻求的不止是宗教自由,还有经济上的提升------如果不是财源滚滚,至少也要得到一种"小康生活"(competence)的保障,即一种以持续的土地占有和拥有工匠地位为基础的经济独立。当一位牧师宣称说开拓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是崇敬上帝的时候,一个坐在下面听布道的人高声喊道:"牧师先生,你错了......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捕鱼。"但是,对于清教徒来说,只要一个人不要忘记社区的需要,信奉上帝与追求利润并不相互矛盾。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可被视为是受到神的惠顾的一种象征。
因为缺乏类似蔗糖和烟叶这样的有市场价值的作物,新英格兰人转向开发渔业和林业,以此作为出口的资源。但是,当地经济主要围绕着以家庭农场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这些农场为殖民者生产自用的粮食和一个份额很小的供市场交易所用的余额。尽管1641年的《自由宪章》准允奴隶制在圣经王国的存在,但在17世纪的新英格兰,奴隶的人数极少。契约奴在这里的作用也不像在切萨皮克地区那样重要。大部分家庭依靠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生活,包括在家里的妇女和在田野工作的儿子。男子一般要到25岁左右才结婚,届时他们期望从父亲和地方当局那里,或以移居到另外的城镇的方式,获得土地。尽管宗教意见的不同导致了一些新殖民地的建立,但新英格兰扩张的主要动力来自那些较为年轻的家庭对土地的渴望。例如,1651年,马萨诸塞苏德伯里(Sudbury)镇一位成年居民建议,每个成年人都应获得面积相等的一块土地。当全镇会议否决这项提议之后,一群年轻人从殖民地的大议会那里得到了特许状,在旧镇的西面建立起他们自己的城镇。
商人中的精英
新英格兰的人均收入远远落后于切萨皮克地区,但它的财富分配却更为均衡。新英格兰的大部分家庭都能做到拥有自己的土地,也就是说,有一个非常不错的经济独立的基础。与切萨皮克地区一样,经济发展也制造出了一定的社会不平等。契约奴完成服役期时,很难获得正式教会成员的地位,或者接受土地的赐予。很多人因此沦为没有投票权的工资劳动者。
新英格兰在以贸易为基础的英帝国领域中的作用逐渐变得重要起来。早在17世纪40年代,该地区的商人便将其他殖民地的作物运送并销售到欧洲和非洲的市场。他们长期从事着与西印度群岛的贸易,为那里不断扩大的奴隶种植园提供该地区生产的鱼类、木材和农作物产品,这是一项利润尤为丰厚的贸易,促成了一个有权有势的商人阶层的崛起,尤其是在波士顿,这些商人向清教徒的一些重要政策提出了挑战,包括将经济活动限制为服从社会的福利(thecommon good)等。早在17世纪30年代,当大议会对物价和工资做出限制------这在英国是经常发生的事------并将从欧洲进口物品的贸易垄断权赋予一小撮商人时,其他人提出了抗议。事实上,当安妮·哈钦逊挑战殖民地当局的权威时,商人是她最显赫的支持者。有些商人离开了波士顿,前往朴次茅斯(Portsmouth),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新城,这个新的地区后来通过王室宪章变成了新罕布什尔王室殖民地。其他人留下来,继续争取按自己喜好的方式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到17世纪40年代,马萨诸塞废除了许多早期的经济管制措施。
《伊丽莎白·弗里克夫人和玛丽小宝贝》。这幅画像由一位无名画家于17世纪60年代创作而成,描绘的是波士顿大商人和大律师约翰·弗里克(JohnFreake)的妻子和女儿。为表现家庭的富裕,弗里克夫人佩戴了三圈珍珠项链、一个石榴红色的手镯和一个金戒指,她的孩子身着黄色的丝绸裙子。
半途盟约
在17世纪中叶,一些清教徒领袖开始担心他们社会中出现的不断增长的商业化和虔诚度下降(或被称为"背离")的现象。到1650年,波士顿不到一半的人是教会接受的正式成员。马萨诸塞教会被迫面临一个越来越迫切的现实问题------第三代人的宗教地位问题。那些被选择者的儿女可以接受洗礼,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不能展示必需的宗教决心或无法为认知转换的经验作证,始终未能成为教会的正式成员。他们的子女的地位是什么?新英格兰人面临一个困难的选择。他们可以继续坚持严格的接受成员的教会标准,但这样做就会限制公理会教会的规模和影响力。或者他们可以放松标准,使接受正式成员的过程相对容易一些,这样做可以使教会与殖民地更多的人保持联系,但也会引起成员对教会丧失宗教纯洁性的恐惧。
1662年的半途盟约企图解决这个问题,这个设计允许那些在大移民时代来新英格兰的人的孙子辈接受洗礼,并得到一种次级的或者说"半途的"教会成员资格。这是对早期清教徒教义的一个重大妥协,个人的祖先而不是宗教转换的经历,成为获选进入教会的通道。但教会成员数量的增长仍然停滞不前。
到1660年代和1670年代,牧师们不断就自私自利、自我炫耀、违反安息日的禁令、以及偏离殖民地原始目的的"大滑坡"等现象定期地对人民发出大声呵斥。这些牧师们的警告套用古希伯来先知耶利米(Jeremiah)的名字,被称为"哀诉"(jeremiads)。他们把农作物收成不好和疾病解释为上帝反对殖民地的征兆,警告说,如果新英格兰人不及时改邪归正,更大的惩罚将随后降临。努力工作和在自己选择的事业中获取商业上的成功早就是清教徒价值观的一部分。由此而论,如果新英格兰的商业化是一种对清教徒在北美使命一种背叛的话,它也是这种使命的一种成功。
宗教、政治与自由
英国人的权利
就在英国移民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同时,英国本身也卷入了政治与宗教冲突之中,自由的思想在其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17世纪上半叶发生在英国的围绕自由的斗争扩大了自由在英国的定义,也将其影响传播到了早期的英属北美殖民地。
传统的定义将"自由"(liberties)视为一套授予某一个或某一群人的特权,这种定义到1600年时仍然有效,但与此同时,自由也加入了一种新的思想:即某些"英国人的权利"适用于所有居住在英国领域的人。这个传统的基础是1215年的大宪章。当时地方统治者的私人军队经常相互开战并与国王的军队作战,大宪章就是约翰王与一群贵族的协议,目的是终止长年不断的内乱局面。它列举了一系列由国王赐予"我们领域内所有自由人"的"权利"(liberties)。这个自由人的群体在当时是一个有限的群体,因为大部分英国人还处于农奴的状态------即他们在封建领主庄园上工作和生活,按法律要求必须向领主提供劳动力和其他劳役。大宪章中提到的权利包括不得被任意监禁和不得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没收个人财产。
大宪章的主要受益者是贵族,他们获得了监督国王行为的权利,如果他们的特权遭到侵犯,他们甚至可以举兵反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文献逐渐被看作是"英国自由"思想的象征------即国王必须受制于法治,所有人都应享有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这些权利也通过普通法的传统得以表现出来,如人身保护令状(即在未被法庭起诉的情况下不受监禁)、与控告人当面对质的权利以及由陪审团参与的审判等,这些权利逐渐适用于英国国王的所有自由臣民。随着农奴制逐渐消失,"生而自由"的英国人增多,能够享有这些权利的人数也大大地扩展了。
英国内战
17世纪初,当英国移民开始抵达新大陆的时候,"自由"在英国的政治辩论中还只是充当一个非常次要的角色。17世纪的政治动荡将"英国人自由"的概念提升到一个中心位置。议会与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围绕最高政治权展开了较量,最后在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内战中达到了顶峰。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起源于关于宗教问题的辩论,即英国国教到底应该在教义和祈祷形式方面与天主教保持多远的距离。冲突同时也围绕国王和议会的权力划分而展开,这场辩论导致了关于"生而自由的英国人"这一概念的许多发明,也带来了英国人自由概念的极大扩展。
议会下院(即由选举而产生的议会部分,它与由世袭贵族组成的上院共同组成英国议会)的领袖们谴责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们未经议会同意就任意征税、囚禁自己的政敌,以及在英国恢复天主教。内战于1642年爆发,以议会的胜利而告终。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君主制被废除了,英国成为"一个联盟和自由国家"(aCommonwealth and Free State)------即一个由人民的意志统治的国家。奥利弗·克伦威尔是取胜的议会军的领袖,他在国王被斩首之后统治英国将近10年之久。1660年,君主制得以恢复,查理二世登基为王。但到这个时候,权威的断裂已经激发起针对自由、权力和"生而自由的英国人"含义的激烈辩论。
英国关于自由的辩论
1640到1660年,自由的思想突如其来地获取了一连串新的和扩展的内容。1649年,英国作者约翰·弥尔顿把伦敦称作是"自由的大厦",呼吁实行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新的宗教教派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它们要求停止英国国教会所享有的公共财政的支持和其他特权,要求对所有的新教教派实行一视同仁的宽容。平等派(Levellers)发起历史上第一次要求民主的政治运动,他们提出一部名为《人民契约》的成文宪法,开篇便宣称将"我们公正的自由视为最高的价值"。在那个"民主"被普遍当作是无政府主义和无序状态同义词的时代,这份文献提出废除君主制和议会上院,并大幅度地扩大选民范围。"英国最贫穷的人,与最为显赫的人一样,也有一条需要活下去的生命",平等派的托马斯·雷恩斯伯勒(ThomasRainsborough)这样宣称道,所以,"任何出生在英国的人......都应该在选举中有他的声音"。他甚至谴责了奴役非洲人的制度。
平等派的思想闪烁出现代自由定义的光芒。他们认为,在一个基于平等权利的社会中,自由是一种普遍的权利,而不是社会阶级的一种功能。另外一个群体,即掘土派(Diggers),走得更远,提出了拥有公共土地的设想,希望为自由奠定经济上的基础。掘土派领袖吉拉德·温斯坦雷(GerardWinstanley)宣称:从前的关于自由的讨论都是误导性的,"你如同一个身处迷雾之中的人,四处寻找自由,却不知自由为何物"。真正的自由应该平等地为"穷人和富人"所享有;所有人都拥有"在自己的土地上享有一种舒适生活"的权利。但在君主制尚未复辟之前,平等派、掘土派和其他因英国内战而催生的激进运动就已经被镇压或遭到迫害而转入地下。一些在17世纪40、50年代盛行的自由观念将被英国移民带到美洲。
英国人的自由
英国的斗争将"英国人的自由"的概念提高到英美政治文化中的一个中心位置。这个概念也成为正在英国形成的民族自我意识中的一块主要的基石。那种将自由看成是一套由某个特殊群体享有的特权的中世纪自由观并没有突然消失,但它逐渐为一个更通用的自由定义所取代,新的自由观将自由看成是英国境内所有人享有的共同权利。根据这个定义,英国是一个由自由人组成的国家,它过去的历史是一部"自由的历史"。所有英国人由一个国王来统治,但英国国王与法国、西班牙、俄罗斯和其他国家的专制君主不同,他是根据法律"来统治自由的人民的"。
1680年,亨利·凯尔(HenryCare)在名为《英国人的自由,或生而自由的臣民的遗产》(EnglishLiberties, or, The Free-Born Subject's Inheritance)一书中将英国的政府制度描述为一种"有限的君主制",这是世界上最好的政治结构,因为尽管"贵族"享有其他人享受不到的特权,所有的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都得到法律防线的保护,这道法律防线使他们成为自由人,而不是奴隶"。这种将自由看成所有英国人的共同遗产,将英帝国看成是世界自由卫士的信念为英国在西半球进行殖民化运动提供了名正言顺的理由,也将它与天主教法国和西班牙之间进行的帝国战争呈现为一种发生在自由与暴政体制之间的斗争。
英国内战与英属北美
对生而自由英国人权利的激烈讨论与这些斗争结合起来,不可避免地在英国殖民地上引起了反响,不仅在殖民地相互之间,而且在各殖民地内部,造成了立场的分裂。大多数的新英格兰殖民地在1640年的内战中站在议会一边。有些殖民者甚至返回英国去加入议会军,或利用布道讲坛,鼓吹建立一个福音社会。当对所有新教教派实施宽容的思想在英国日益得到认可时,清教领袖们却越发对此感到不自在。1644年,给罗杰·威廉斯颁发罗得岛特许状的正是革命时期的议会,罗得岛是在威廉斯被马萨诸塞驱逐后建立的殖民地。
与此同时,一些安妮·哈钦逊的跟随者变成了贵格派(Quakers)信徒, 该教派是内战时期在英国出现的一个新教教派。贵格派认为,上帝的精神在每个人的心中存在,而不只是在那些被选择的人的心中存在,这种"内心神明"(innerlight),而不是圣经或者教士的布道,才是在精神世界中获得指引的最稳妥的保障。当贵格派教徒开始在马萨诸塞出现时,殖民地当局命令将他们处以鞭刑、罚以重金、驱逐流放。1659和1660年,四个贵格派教徒从流放中回到马萨诸塞后,被处以绞刑,其中包括玛丽·戴尔(MaryDyer),她原来是哈钦逊的信徒。对贵格派的严酷打击为马萨诸塞在英国赢得了一个宗教迫害的温床的名声。1660年君主制恢复后,查理二世重新认可马萨诸塞宪章,命令该殖民地要承认所有的新教教徒的"良心的自由"。虽然绞刑的惩罚被停止了,但对贵格派的压制仍然继续进行,如同对浸礼派教徒(Baptists)的压制一样,后者对一个受过教育的布道牧师体制的厌恶在马萨诸塞的眼中也是一种对清教教义的威胁。
马里兰的危机
与新英格兰殖民地不同的是,弗吉尼亚与查理一世站在一边。殖民地的领袖甚至在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之后宣布查理二世为国王,但奥利弗·克伦威尔在伦敦的政府很快将这个不听话的殖民地制伏了。在马里兰,英国内战中的宗教和政治斗争的混合,本地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殖民者之间的冲突和反业主的情绪等综合起来,导致了殖民地内部的一场激烈的内战,后来被称作"趁火打劫的时间"。的确,17世纪40年代的马里兰几乎陷入全面无政府状态,支持议会的队伍对效忠查理一世的队伍发起攻击。正在形成的新教种植园主阶级早已迫不及待地想从塞西莉厄斯·卡尔弗特制造的天主教精英集团手中夺取权力。殖民地议会的新教徒议员否决了业主的立法建议,声称议会拥有与英国议会下院相似的立法和课税权。
为了稳定局势、吸引更多的移民前来,卡尔弗特任命一个新教徒为总督,并为在弗吉尼亚受迫害的持异见的新教徒提供避难所。在弗吉尼亚,英国国教是官方建立的教派,法律对其他教派的宗教和政治权利做了限制。1649年,马里兰制定了一部《关于宗教的法律》,将自该殖民地一开始就实施的宗教宽容的原则予以制度化。所有的基督教徒都享有"自由行使"宗教活动的保障。这部法律并没有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宗教自由,因为它仍然要处罚那些否认耶稣基督的神灵或神圣三位一体教义的人。事实上,一个犹太人医生不久就依据这部法律的条款遭到了逮捕。无论如何,在美国殖民地历史上,这部法律是宗教自由的一个里程碑。
然而,动乱仍然持续发生。17世纪50年代,伦敦的共和国政府将马里兰置放在一个新教委员会的监管之下。这个委员会废止了宗教宽容法,禁止天主教徒从事公开的宗教活动。1657年,卡尔弗特的权威得以恢复,马里兰的宗教自由试验得以继续进行。
克伦威尔与英帝国
奥利弗·克伦威尔从1649年开始统治英国,一直到1658年去世为止。在这期间,他奉行了一套大胆进取的政策来扩大殖民化运动,推进新教的传播,增强英国在本土和西半球的商业势力。他的军队将英国的控制延伸到爱尔兰,屠杀了当地的平民,禁止天主教在公开场合的活动,没收了天主教徒的土地。在加勒比海地区,英国从西班牙手中夺得了价值非凡的蔗糖产地牙买加。1651年,议会通过了第一部《航海条例》(与第三章的讨论相关),该法将所有殖民地的贸易限制在英国船只和港口的范围内进行,企图挑战荷兰所掌握的国际商业霸权。
这样,到17世纪中叶时,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海岸线上建立起几个殖民地。这些殖民地的建立不是顺应一个统一筹划的国家计划的结果,而是作为一种临时性过程的部分而出现的;这些殖民地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结构上存在巨大的差异。不同的种子已在不同的殖民地播撒下了:在切萨皮克,一个基于非自由劳动力基础上的种植园社会正在发展;在新英格兰,以小镇和家庭农场为中心的开拓模式已经建立。在整个殖民地社会,许多人享受到了他们在英国从未享有的自由,尤其是获得土地的自由和他们希望的宗教信仰自由。其他人则发现他们将长时间甚至终身被局限在非自由劳动力的地位中。
随着人口的增长、社会冲突的加剧以及英国对蓬勃发展的北美殖民地的控制加强,下一个世纪将充满危机,殖民地的发展也将日益巩固。
********
阅读建议
********
Anderson,Victoria D. New England's Generation: The Great Migration and the Formation ofSociety and Culture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1991). 一部关于从英国到新英格兰移民运动的细致研究著作。
Banner, Stuart.How the Indians Last Their Land: Law and Power on the Frontier (2005). 该书强调定居者获得的大部分印第安人领土是通过法定程序而并非通过征服得到的。
Bonomi,Patricia. Under the Cope of Heaven: Religion, Society, and Politics in ColonialAmerica (1986). 该书追溯了宗教和政治的相互关系以及北美殖民地宗教多元化的兴起。
Brown, Kathleen.Good Wives, Nasty Wenches, and Anxious Patriarchs: Gender, Race and Power inColonial Virginia (1996). 一部关于弗吉尼亚社会中性别关系及其影响的先驱性研究著作。
Cronon, William.Changes in the Land: Colonists and the Ecology of New England (1983). 一部关于英国殖民地运动如何影响了新英格兰自然环境的突破性研究著作。
Gleach, FredericW. Powhatan's World and Colonial Virginia: A Conflict of Cultures (1997). 一部关于印第安人文化和欧洲殖民运动对其影响的研究著作。
Hill,Christopher. The Century of Revolution (1961). 一部关于英国内战的起因和结果的概述。
Horn, James.Adapting to a New World: English Society in the Seventeenth-Century Chesapeake(1994). 一部关于早期定居者在英国以及后来在弗吉尼亚的生活的详细研究著作。
Innes, Stephen.Creating the Commonwealth: The Economic Culture of Puritan New England (1995). 观察经济生活及其对新英格兰社会的影响。
Morgan, EdmundS. The Puritan Family (1944). 一部关于美国殖民地时代的家庭和性别关系的早期研究著作。
Pestana, CarlaG. The English Atlantic in an Age of Revolution, 1640-1661 (2001). 该书分析了英国内战如何在美洲殖民地产生了影响。
Price, David A.Love and Hate in Jamestown: John Smith, Pocahontas, and the Start of a NewNation (2003). 表现了关于约翰·史密斯、波卡洪塔斯和早期弗吉尼亚的传说和现实。
Richter, DanielK. Facing East from Indian Country: A Native History of Early America (2001). 从土著美洲人的角度和经历来观察殖民运动的进程。
Taylor, Alan.American Colonies (2001). 一部关于北美殖民地从开始到1763年的综述性历史著作。
Winship,Michael. Making Heretics: Militant Protestantism and Free Grace inMassachusetts, 1636-1641 (2002). 关于安妮·哈钦逊和反律法主义争论的近期研究。
第三章 创建盎格鲁人的美洲
1660 -1750
[大事年表]
1624荷兰西印度公司在曼哈顿建立定居点
1651英国议会颁布第一部《航海条例》
1664英国夺取新荷兰,将其改名为纽约
1669《卡罗来纳基本宪章》颁布
1670第一批英国移民抵达卡罗来纳
1675---1676菲利浦王战争
1676培根反叛
1681威廉·佩恩获王室赠予的宾夕法尼亚
1682佩恩起草《自由宪章》
1683纽约殖民地议会起草《自由与特权宪章》
1686---1688新英格兰自治领建立
1688英国发生光荣革命
1689英国议会颁布《权利法案》
马里兰暴动
莱斯勒反叛
1690英国议会颁布《宗教容忍法》
1691马萨诸塞兼并普利茅斯殖民地
1691---1692塞勒姆巫师审判
1715亚马斯人与克里克人暴动被镇压
1737行走购买事件
英帝国的扩张
重商主义体系
随着新大陆成为欧洲国家为争夺财富和权力而进行的无止境竞争的一个战场,英格兰采取行动,控制大西洋的贸易,巩固自己在北美东部海岸的势力,并对整个帝国实施更严格的控制。到17世纪中叶,事实表明,殖民地可以成为为宗主国提供财富的一种重要来源。根据当时盛行的重商主义经济理论,政府必须管制经济活动,以推进国家实力的建设。国家应该利用特殊津贴、垄断和其他形式的政策来鼓励制造业和商业的发展。最主要的是,国家必须控制贸易的发展,以保证更多的黄金和白银是流进本国而并非流向他国。也就是说,出口贸易必须超过进口贸易,因为前者能够从海外带回资金,而后者则必须向外国人的产品支付本国的资金。从重商主义的观点来看,殖民地的作用是为宗主国的利益服务,为宗主国提供可供市场交易的原材料,并从宗主国进口制造业产品。一部1644年由一位伦敦商人出版的颇有影响的著作宣称,"与外国的贸易"构成了"英格兰的财富"的基础。商业,而不是领土的扩张,是英格兰帝国的基础。
如同在第二章提到的,在奥利弗·克伦威尔的统治下,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部《航海条例》。条例的目标是与荷兰争夺世界贸易的控制权。此刻,荷兰商人因与世界各地和各帝国实施自由贸易而获利甚丰。1660和1663年,议会又通过新的立法,将重商主义变成了英格兰的新经济政策。这个政策的思想基础是,英国应该独享所有从英帝国产生的一切经济利润。
根据《航海条例》,某些"列举的"货物------主要是最有价值的殖民地产品,如烟叶和食糖------必须由英国船只运往英国,尽管这些产品可以随后再重新出口到外国市场,但它们必须首先在英国港口出售。同样,大部分从欧洲市场进口到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经由英国,在那里缴付关税。这些规定使得英国的商人、制造业主、造船主和海员能够从殖民地贸易中赚取大量利润,政府也从税收中增加收入。作为帝国成员的殖民地,美洲殖民地也将谋取利润,因为殖民地的船只也被视作英国船只。的确,《航海条例》极大地刺激了新英格兰造船业的兴起。
对新荷兰的征服
1660年查理二世的登基使英国的君主制得以恢复,也开启了一个新的殖民扩张时代。王室政府为新的远洋贸易事业颁发了特许状,尤其是给王室非洲公司(RoyalAfrican Company)颁发了从事奴隶贩卖贸易的垄断特权。在一代人的时间内,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数量增加了一倍。最先落入英国控制之中的是新荷兰,这是英国通过英荷战争在1664年夺得的,这场战争也使英国夺得了荷兰在非洲的贸易基地。查理一世将新夺得的殖民地赐予时为约克公爵(theduke of York)的弟弟詹姆斯(James),赋予他按自己的意愿来管理该殖民地的"全部的和绝对的"权力。(该殖民地也因此改名为NewYork,即纽约。)
在范围庞大的荷兰帝国版图中,新荷兰处于边缘地带。1644年,荷兰人为了竭力保住他们在非洲、亚洲和南美的势力范围,居然一枪未发便将新荷兰拱手相让。英国人的统治则将这个无足轻重的军事据点变成了一个重要的帝国基地、一个与加勒比海和欧洲联结的海港和一个与法国进行军事较量的始发站。当英国人接管时,纽约的欧洲人口不过9000人而已,1685年已增加到20000人。
纽约与英国男女殖民者的权利
英国人的统治扩展了一些纽约人的自由,但与此同时却减少了另外一些人的自由。荷兰人提出的投降条件包括:英国人必须尊重该殖民地奉行的宗教容忍和各族裔社区的财产权。然而英国法律却终止了荷兰人的一项习俗,即已婚妇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业,并有权继承因婚姻带来的财产的一部分。随着荷兰裔殖民者接受了英国法律的管制,他们的遗嘱显示,越来越多的人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推动他们儿子继承财产的努力方面,而越来越少地关注为他们的妻子和女儿提供保障。在新阿姆斯特丹时代,纽约曾有过很多的女性贸易商(多为从亡夫那里继承遗产的寡妇),到17世纪末,这样的人在纽约已经所剩无几。
英国人对黑人的限制也更加严格。在殖民地时代的纽约,如同在新阿姆斯特丹时代一样,那些因在本市出生和通过地方政府的法律批准而享有"自由人"地位的居民,通常享有其他人不具有的特权,包括在不同行业从事工作的权利。英国人却改变了荷兰人的实践,禁止自由黑人在多种不同的技能行业中寻求工作的机会。
另外一些人却从英国统治中获益甚多。约克公爵和由他任命的总督继续了荷兰人的实践,将大量的土地赐予受他们恩宠的人,如赐予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Livingston)16万英亩和赐予弗雷德里克·菲利浦斯(FrederickPhilipse)9万英亩。到1700年,约200万英亩的土地掌握在5个纽约富豪家庭手中,他们家庭之间相互通婚,发挥着巨大的政治影响力,组成了美洲殖民地时期关系最为紧密的土地精英群体之一。
纽约与印第安人
最初,英国人的统治也加强了纽约北部易洛魁人联盟的地位。17世纪70年代中,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谈判之后,纽约总督埃德蒙·安德罗斯(EdmundAndros,他在加勒比海战胜了法国人后被任命为总督)构造了一个称为"盟约链"(CovenantChain)的联盟,通过它,英国人和印第安人的帝国野心将相互得到对方的支持。五个易洛魁人部落帮助安德罗斯将纽约其他的与他们有竞争力的印第安部落清除了,并为英国人在对付法国人和他们的印第安人盟友的攻击时提供援助。安德罗斯也因此承认易洛魁人对俄亥俄河流域巨大领土上的所有印第安人社区具有统治力。然而,在17世纪80年代开始的时候,居住在五大湖和俄亥俄河流域的印第安人开始重新组合,并在法国人的帮助下,开始向易洛魁人发动攻击,逼他们向东退却。到18世纪末,五大部落(theFive Nations)采取了一种颇为巧妙的中立政策,企图通过挑动欧洲帝国之间的竞争,继续从皮货生意中谋取利润。
这幅雕刻画展现的是易洛魁五部落的联盟大议会,最初刊登在一部由一名耶稣会教士写作的、在巴黎出版的关于美洲印第安人的著作中。作者将印第安人描绘成身着古代罗马人的服饰。画面的前部和中央站立者的手中和脚下到处都有贝壳串珠。贝壳串珠是用来承认条约的签订和其他权益转让活动的。
《自由宪章》
许多殖民者此刻却开始抱怨他们被剥夺了"英国人的自由",尤其是同意被课税的权利。在荷兰人统治下,纽约没有殖民者议会;在约克公爵最初任命的总督们的统治下,纽约也没有设殖民者议会。殖民者的不满在长岛地区尤其强烈,这一地区的居民多来自新英格兰,非常习惯于自治的政治文化。
1683年,约克公爵同意召集一个经选举产生的殖民者议会,该议会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起草一部《自由与特权宪章》(aCharter of Liberties and Privileges)。宪章要求殖民地每三年举行一次选举,参加者包括拥有财产的男性和纽约市的自由人;宪章保障了传统的英国人权利,如陪审团审判权和财产保障权以及所有新教教派的信仰自由权等。在某种意义上,宪章反映了英国殖民者企图后来居上、控制先前的荷兰殖民者的一种努力,它企图建立一项原则,即纽约人享有的"自由"正是本土英国人所享有的同样的自由。
卡罗来纳的建立
自1634年马里兰建立后,约有30多年,没有新的英国殖民地在北美建立。1663年,查理二世赐予8个业主在佛罗里达北部建立一个殖民地的特权,以此阻止西班牙向北扩张。但一直到1670年,第一批定居者才来到北美,建立起卡罗来纳殖民地。在早期,卡罗来纳是"殖民地的殖民地"。起初它只是巴巴多斯小岛(Barbaidos)殖民地的一个分支。17世纪中叶,巴巴多斯拥有加勒比海最富有的种植园经济,但土地的缺少导致一些富有的种植园主到卡罗来纳为他们的后代寻求机会。起初,卡罗来纳殖民者将友好的印第安人武装起来,雇用他们加入对西属佛罗里达的洗劫;与此同时,卡罗来纳殖民者把另外一些印第安人当成奴隶,用船运送到其他大陆殖民地和西印度群岛。的确,在1670至1720年之间,从查尔斯顿运出的印第安人奴隶的数量多于从非洲进口的奴隶的数量。1715年,亚马斯人(Yamasee)和克里克人(Creek)在与殖民者的贸易中负债累累,加之奴隶贩子经常在他们的领土上捕捉印第安人当奴隶,曾奋起反抗。然而,他们的暴动被镇压了,大多数幸存的印第安人或被沦为奴隶,或被迫逃亡到西属佛罗里达。他们在那里时常对英国殖民者的居住地发动骚扰和袭击。
1669年,由业主颁布的《卡罗来纳基本宪章》提出要建立一个封建制式的社会,带有包含贵族(他们的名称非常奇怪,如伯爵领主[landgraves]和头领[caciques])、农奴和奴隶的等级制度。为了尽快地吸引定居者,业主们也准允建立一个选举产生的殖民地议会,允许实施宗教宽容政策------这些规定此刻已经被认作是吸引移民前来北美的基本要素。他们也建立一种非常慷慨的公地权制度,赋予每个前来定居家庭的每个成员以150英亩土地的奖励(如果家庭带有契约奴,其分得的土地当然由主人享有),并给予每个完成服役期限的男性契约奴100英亩土地的奖励。
基本宪章中设想的贵族制并没有建立起来。奴隶制,而不是封建制,使得卡罗来纳变成了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业主们建立起一套非常严格的法律制度,赋予奴隶主们支配他们奴隶财产的"绝对的权力和权威",这种权力和权威也延伸到对在公地权制度下进口的奴隶的控制。这项制度允许任何来卡罗来纳定居并随身带来奴隶的人,包括那些从巴巴多斯来此地重新定居的种植园主们,立刻获取大量新的土地。在殖民地早期,经济活动则集中在养牛业以及与当地印第安人的贸易,而不是农业生产。起初,卡罗来纳发展缓慢,直到种植园主们发现稻米可以成为赚钱的主要农产品之后,他们才开始成为英属北美最富有的土地精英阶层,而他们的殖民地也成为北美大陆奴隶制发展的中心地带。
神圣的实验
17世纪建立的最后一个英国殖民地是宾夕法尼亚。业主威廉·佩恩(WilliamPenn)将这个殖民地设想成为一个供在欧洲各地面临宗教迫害的人都可前来享受宗教自由的地方,而且殖民者和印第安人可以在此和谐相处。佩恩的父亲是查理二世的支持者和资助者。为了付清他对佩恩家族欠下的债务和增强英国在北美的势力,查理二世在1681年将纽约以西和以南的大片土地赐予佩恩。查理二世还将一个原属瑞典-荷兰的殖民地也赐予了佩恩,该殖民地后来成为特拉华殖民地。
作为一个虔诚的教友会派(Societyof Friends)或贵格派的教徒,佩恩尤其希望为他的教派同仁建立一个避难所,因为他们在英国面临不断升级的宗教迫害。他已经帮助一群英国贵格派的教徒从约翰·伯克莱勋爵那里购得了新泽西殖民地的一半,而伯克莱的土地则来自约克公爵的赠予。佩恩负责起草了1677年宣布的政府组成法,称为"西泽西协议"(WestJersey Concessions)。这是当时最具有自由和宽容精神的政府组织法文献。基于贵格派的理想,这部文件创立了一个选举产生的殖民地议会,赋予殖民者以广泛的选举权,建立了宗教自由,将业主的投资划分为100股,希望以此来推动一个以小农场主为基础的社会的建立与发展。
贵格派的自由
如同清教徒一样,佩恩也把自己的殖民地视为一种"神圣的实验",但却是一种不同种类的实验------"一个所有人类都可进入的自由殖民地"。他希望宾夕法尼亚可以根据贵格派的原则来治理,这些原则包括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和个人良心的首要性。对于贵格派教徒来说,自由是一种普遍的权利,而不是专属某一群人的财产------这个立场将使他们最终成为第一个对奴隶制进行谴责的白人群体。佩恩对印第安人表示出极大的尊重,这种态度在殖民地经验中几乎是独一无二的,他会在重新出卖土地前,安排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土地,并为那些因战争在其他殖民地丧失家园的印第安人提供避难所。有时遇到不同的印第安人部落对同一块土地声称拥有主权,他会出资两次去购买同一块土地。因为贵格派教徒是和平主义者,来到美洲时并不携带武器,1740年之前甚至也没有建立民兵组织,所以与当地印第安人保持和平至关重要。佩恩的"友谊链"(Chainof Friendship)对当地的印第安人来说特别有吸引力,因为它保证为他们在受到其他印第安人部落的攻击时提供保护。
宗教自由是佩恩最有影响的基本原则。他谴责实施"宗教一体化"的企图,这种企图剥夺了英格兰成千上万的"自由居民"的按自己的愿望选择信仰的权利。1682年,他的《自由宪章》得到殖民地议会批准,其中提出要将"基督教的自由"赋予所有信仰上帝、并不会利用自由来追求"放荡不羁"的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没有官方教会,对宗教活动的参与完全出于自愿,但是担任公职的人需要宣誓认可耶稣基督的神圣性,这实际上禁止了犹太人担任公职。与此同时,贵格派教徒们坚持奉行严格的个人道德准则。佩恩的《政府基本法》禁止诅咒、酗酒和通奸,也禁止当时的一些大众娱乐,如"痛饮狂欢、纵狗咬牛以及斗鸡"等。个人的宗教信仰虽然不受政府的管制,但公共行为的道德却必须受制于政府的管制。佩恩社会秩序的基础不是宗教一体化,而是一个具有美德的公民群体。
宾夕法尼亚的土地
因拥有组建殖民地政府的权力,佩恩组建了一个任命的委员会,负责起草立法,建立了一个殖民地议会,议员由男性纳税人和"自由人"(即拥有100英亩土地的移民和拥有50英亩的前契约奴)。这些规定使得殖民地上男性人口中的大多数都具有了投票的资格。佩恩拥有宾夕法尼亚的所有土地,他将土地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给殖民者,而不是直截了当地免费赠予。与其他业主一样,他希望获得利润的回报。但如同大多数业主一样,他最终没有获得利润。虽然佩恩没有发财,宾夕法尼亚却变得繁荣起来。早期的定居者多为来自不列颠各岛的贵格派教徒。但宾夕法尼亚的宗教容忍政策和气氛、宜人的气候和廉价的土地,以及佩恩对殖民地优点的积极有力的宣传,很快吸引了来自西欧各国的移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宾夕法尼亚向欧洲移民提供的自由却导致其他人的自由状况的恶化。殖民地对众多定居者的成功吸引最终将与佩恩的印第安人仁慈政策发生冲突。宾夕法尼亚的开发也导致了那些原本选择前往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契约奴人数的即刻下降,这种情形对这两个殖民地作出依靠奴隶劳力的转向决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北美奴隶制的起源
没有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包括英国在内,在开启新大陆殖民活动时,打算使用非洲奴隶作为主要的劳动力来源。只是由于烟叶种植业的蔓延而引发的对劳动力的不断需求,最终导致切萨皮克种植园主转向大西洋的奴隶贸易。与契约奴相比,奴隶为种植园主带来不少的好处。作为非洲人,奴隶们不能诉求英国普通法的保护。奴隶的奴役期终身不止,所以他们不会变成一个不受约束的无地阶层。他们的孩子也是奴隶,他们的肤色使得他们难以逃亡进入周围的社会。非洲人与美洲的土著居民不同,他们习惯于强度大的农业耕种工作,他们接触过多种欧洲疾病,已经具备了免疫的能力,因此也不太容易被流行性疾病所击垮。
英国人与非洲人
英国人长期以来就看不起外部民族,包括爱尔兰人、土著美洲人和非洲人。他们用于描述这些外族人的语言非常的相似,如野蛮人、异教徒、不开化等,并经常将他们与动物相比较。"种族"------即人类被划分成为与肤色相关的、界限分明的群体的思想------是一个现代的概念,在17世纪并未完全形成。"种族主义"------一种意识形态,认为有些种族天生要比其他种族高贵和优越,并有权统治其他种族------也还没有形成。划分人类的界限在当时还是以文明与野蛮或基督教与邪教之间的不同为界,而不是肤色与种族的界限。
但是,贬损黑人的成见在17世纪的英格兰却四处泛滥。非洲人被看成是如此格外的不同------在肤色、宗教和社会实践方面------以至于比起贫穷的英国人来说,他们更适合"被奴役"。大多数英国人也认为印第安人未开化。但是印第安人人口在急剧下降,而且印第安人熟悉周围的环境,逃跑起来非常容易,所以采用以印第安人为奴的奴隶制从来不是一种现实而有效的做法。有些印第安人被卖到加勒比海为奴,但要把他们变成自己土地上的奴隶非常困难,奴隶则几乎都是外来人充当,他们是被人从其他地方运送到被奴役的地方去的。
历史上的奴隶制
奴隶制的存在几乎跨越了人类历史的全部进程。奴隶制对于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是非常重要的。罗马帝国衰亡后,奴隶制在北欧继续绵延了数个世纪。德意志人、维京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都曾实施过奴隶制。地中海世界的奴隶制存在的时间更长,在那里贩卖斯拉夫民族的奴隶贸易一直延续到15世纪。(英语中的"slavery"[ 奴隶制]就是从"Slav"[ 斯拉夫人]一语衍生而来的。)来自北非巴巴里海岸的海盗也经常从船上捕捉基督教徒为奴。如同第一章提到的,在西部非洲,奴隶制和奴隶贸易在欧洲人未来临之前就已经存在。小型奴隶制在土著美洲人的社会中也存在,但后来在新大陆上发展起来的奴隶制与几乎所有这些先前有过的奴隶制存在巨大的不同。
美洲大陆奴隶制的基础是种植园。种植园是一种农业性商业制度,它将大量的劳动力集中在一起,由一个主人来控制。这种人力的极大悬殊也使得奴隶反抗的可能性增大,使得对奴隶制的管理更加生硬。这种情形也在奴役与自由之间制造了一个极为陡峭的界限。奴隶种植园的工作强度大大超过了非洲大陆普遍实施的家庭奴隶制,奴隶人口的死亡率也高出许多。在新大陆,奴隶制与种族联系在一起,这个概念将在白人与黑人之间划上一条永久的分界线。与非洲不同的是,成为自由人的奴隶,将因他们的肤色而终身携带曾经遭受过奴役的印记------这个非常明显的标志表明:即便他们获得自由,他们也不值得被当成是平等的人而被纳入到自由社会中来。
西印度群岛的奴隶制
将非洲人视为异类、低贱的民族使得英国人对他们的奴役成为可能,但种族偏见本身并不能导致北美奴隶制的发生。为了使奴隶制得以生长,种植园主和政府权威必须说明,进口非洲奴隶是解决持续性的劳动力短缺问题的最好办法。17世纪,从非洲向新大陆贩运奴隶是一桩主要的国际商业,但只有其中的极少一部分奴隶被贩运到英国的大陆殖民地。当种植园奴隶制成为英属北美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时,奴隶制已经在西半球的其他地方根深蒂固地建立起来。到1600年,由非洲奴隶劳作耕种的大型蔗糖种植园已在葡萄牙的巴西殖民地出现。17世纪,英国、荷兰、丹麦和法国加入西班牙,成为了西印度群岛的主人。17世纪前半叶,英国移民到西印度群岛的人数超过了到北美的移民人数。1650年,西印度群岛的英国人口超过了英国在北美各地的总人数。一般来说,第一批殖民者通过雇用白人契约奴的小型农场建立起混合性的经济体。但是,随着蔗糖种植主不断占有了最好的土地,白人农场主被从一个一个的岛中挤出。与其他地方一样,白人契约奴也总是牢骚满腹,非常不满。1629年,当英国占领的内维斯(Nevis)岛遭到西班牙的远征队袭击时,当地民兵中的契约奴甚至加入到西班牙人的阵营中,并高呼"自由,幸福的自由!"
《砍甘蔗林》的雕版画,最初刊于1823年出版的《安提瓜的十处景色》一书。男女奴隶在收割和装载蔗糖作物,一个骑坐在马上的监工正在对一个奴隶发号施令。18世纪,蔗糖是西半球奴隶生产的主要农作物。
随着印第安人人口被疾病击溃,白人契约奴又不愿从事艰苦辛劳、单调无味的蔗糖种植工作,从非洲大量进口奴隶的事业便开始了。1645年,在英国拥有的小岛巴巴多斯,居住了11000名白人农场主和契约奴,还有5000名奴隶。随着蔗糖种植加速发展,种植园主加速转向使用奴隶劳动力。到1660年,该岛的人口增至40000人,欧洲人和非洲人各占一半。10年之后,奴隶人口增至82000人,集中在750座蔗糖种植园中。与此同时,白人人口的增长却停滞不前。到17世纪末,充斥着成百上千奴隶的大型蔗糖种植园主宰了西印度群岛的经济,在许多岛屿上,非洲人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欧洲人口。
蔗糖是第一种在欧洲面向大范围消费者进行推销的农产品。在此之前,国际贸易的内容主要由黄金和白银之类的罕见金属和瞄准精英消费市场的奢侈品------如从亚洲进口来的香料和丝绸------等组成。蔗糖是英国、法国和葡萄牙等帝国当时最重要的产品,新大陆的蔗糖种植园为种植园主、商人和帝国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圣多明各(即今天的海地)曾是法帝国版图上的一颗明珠。1660年,巴巴多斯岛的贸易量高于其他英国殖民地贸易量的总和。
与奴隶制在巴西和西印度群岛的迅速引入相比,奴隶制在北美的发展相对缓慢。奴隶的价格比契约奴贵,在烟叶种植业中的死亡率也比较高,所以为一个终身劳动力付出代价,在经济上并不划算。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从英国来的契约奴成为切萨皮克地区劳动力的主要来源,而非洲人的数量相对较少。直到1680年,在切萨皮克地区的黑人不过4500人,略高于当地人口的5%。17世纪切萨皮克地区最重要的社会区别不是黑人与白人的界限,而是那些主导政治和社会的白人种植园主与其他人------小农场主、契约奴和奴隶之间的界限。
奴隶制与法律
在哥伦布航行的数个世纪之前,西班牙颁布了《七律法典》(LasSiete Partidas),这是一系列法律,规定了奴隶拥有某些权利,包括结婚、拥有财产和获取自由等。这些法律也转移至西班牙在美洲的帝国。虽然这些法律经常遭到违反,但它们至少给了奴隶们一些机会来争取法律上的权利。除此之外,天主教会也时常鼓励主人们释放自己的奴隶。英属北美的奴隶制比起西班牙帝国的奴隶制更具压迫性,尤其在一个最为关键和重要的问题上,即奴隶最终是否有获取自由的通道。
在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切萨皮克黑人的法律地位始终处于一种模棱两可的状态,跨越从受奴役到自由的界限相对于以后来说更为容易。第一批非洲人,一共20人,于1619年抵达弗吉尼亚。他们由打着荷兰人旗号的英国海盗从一艘葡萄牙船上截获。这艘船载有从西南非洲的安哥拉运来的奴隶,前往当今的墨西哥。随后几年,又有数量不多的非洲人抵达弗吉尼亚。尽管第一批抵达的黑人几乎肯定是被当成奴隶处理的,但一些迹象表明,他们中至少有一部分人在经过几年的奴役之后,获得了自由。当然,种族区别从一开始就写入了法律。早在17世纪20年代,法律禁止黑人在弗吉尼亚的民兵中服役。对于婚姻之外两性关系的惩罚,对涉及一个非洲人与一个欧洲人性交往的惩罚远比涉及两个欧洲人之间的性交往更为严厉。1643年,一项人头税(一种按人收取的税)被强加于非洲女性,而白人妇女则不需缴付此种税收。然而,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自由黑人可以起诉和在法庭作证,有些人还可以获得土地和购买白人契约奴和非洲黑奴。17世纪20年代看上去以奴隶身份抵达弗吉尼亚的安东尼·约翰逊最终是如何获得自由的,至今并不十分清楚。但到17世纪40年代,他居然成为了奴隶主,拥有位于弗吉尼亚东部海岸上的几百英亩土地。黑人与白人在烟叶种植的田野上肩并肩劳作,有时会一同逃跑,建立起各种亲密的关系。
切萨皮克奴隶制的兴起
关于奴隶终身服役的记录开始在17世纪40年代的历史文献中出现。例如,在财产登记的文献中,白人契约奴的登记方式是根据服役的年限,而财产标价更高的黑人的名字后面却没有奴役年限。弗吉尼亚与马里兰的法律直到1660年才明确提到奴隶制。随着烟叶种植的扩散和劳动力需求的增加,黑人与白人契约奴的条件发生了急剧的分离。殖民地政府一方面寻求改善白人契约奴的地位,希望以此来改正英国广泛流传的弗吉尼亚是一个死亡坑的印象,与此同时,黑人通向自由的道路却在日益迅速地减少。
1662年,一部弗吉尼亚法律规定,如果孩子父母中有一人是自由人,另一人是奴隶,孩子的地位应依据母亲的身份来决定。(这一规定不仅逆转了欧洲的习俗,即孩子的地位根据父亲的身份来决定,并且使得奴隶主对女奴的性侵犯成为一种可以谋取利润的活动,因为由此产生的后代都将是奴隶主的财产。)1667年,弗吉尼亚的殖民地议会又立法规定,改变宗教信仰并不能将一个奴隶从终身奴役之中解放出来。也就是说,一个基督教徒可以合法地拥有另外一个基督教徒。与此同时,为了阻止自由黑人的人口增长,政府还将所有黑白两性关系产生的后代都法定为私生子,以此来严惩那些与男性黑人生育子女的白人妇女。官方还禁止奴隶主自动释放奴隶,除非他们将释放的奴隶运送到本殖民地之外的地方去。到1680年,尽管黑人的人数仍然非常少,但种族区别的意识已经深深地根植于法律之中。一位生活在当时的人写到:在英国的美洲帝国上,根据习俗,"黑人与奴隶这两个词是相通的,并可相互转换"。与西班牙帝国不同的是,在英属北美的土地上不存在一个具有明显特征的穆拉托(mulatto,第一代黑白混血儿)或种族混杂的阶层;当地的法律将所有具有非洲血统的人一律视为黑种人。
培根反叛:弗吉尼亚的土地与劳动力问题
弗吉尼亚种植园使用的主要劳动力从白人契约奴向非洲奴隶的转换,因为这一时期发生的最有戏剧性的一次冲突而加速发生。这场冲突就是1676年的培根反叛。殖民地总督威廉·伯克莱(WilliamBerkeley)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与殖民地中一小撮最富有的烟叶种植主结党营私,操纵政治,腐败成性。他以赠地和收入丰厚的政府职位来奖励自己的追随者。起初,弗吉尼亚的烟叶繁荣不仅使种植主受益,也给小农场主带来好处。有些小农场主是先前的契约奴,获得自由后通过努力拥有了自己的农场。但是,随着烟叶种植逐渐向内陆延伸,与总督有关系的种植主占有了土地,留给获得自由的契约奴(由于弗吉尼亚死亡率最终下降,其人数不断增长)的选择只剩下两个:要么成为佃农,要么移居到内陆的边疆地区。与此同时,烟叶税的沉重负担和因过度生产带来的烟叶价格降落,使得小农场主的前景暗淡。到1670年,白人内部的贫困状况已经严重到与英国相似的程度。此外,曾由所有成年男性享有的选举权从1670年后缩小到仅为土地拥有者所享有。伯克莱总督与弗吉尼亚剩下的印第安人社会保持了一种和平的关系。他不准白人定居点进入那些保留给印第安人的地区,他的决定激怒了许多渴求获得土地的殖民者。
早在1661年,一名弗吉尼亚的契约奴就曾被指控为在那些"想要自由和想从奴役中获取自由"的人群中筹划一场暴动。15年之后,积压许久的社会矛盾与对伯克莱腐败政府的普遍不满结合在一起,通过培根反叛事件爆发出来。反叛的导火线是发生在印第安人和殖民者就弗吉尼亚西部边疆发生的一场小小的争执。殖民者要求总督将印第安人消灭,或将他们强行移到殖民地之外,将更多的土地向白人开放。因为担心这样做会引发一场全面的战争,同时考虑到他继续从与印第安人的鹿皮交易中获得利润,伯克莱拒绝了殖民者的要求。一场暴乱很快发生,并失去了控制。暴乱从对印第安人的一系列屠杀开始,迅速演变成一场对伯克莱及其统治制度的全面反叛。
在一定程度上,培根反叛是弗吉尼亚精英阶层内部的一场冲突。反叛的领导人纳撒尼尔·培根(NathanielBacon)是一个富有而雄心勃勃的种植园主。1673年他来到弗吉尼亚,对伯克莱小圈子里的人不屑一顾,称他们为"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的人。培根的支持者包括了那些不在总督小圈子内的富人,他提出的将印第安人赶出殖民地、在经济萧条时减少税收以及停止由土地受赠者(grandees)对殖民地的统治,得到了小农场主、无地的殖民者、契约奴甚至一些非洲人的支持。他队伍中的大多数人由那些不久前还是契约奴、胸中充满极度愤怒和不满的人所组成。
培根反叛的终结及其后果
培根对所有参加他队伍的人做出获得自由(包括获得印第安人土地)的承诺。他的跟随者们也启用了"英国人权利"的传统,声称殖民地的穷人被那些上层社会所"抢劫"和"欺骗"了。1676年,培根组织起一场未经官方批准的、随意性围剿战役,攻击那些被他称作"受(总督)保护和偏爱的印第安人"。他拒绝接受伯克莱要他解散队伍的命令,反而进军詹姆斯敦,一把火把该城烧个精光。总督逃离了詹姆斯敦,培根成了弗吉尼亚的统治者。他的队伍将伯克莱支持者的财产洗劫一空。直到英国的一个舰队抵达后,秩序才得以恢复,培根反叛才被镇压下去。他的跟随者中有23人被处以绞刑(培根本人在伯克莱逃离之后就病倒了并很快去世)。
这场发生在白人之间的内战的幽灵使弗吉尼亚的统治精英集团感到无比的可怕,他们采取了一系列出人意料的措施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和改变他们的形象。他们恢复了对选举权的财产资格要求,这项要求曾被培根废除。与此同时,种植园主们发展出一种新的统治方式,力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培养贫穷邻居对他们的支持。此外,官方降低了税收,采用了一种更加强硬的印第安人政策,将西部土地向小农场主开放,许多人在1680年从回升的烟叶价格中受益不小。为了防止无地的前契约奴在将来再次发动反叛,弗吉尼亚政府加速了在烟叶种植园的劳动力使用上向奴隶劳动力转化(奴隶们将永远不可能获得自由)。随着弗吉尼亚契约奴人数的减少,殖民地政府也重新定义了契约奴获取自由后的回报,将50英亩土地的回报加入其中。
一个奴隶社会
1680---1700年间,在切萨皮克的种植园中,奴隶劳动力开始取代契约奴。导致这种发展的原因有好几个,培根反叛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随着死亡率开始下降,购买一个终身奴役的劳动力,从经济上来看,变得更为合算。英国国内情况的好转,也使得跨越大西洋的移民人数减少,宾夕法尼亚的开发以及其拥有的现成的土地,吸引了那些仍然选择离开英国来北美的移民。最后,原来由王室非洲公司独享的英国奴隶贸易的垄断权终于结束了,这使得其他的奴隶贩运商有机会加入这项贸易,从而降低了进口非洲奴隶的价格。
到1700年时,黑人仅占弗吉尼亚人口的1/10多一点。50年后,他们几乎占到该州人口的一半。殖民地议会意识到奴隶制日益增长的重要性,于1705年通过了一部新的奴隶法规将前一世纪零散的立法统归起来,并将含有白人种族优越原则的新条款加入法律之中。奴隶是财产,完全受制于主人的意志,或者说受制于白人社区意志的控制。他们可以被买卖、出租,可以作为在法庭打官司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留给后人。此后,白人和黑人在不同的法庭受审。黑人无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都不能拥有武器,不能对白人动武,或者雇用白人做佣人。任何白人都可以拘留黑人,要求他出示自由的证明,或主人开具的允许离开种植园的通行证。弗吉尼亚从一个"带有奴隶的社会"(societywith slaves)变成了一个"奴隶社会"(slavesociety)。对于前者,奴隶制是其多种劳动力体制中的一种,而对于后者,奴隶制则位于其经济活动与进程的中心。
自由的多种概念
欧洲人、土著美洲人和非洲人共同分享的一种感觉,那就是对奴役的恐惧。有史以来,奴隶们总是逃跑和用其他方式反抗被奴役的状态。他们在殖民地时期的切萨皮克也有同样的反抗行动。殖民地时期的报纸总是刊载各种寻找逃奴的通告。这些通告描绘逃奴的特征和技能,带有一些评论,如"没有任何理由就逃跑了",或"他脑子里装满关于自由的各种想法"。一些17世纪被引入切萨皮克的奴隶是欧洲商人与西部非洲海岸和加勒比海的非洲人的后裔。这些黑人熟悉欧洲文化,精通英语,时常利用殖民地的法律制度来争取自由。在整个17世纪,黑人会诉诸于法庭,要求自由,开始是用改信基督教或有一个白人父亲为理由。这也是为什么弗吉尼亚在1660年修改法律、关闭黑人争取自由通道的原因。尽管自由的通道被减少了,但黑人争取自由的愿望并没有减少。1709年,在对一次黑人暴动的阴谋进行镇压之后,弗吉尼亚总督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Alexander Spotswood)警告种植园主们不可掉以轻心。他提醒他们说,对自由的追求可以"将那些渴望摆脱奴隶制镣铐的人召集在一起"。
处于危机中的殖民地
1675年的菲利浦王战争和次年的培根反叛与其他殖民地的动荡碰巧前后发生。1670年,马里兰业主巴尔的摩勋爵突然决定,将选举权限制在那些拥有50英亩地产和一定数量个人财产的人手中,一场新教徒组织的暴动企图推翻他的政府,恢复普选权,但没有成功。在好几个殖民地,不断增加的移民定居点导致了高度警惕的印第安人的抵制。在卡罗来纳,韦斯托(Westo)印第安人发动了一场起义,但被镇压下去了。同年发生的普韦布洛人反抗(见第一章)表明,殖民地统治的危机并不仅仅限于英帝国的范围内。
光荣革命
英格兰内部发生的动乱也在殖民地引起了动荡和反响。1688年,英国议会和王室争夺英国政府主导权的斗争终于在光荣革命中达到了顶峰。光荣革命一劳永逸地建立起议会至上的原则,并确保了英国王位始终由新教徒继承的传统。查理二世统治时期,议会占据了制定国家政策的领导地位。它在控制财政、影响外交事务、排除天主教徒和异见者(即那些隶属于英国国教会之外的另一个新教分支的教徒)的政治和宗教权力等方面,都拥有了很大的权力。
1685年,查理去世后,王位由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JamesII)(先前的约克公爵)继承。詹姆斯二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也是一个君权神授理论的信仰者。1687年,詹姆斯颁布诏令,宣布对新教异见者和天主教徒都一律实行宽容政策。次年,他儿子的出生引起了关于英国王位将由天主教徒长期继承的忧虑,使得那些将"教皇统治"与暴政相提并论的人感到惊恐不已。一群英国贵族邀请荷兰贵族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of Orange)以保护英国人的自由为名,来英国继任王位,威廉是詹姆斯的女儿玛丽的丈夫,而玛丽又是新教徒。威廉带领一支人数不多的军队于1688年11月在英国登陆,土地贵族和国教会的领袖人物纷纷投奔威廉,詹姆斯二世弃国而去,所谓革命因此而结束。
与17世纪40年代给英国带来普遍社会动荡的英国内战不同,光荣革命实际上是一场由一小撮英国贵族与野心勃勃的荷兰王子勾结在一起而发动的政变。他们并不打算挑战君主制的制度。但是,推翻詹姆斯二世的斗争却使得一种思想更加牢固地根植于英国人的心目中:即自由是所有英国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国王必须受制于法律的约束。为了给推翻詹姆斯二世的举动正名,议会于1689年立法通过了《权利法案》,列举了议会的权力,如控制税收,还列举了包括陪审团审判在内的一些个人权利。这些是所有英国人的"古老的"和"不容置疑的......权利和自由"。次年,《宗教宽容法》允许清教内部持不同教派观点的教徒(但不包括天主教徒)自由从事信仰活动,但只有安立甘教徒(即国教徒)才可以就任公职。事实上,无论新政权的自由语言如何生动,宗教自由在北美殖民地上远比在英国本土进步,如在罗得岛、宾夕法尼亚和卡罗来纳。然而,对于整个英属北美的殖民者来说,光荣革命有力地强化了他们与英国本土人民分享同一种令人感到骄傲的自由和清教教义的传统。
美洲的光荣革命
光荣革命暴露了殖民地社会的种种过失,为当地的精英阶层重新获得最近遭到挑战的权威提供了机会。直到17世纪70年代中期,北美殖民地基本处于一种自治的状态,英国对它们几乎不闻不问。伯克莱总督对弗吉尼亚的管理完全是随心所欲的;纽约、马里兰和卡罗来纳的业主们的管理方式也是随意的,只要能够说服殖民者接受就可以了;新英格兰殖民地自己选举当地的官员,而且公开违反贸易条例。1675年英国建立了贸易部(Lordsof Trade),专门负责监管殖民地事务。三年后,贸易大臣们询问马萨诸塞遵守《航海条例》的情况,没有想到,他们得到的回答是,既然殖民地在议会中没有代表,《航海条例》在马萨诸塞不适用,除非它得到殖民者大会的批准。
在17世纪80年代,英国开始采取行动,减少殖民地的自治权力。在查理二世去世之前,他以全面违反《航海条例》为理由,废除了马萨诸塞的宪章。为了从美洲筹集更多的资金,摆脱他对议会的依靠,詹姆斯二世在1685至1688年间,将康涅狄格、普利茅斯、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罗得岛、纽约和东、西泽西合并,组成一个巨型殖民地,称为新英格兰领地(Dominionof New England),由纽约前总督埃德蒙·安德罗斯爵士来统治。安德罗斯无须向选举的殖民地议会负责。这些做法都进一步证明了詹姆斯二世是自由的敌人。在新英格兰,安德罗斯的政策几乎得罪了所有无须依靠他的政府所给的好处而生存的人。他任命地方官员,取代民选的官员,不经民选议会的同意,便自行征税,并宣布除非经过他的同意,所有先前的土地赠予都予以作废,他还强制推行对所有新教派别的宽容政策。他的统治对英国自由和教会-国家的关系构成了威胁,这两者都是清教秩序的核心内容。
马里兰的暴动
1689年,詹姆斯被推翻的消息引发了北美几个殖民地的暴乱和反叛。4月,波士顿的民兵逮捕了安德罗斯和其他官员,并将他们囚禁起来,新英格兰殖民地也重建了自己的政府,这些政府曾在创建新英格兰联盟时被王室废除。5月,由杰各布·莱斯勒连长带有的一支反叛军建立起安全委员会,控制了纽约。两个月后,马里兰的新教协会推翻了天主教徒业主巴尔的摩的政府。
所有的新政府都声称,它们是以英国人自由的名义采取行动的,并希望得到伦敦方面的认可。这些政变所获成功的层次非常不同。马里兰的反叛者获得的胜利最大。威廉以殖民地的管理错误而废除了巴尔的摩勋爵的特许状(但允许他继续保留其土地和地租),重新建立了一个新的、由新教徒控制的政府。天主教徒可以继续奉行他们的信仰,但他们不能参与投票,也不能担任公职。1715年,巴尔的摩家族改信安立甘教会之后,他们的业主权力才得以恢复。但1689年的事件改变了马里兰的统治集团,结束了该殖民地的独特的宗教宽容的历史。
莱斯勒反叛
纽约的结局非常不同。德意志裔的莱斯勒是纽约市最富有的商人之一,同时也是一个执着的加尔文派教徒,他害怕詹姆斯二世将英格兰和英帝国贬低成为"天主教国和奴隶制"。尽管这并非他的本意,但他的政府却将殖民地按照族裔和经济界限来划分。荷兰殖民者占殖民地的多数,在经过20多年的英国统治之后,他们利用这个机会来重新夺回他们失去的地方权力,而其他的叛乱者则借机洗劫纽约富人的家产。显贵的英国殖民者与一些富有的荷兰商人和皮货商人一起,向伦敦当局告状,说莱斯勒是一个暴君。威廉拒绝承认莱斯勒政府,派出一个新的总督,并遣送军队予以支持。许多莱斯勒的跟随者被囚禁入狱。莱斯勒本人则遭遇了人头落地的结局。他被处死的恐怖情形------莱斯勒先是被处以绞刑,然后头被砍下,身体被斩成四大块------反映出反叛所引发的深刻仇恨。后来的数代人中,莱斯勒派和反莱斯勒派的争斗使纽约的政治处于一种极度分裂的状态之中。
新英格兰的变化
在罢黜埃德蒙·安德罗斯之后,新英格兰殖民地曾竭力游说伦敦当局,要求恢复他们最初的特许状。其他的殖民地获得了成功,但马塞诸塞却未能如愿以偿。1691年,国王颁布了一个新的特许状,将普利茅斯并入马塞诸塞,并改变了这个圣经盟约国的政治结构。城镇政府保持原状,可是选举殖民者大会(即殖民地议会)的选举权基础却从教会成员的资格转换成为了拥有财产的资格。总督不再由殖民者选举,而由伦敦委派。马塞诸塞因此变成了王室殖民地,它的多数选民不再是清教徒的"圣人"。根据王室要求,马萨诸塞必须遵从1690年的《宗教宽容法》------也就是说,必须允许所有的新教徒拥有信仰自由。"新英格兰之道"的终结使得非清教徒商人和大地产者得益甚多,他们将逐渐主导殖民地的新政府。
这些事件在马萨诸塞制造出一种相当紧张的气氛,这种紧张的情形因为法国军队和他们的印第安人盟友在新英格兰北部边疆不断发动的骚扰而变得更加恶化。宗教宽容的开始更在清教教士中引起了极度的不安,他们把其他的新教教派看成是歪门邪道。"我决不会染指他们那种魔教的信仰",一位教士以这种口吻来评论贵格派。的确,在1690和1691年发生的事件中,许多清教徒相信他们看到了撒旦毒手的再现。
对女巫的镇压
在17世纪的欧洲和美洲,迷信魔术、星相术和巫术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与教士和教会同时并存。许多清教徒十分迷信超人力量对人世间事务的干预。他们把闪电击中某一房屋而放过另一房屋的现象、那些致使敌对印第安人的人口减少的流行传染病,解释为上帝意志的表现。邪恶的力量也会影响日常生活。巫师们通常是女性,她们被指责与魔鬼签约,来获取一种超然的力量,然后使用这种力量来伤害他人,或干扰自然进程。当一个婴儿出生时遭遇难产或粮食歉收,许多人就会认为这是巫术在捣乱。
在欧洲和殖民地,巫术可以招致死刑的惩罚。据估计,在1400---1800年间,有5万多人在欧洲因行巫术而被判处了死罪。在17世纪的新英格兰地区,巫师时常出现和游荡。大多数都是过了育龄期的女人,她们敢于发表意见,具有独立的经济地位,或为丈夫所抛弃,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了传统的性别规矩。巫师所拥有的权力不光直接挑战上帝的意志,也直接挑战作为一家之主的家长和社会统治者们的地位。
塞勒姆巫师审判
1692年之前,对巫师的惩罚还只限于地方事务,而且只是零星发生。1692年,随着焦虑情绪的增加,在塞勒姆镇发生了一系列的审判和对死刑的执行,该城的名字因此也成为"疯狂"与"迫害"等的代用词而沿用至今。危机始于1691年,几个少女开始出现痉挛,并且做噩梦,这些症状被说成是她们家中年龄较大的女性使用巫术所致。很快,有三个女巫被点名了,其中包括从加勒比海来的蒂图巴(Tituba),她在其中一个女孩家里当奴隶。因为免遭迫害的唯一办法是认罪和举报他人,结果,指认巫师的行动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到1692年中叶,数百名塞勒姆的居民纷纷前来举报他们的邻居。其中有的人利用这个机会来算旧账。地方政府对近150人采取了法律行动,大多数人是妇女。许多人以认罪来换取性命。有14个妇女和5个男性直到最后仍然坚持自己清白无罪,他们最终被处以绞刑。还有一个人因拒绝请求宽恕而被重石压死(他的身体被石头的重量所压碎)。
17世纪在英国被当成巫婆而处以绞刑的妇女们。图中的字母代表了当地的官员:A是绞刑执行者,B为镇传令员,C为警长,D是镇行政长官。这幅雕版画最初刊于1655年拉尔夫·加德纳的《新发现的英格兰冤情》一书中。
在塞勒姆,对巫术的指控四处泛滥,远远超出了一般中年妇女的范围,包括了不同年龄段的人(甚至包括了一个4岁的孩子)和那些并不曾有过自以为是及婚姻不和谐历史的人。随着指控和治死罪的人数的增加,人们显然感到殖民地的司法制度出了严重的问题。1692年底,总督解散了塞勒姆的法庭,命令释放所有剩余的被囚禁者。与此同时,名声显赫的教士英克利斯·马瑟(IncreaseMather)发表了一篇影响很大的论文,题为《与邪恶灵魂相关的良心案例》(Casesof Conscience Concerning Evil Spirits),告诫陪审团的成员不能将那些自称邪魔附体的供词和面对死刑的坦白和指控当真。塞勒姆发生的事件使得指控和惩罚巫师的传统做法颜面扫地,也推动了那些有影响的殖民者加速寻找对彗星和疾病等自然现象做出科学解释的根据,而不是将它们归咎于魔法。后来,在马萨诸塞殖民地,只有两名遭到指控的女巫被带到法庭受审,而且她们都被无罪释放了。
北美殖民地的成长
塞勒姆巫师审判正好发生在哥伦布最初的美洲航行两个世纪之后。与他接触的世界相比,西半球已经令人刮目相看。土著居民的强国被消灭了,土著居民的人口为疾病所减少,在有的地方,他们的土地被剥夺了。在北美,有三个新的、非常不同的帝国出现,相互进行财富和权力的竞争。以都市为基础的西班牙帝国,拥有一个人数不多的定居者组成的精英阶层和一个人数不断增加的梅斯蒂索人群,以此为基础来强迫大量印第安人组成的劳动力队伍,继续在墨西哥和南美开采金矿和银矿,以此作为获取财富的主要方式。法帝国的中心位于圣多明各、马提尼克和瓜德罗普等西印度洋上的种植园群岛。在北美大陆,它的势力范围仅限于沿着圣劳伦斯河流域建立的一连串人烟稀少的农场和贸易点。在里奥格兰德以北的北美大陆,在人口数量和贸易规模上,英国殖民地都远远超过了它们的竞争者。
随着17世纪后期危机之后政治稳定的回归,英属北美殖民地经历了一个令人惊叹的发展时代。1700---1770年之间,粗糙落后的定居点变成了繁忙的殖民地首府。尽管流行性传染病继续在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肆虐,但在殖民者中,疾病的威胁已经消失了,农业耕种向西部推进,成千上万的移民从旧大陆前来定居。由于高出生率和源源不断的移民,北美大陆的英国人从1700年的265000人增加了将近10倍,在70年后达到了230万人。(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印第安人人口的减少,1770年的北美人口比1492年的人口减少了许多。)
多元化的人口
18世纪北美殖民地社会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特征可能是其人口的多元化。1700年,殖民地基本上是英国的贸易基地。为数不多的几个非洲人刚刚被带入到北美大陆,白人人口的绝大多数------将近90%------是英国血统的人。18世纪,非洲人和非英国人的欧洲人大量涌入,而从英国来的移民人数却减少了。(见表3.1)
表3.1 1700---1775年移居英属北美殖民地移民的来源和地位
随着英国经济条件的好转,政府开始重新思考鼓励移民的政策。此刻,英国政府已经不再为大量的无业游民和"无主人之人"的人口过剩而担忧,而是担心大规模的海外移民会导致宗主国劳动力的外流。此刻来到殖民地的欧洲移民中约有40%的人仍然是契约奴的身份,他们为了来到美洲而自愿暂时牺牲自己的自由。但随着殖民地经济的繁荣,连同贫穷契约奴一起前来的职业人士和技能工匠------教师、牧师、纺织工和木匠------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这些人正是英国不能失去的。这种发展导致了英国官方鼓励英国移民政策的结束。
吸引定居者
尽管伦敦政府担忧丧失英国人口中有价值的人才,它却坚信,殖民地的发展将充实本国的权力和财富。为了增加切萨皮克的劳动力队伍,将近50000名罪犯(这是英国不愿意要的人口)被送到了那里的烟叶种植园中工作。官方也积极鼓励那些居住在不列颠岛屿的非英格兰(或欠繁荣)地区和欧洲大陆的新教教徒向美洲移民,承诺向他们提供获得土地的机会和保障他们信仰自由的权利。一部1740年的法律甚至向居住满七年的欧洲移民提供不列颠的公民身份,这在英国本土是需要经议会的特别立法方能获得的权利。美洲是为那些"从外国土地上为偏见所驱赶出来的"人们(如同1735年的一首诗中所写)而准备的一个避难所。在许多方面,这种广泛传播的形象可被视为英国为从非英格兰地区吸引移民前往自己殖民地所做努力的一种副产品。
18世纪从不列颠群岛来的移民中,有8万新的英格兰人(其中大部分是被判刑的罪犯),他们的人数被来自苏格兰和阿尔斯特(Ulster)(爱尔兰的北部)的14.5万移民所大大超过。在爱尔兰北部,有许多苏格兰人在那里定居,这种安排是英国征服爱尔兰岛所使用的一种手段。苏格兰和具有苏格兰血统的爱尔兰(Scotch-Irish)移民在殖民地社会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他们大部分人是长老会派的教徒,因而极大地增加了北美宗教的多元性。他们中间不光是寻求土地的贫穷农民,也包括了许多商人、教师和职业人士(事实上,18世纪美洲的大多数医生都具有苏格兰血统)。
德意志人的移民
共计11万人的德意志人组成了从欧洲大陆来的最大的新移民群体。大部分人来自莱茵河流域,该流域从当今的德国延伸到瑞士。18世纪的德国被分割成无数的小国,各国有自己的君主,各国的宗教由自己的君主来决定。那些信仰"错误的"宗教的人------如在天主教区域信仰路德教的人,在路德教地区信仰天主教的人,或在其他地方追随更小的新教分支的人,如门诺派教徒(Mennonites)、莫拉维亚教徒(Moravians)和德美浸礼派教徒(Dunkers)------都面临着宗教迫害的威胁。许多人因此决定移居海外。其他的移民则因为长期的农业危机和获取土地的困难所推动,决定移民美洲。事实上,移民美洲仅仅是德意志人口在欧洲大规模迁徙中一个极小的部分。数百万的德意志人在18世纪背井离乡,大多数人去了奥匈帝国和俄罗斯帝国,因为那里给新来的移民提供了获得土地的机会。
无论他们移居到何处,德意志人通常是以全家的方式移居。英国和荷兰商人创造了一种计划周密的移居体制,通过这种体制,"契约家庭"(redemptioners)(这是当时对签订契约家庭的称呼)得到全家移居美洲的机会,承诺在美洲以工作来归还欠下的移民费用。大多数德意志人定居在殖民地的边疆地区------纽约的乡村地带、宾夕法尼亚西部和南部的偏僻地区------在那里他们组成了家族关系紧密的农业社区,此后许多年内,德语始终是这些社区的主要语言。他们的到来极大地增加了不列颠殖民地上族裔和宗教的多元性。
宗教多元化
18世纪的英属美洲不是一个文化的"熔炉"。各族裔群体通常愿意在相对同宗的社区内居住和进行宗教活动。但是,除了新英格兰(该地区接受的新移民非常有限,保持着英国人为主的族裔结构)之外,美洲拥有比英国更为多元化的人口。这个特征在宗教实践方面的表现最为突出。1700年,殖民地上几乎所有的教会要么是公理会派(在新英格兰),要么是安立甘派。18世纪,安立甘派的影响大大扩展了。新教堂不断地建立起来,新的牧师也不断从英国来到殖民地。与此同时,异见教派的人数也出现了成倍的增长。
除了新泽西殖民地(1702年由东部泽西和西部泽西两个部分合并而组成)、罗得岛和宾夕法尼亚之外,其他殖民地都不支持具有现代性的政教分离的做法。几乎所有的殖民地都利用税收的收入来支付官方教会牧师的工资,大多数殖民地禁止天主教徒和犹太人参与选举或担任公职。随着移民到来后新教会的建立,新教内部一种事实上的相互宽容逐渐形成气候,新的教派包括新浸礼派、卫理公会派(Methodist)和通过"大觉醒"运动(一种宗教复兴运动,将在第四章中讨论)而产生的其他教会。到18世纪中叶,异见新教派别已经在大多数的殖民地中争取到了自由从事宗教信仰和建立自己教堂的权利,尽管许多地方仍然对他们担任公职加以限制,并强迫他们纳税来支持官方的教会。1750年,一位去过宾夕法尼亚的访问者这样来描述该殖民地的宗教多元化:"我们在那里看到了路德派教徒、改革派教徒、天主教徒、贵格派教徒、门诺派教徒或再洗礼派教徒(Anabaptists)、莫拉维亚派教徒(Herrnhuters)或莫拉维亚兄弟派教徒(MoravianBrethren)、虔诚派教徒(Pietists)、安息日浸礼派教徒(SeventhDay Baptists)、德美派教徒、长老会派教徒,......犹太人、伊斯兰教徒(Mohammedans)、异教徒(Pagans)。"
"良心的自由",一位德国新移民在1739年写道,是英属北美的"主要美德","为此我一点都不为自己的移居[北美]而感到后悔"。对18世纪的移民来说,其他的自由要素也是同等的重要,尤其是获得土地的机会和可能、不受强制性兵役的重负以及不受经济发展的种种限制等,而后者在欧洲极为普遍。殖民地对技能工人的需求量很大。"他们可以挣到他们想要的工资",一位移民在1733年这样对他的兄弟写道。移民寄回欧洲大陆的信中经常提及殖民地的税收很低,进入职业或行业无须支付高昂的费用以及迁徙的自由等。"在这个地方,"一位移民写道,"几乎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充满了无尽的自由。"
转型中的印第安人生活
新移民将自由与占有土地等同起来,他们浪潮般的涌入却对印第安人的生存造成了威胁。到18世纪,印第安人的部落已经被完全纳入到了英帝国的体系之中。印第安人在这一世纪的许多帝国战争中担任了主力。他们的文化较之最初与欧洲接触时已经是非常的不同。那些存在数个世纪之久的印第安人部落已经消失,成为了疾病和战争的永远的牺牲品。一些新的部落------如南卡罗来纳的卡托巴人(Catawba)基于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的印第安人城镇组成的克里克联盟------在旧部落的残存基础上重新创建起来。印第安人选择居住在自己的社区,而不愿住在白人社区。他们对欧洲的产品,如刀、斧头、针、茶壶和武器等,却十分熟悉。由欧洲贸易商人引入的酒精在许多印第安人社区中引发了许多的混乱。1753年,一位切诺基印第安人在1753年对南卡罗来纳的总督说:"我们自己不能制作我们穿的衣服,他们已经为我们做好了。我们用他们的弹药来猎鹿......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都是从白人那里得来的。"
尽管商人在印第安人的村庄中看到了有利可图的潜在利润,英国官员将印第安人视为抵抗法国和西班牙的同盟军,但农场主和种植园主却把印第安人视为他们自己追求土地的一种障碍。他们期望印第安人对白人定居者放弃自己的土地。当大量移民到来时,弗吉尼亚和南卡罗来纳边缘地区的印第安人人口已经大量地被迫为移民定居者让路。在宾夕法尼亚,当大量德意志和苏格兰-爱尔兰裔移民进入西部地区时,原本由威廉·佩恩建立的印第安人-白人间相对和平的关系遭到了破坏。在1721年的一次会议上,一群殖民地和印第安人领袖们重申了佩恩的"友谊链",但围绕土地的争执很快就成倍地增长和出现。1737年发生的臭名昭著的"行走购买"(WalkingPurchase)事件将在其他殖民地普遍实施的欺诈性土地购买做法引入了宾夕法尼亚。宾夕法尼亚境内的勒尼-勒纳佩(LenniLenapi)印第安人将一部分土地出让,出让土地的面积以一个人在36小时内行走所能达到的距离为限。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总督詹姆斯·洛根居然雇用了一批能够快速奔跑的人,这些人跑出的面积范围大大超过了印第安人事先预想的范围。
到1760年,宾夕法尼亚的人口已从1700年的2万人增加到22万人,该殖民地内的印第安人-殖民者关系从原来的在英属北美领域中最和谐的一种关系转化为被相互的怀疑和敌视所恶化的一种关系。一个萨斯奎哈纳(Susquehana)印第安人部落宣称"白人曾经欺辱他们,夺取了他们的土地,因此,他们不再相信白人现在还考虑他们的幸福"。他们怀念过去那段"老威廉·佩恩"以公正和尊敬而相待的时光。
区域多元化
到18世纪中叶,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不同区域也发展出具有各自特色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由家庭劳动力耕种的小农场,并主要为地方消费生产农作物,成为新英格兰地区的主要经济特征,也成为在偏远的北部地区------包括从宾夕法尼亚中部向南,穿过弗吉尼亚的谢南多厄河流域(ShenandoahValley),进入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上部的一大片地区------定居地的主要经济形式。这个所谓的"偏僻地区"是北美增长最快的地区。1730年,在这片还被称为"印第安人国度"的土地上居住的白人还仅仅限于偶尔出现的狩猎者和贸易商人。到美国革命前夕,这片土地上居住着弗吉尼亚殖民地1/4的人口以及卡罗来纳殖民地一半的人口。大部分人以种植粮食和饲养家禽的家庭农场为谋生方式,但拥有奴隶的种植园主,为寻求烟叶种植所需的肥沃土地,也进入了这一地区。
在中部殖民地的那些较早存在的部分,如纽约、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等,农场主的生产比起偏远地区来更多地倾向于商业化,粮食生产的结果既是为了自己的需要,也是为了卖到国外,这些农场为了补充家庭所需的劳动力,也雇用工资劳动力和佃农,有时候甚至使用奴隶劳动力。因为大土地主占有了所有最好的土地,纽约的发展落后于邻近的殖民地。"如果一个人越过哈得孙河仅凭一首好听的歌就可以买得一块好的地基,"纽约总督理查德·库特(RichardCoote)在18世纪初时问道:"他为什么会愚蠢到[留在纽约]变成一个低贱的佃农呢?"因为其拥有肥沃的土地、宜人的气候、起初与印第安人和谐相处的关系、慷慨大度的土地分配政策以及可以提供远程运输的河流系统,宾夕法尼亚变成了"最好的穷人的地盘"。普通的殖民者在这里享有一种在欧洲无法想象的生活水平。
消费革命
18世纪,在生产和销售廉价消费品方面,英国取代了荷兰的领导地位。这些商品包括咖啡和茶叶在内的殖民地产品,还包括了例如布匹、金属器皿、别针、丝带、玻璃器物、陶瓷用品和衣物等。贸易将英帝国构建成一个经济体。随着美洲的殖民地越来越全面地融入大西洋的商业体系,它们也分享了此刻发生的消费革命。在港口城市和内陆的小城镇,商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各种报纸上充斥着推销英国商品的各色广告。英国商人向美国贸易商提供贷款,帮助后者进口英国的产品,步行货郎们将这些产品远销到偏远的边疆地带。
现代意义上的消费主义------批量生产、广告业和消费品的销售------在殖民地美洲时代并不存在。18世纪的财产登记------即人们在去世时拥有的财产记录------显示出美国家庭所拥有的英国甚至亚洲出产的物品。17世纪,大多数殖民者生活在一个开拓者的世界,人们所拥有的是家庭纺织的布料和家庭制作的各种物品。但在18世纪,即便是小的殷实农户和工匠,也都拥有书籍、陶瓷碗盘、金属刀具以及由进口的丝绸和棉花所制成的物件。曾经一度只能为富人所享有的茶叶,几乎成为了一般人生活中的一种必需品。"人们终于可以承受起贵重的消费了,"一位纽约人写道:"[人们]必须先用茶,尽管他们的家庭需要的是面包。"
殖民地的城市
英国在北美大陆的殖民地绝大多数是农业性质的。九成的殖民地人口居住在乡村地区,以农业耕种为生。殖民地的城市,如波士顿、纽约、费城和查尔斯顿,按照欧洲和西班牙的标准,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城镇。1700年,当墨西哥城的人口达到10万人时,波士顿仅有6000居民,纽约仅有4500人。即便在1750年,西班牙美洲帝国的8个城市在规模上都超过英属北美的任何城市。
英属美洲城市的主要功能是作为农产品的集散地,也是将进口物质发送到乡村地带的中转站。贸易的扩大带动了港口城市的兴起,这些城市成为殖民地商人和工匠(拥有某种技能的手工业主)安家立业的地方,也成为数量不断增长的穷人们的栖身之地。1770年,费城的人口达到了3万人,至少从英国的观点来看,它成为了"新大陆的首都",规模仅次于伦敦和利物浦,是英帝国第三个最为繁忙的港口。作为英属北美的金融、商业和文化中心,费城的成长建立在对周边地区的富足农业经济的统一化基础之上。费城的商人组织起来收集农产品、为乡村的商店提供货源、向消费者们提供信贷等。他们将面粉、面包和肉类等出口到西印度群岛和欧洲等地。
殖民地的工匠
费城同时也是大量的为富人服务的家具制造者、玉器匠人和银器匠人所居住的地方。此外,还有成百上千的其他次工匠级的人群,如纺织工、铁匠、铜匠和建筑工人等,也都以费城为家。一个典型的工匠通常拥有自己的工具,在一个小型作坊中工作,作坊通常也就是他的家,他的助手通常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年轻的帮手和想进入本行业的学徒工。工匠的技能将他与他手下的杂工在社会地位上区分开来,技能是他谋生的关键,赋予他极为高度的经济自由,尤其是相对于那些不得不依靠他人而求生活的人而言。"谁拥有行业技术,谁就拥有一处地产",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这样写道。他在赢得科学家和政治家的名声之前,曾经是一名印刷工匠。
尽管有英国商品的大量涌入,美国的手工业者仍然从扩大的消费商业中获益甚多。大多数的学徒工最终都有机会上升到作坊主的地位,建立自己的作坊。有的人还取得了极大的成功。1723年出生在纽约市的迈尔·迈尔斯(MyerMyers),是一个具有荷兰祖先的犹太银器商人,他最终成为了纽约最为显赫的工匠。迈尔斯制作玉器、烛台、咖啡壶、餐具和为殖民地富人打造金银物品,也为纽约和附近其他殖民地的犹太教会和新教的教会制作各种宗教的饰物。他用赚取的利润在新罕布什尔和康涅狄格购买土地。迈尔斯的事业反映出殖民地城市能够对来自不同族裔和宗教背景具有技能的人提供机会。
一个大西洋世界
人民、思想和商品在大西洋两岸来回流动,将帝国和它多元化的人民------英国商人和消费者、美洲殖民者、非洲奴隶以及残存的印第安人------联结在一起,创造出一个在欧洲帝国中相互依靠的网络。食糖、烟叶和西半球的其他产品远销到东欧。伦敦银行家为来往于非洲和葡萄牙的巴西殖民地之间的非洲奴隶贸易提供金融投资。西班牙用自己的黄金和白银从其他国家进口商品。随着贸易的扩展,北美和西印度群岛殖民地成为英国制造业产品主要的海外市场。尽管大多数的殖民地产品都是供殖民地内部消费,北美殖民者也将农产品销往英国、西印度群岛,并将那些不为《航海条例》所"列举"的商品(如烟叶)等销往英帝国之外的地方。整个切萨皮克地区的烟叶都是运往英国销售,其中大部分被英国商人重新出口到欧洲市场。大部分出口到殖民地的面包和面粉是奔西印度群岛而去的。那里的非洲奴隶种植蔗糖,蔗糖用来制作朗姆酒。朗姆酒在北美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中间很受欢迎,但他们需用皮货和鹿皮来换取,换酒的皮货则被运往欧洲销售。北美大陆的殖民地与南部欧洲之间的贸易以鱼产品和粮食为主,也不断繁荣发展。新英格兰所建造的船只数量占了英帝国商船队伍的1/3。
作为英帝国的成员,殖民者享有不少的好处。大多数的美洲殖民者并不对英国的贸易管理提出异议,因为帝国的商业同时给宗主国和殖民地带来了好处,《航海条例》在实施方面的不力为走私业的兴起带来了机会。此外,皇家海军还为美洲的贸易商船提供了保护,保护它们在这个危险世界中的安全。尽管英国和它的殖民地之间在生活上存在着许多差别,18世纪英属北美却与大西洋对岸的母国联系得更加紧密,或者说,在某些方面,殖民地变得越来越像大西洋对岸的母国了。
殖民地的社会阶层
殖民地的精英阶层
大多数自由的美洲人都从经济发展中获得了好处,随着殖民地社会的逐渐成熟,一个精英阶层开始出现,它不像英国的贵族阶层那样富有和具有权势,但它开始主导殖民地的政治和社会。的确,18世纪中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距扩大的速度超过美国历史上的任何其他时代。在新英格兰和中部殖民地,扩大的贸易带来了一个由上层商人组成的极有权势的阶级的出现,这个阶级通常通过家族或商业关系与伦敦的大贸易公司联系在一起。美洲没有银行,殖民地需要借贷和现金,商业的成功对个人关系的依赖与对商业天才的依赖同等重要。到1750年,切萨皮克和南部腹地殖民地生产由奴隶种植园所主导,这些种植园为世界市场生产商业性农作物,尤其是烟叶和稻米,大种植园主因此积累了巨大的财富。殖民地的精英阶层同时也包括了类似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这样的业主殖民地的统治者们。
美洲没有像英国那样具有头衔的贵族阶层。它也没有法定的社会等级制度或那种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家谱体系。除了纽约的德兰西家族(DeLanceys)、利文斯顿家族(Livingstons)和范伦塞勒家族(VanRensselaers),宾夕法尼亚的佩恩家族和为数不多的南部种植园主家庭之外,美洲大陆没有任何人拥有可在金钱价值上与英国贵族一争高低的土地财产。然而在整个英属北美,显赫的人物控制了殖民地的政府。在弗吉尼亚,上层社会非常紧密地联结成一体,相互通婚,以至于该殖民地被称为是由"姻表亲兄弟帮"轮换当权的政府。绅士阶层的成员控制了安立甘教会的教区委员会或地方监管机构,主持着地方法庭(这是负责收税和执行地方法规的政治和法律机构),并在弗吉尼亚议会中占有显赫的位置。18世纪50年代,李(Lee)家族中同一代人的7个成员同时在弗吉尼亚殖民者议会中担任议员。
18世纪的弗吉尼亚拥有一个比开拓初期远为健康的环境。种植园主能够将自己的财富遗留给下一代人,为他们的儿子提供地产,建立起家庭帝国。几乎所有具有显赫地位的弗吉尼亚人都是通过家族关系获取权势和名声的。那种凭借自我奋斗而进入弗吉尼亚贵族阶层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到1770年,几乎所有的上层社会的弗吉尼亚人都继承了家族的财富。托马斯·杰斐逊的祖父是一个地方政务官(殖民地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同时担任民兵连长和地方警官。他的父亲是弗吉尼亚殖民者议会的议员。乔治·华盛顿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过地方政务官。在西部地区开放新的定居地时,弗吉尼亚贵族阶层利用他们对殖民地政府的控制获得了大片土地,数量从2万英亩到4万英亩的赠地并不鲜见。殖民地议会的议长罗伯特·卡特(Robert"King"Carter)在1732年去世时,已经积累了300000英亩的土地和1000名奴隶的财产。
英国化
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美洲殖民地与英国之间保持一种较之从前更为经常和稳定的贸易和通讯联系。各个地域的精英阶层逐渐发展出一种相似的生活方式和一种相互分享的利益感受。与其说他们当时把自己想象成为一种特殊的美洲人群体,不如说他们变得越来越像英国人------这就是被历史学家称之为"英国化"(Anglicization)的过程。
富有的美洲人力图通过模仿英国社会的规矩和行为,来塑造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有时会对生活在闭塞隔绝的美洲乡野之中感到忿忿不平------一位弗吉尼亚的贵族将这种情形称为"世界的末日"------为了证明自己的地位和高贵的正当性,他们从伦敦购进最近的流行款式和文学读物,将他们的儿子送到英国去接受教育,按照英国贵族的乡间别墅和城镇豪宅来修建家园,配置最流行的家具等。他们的住宅通常带有宽敞的、专门招待宾客的大厅,摆满各种进口奢侈品的玻璃展橱以及面积庞大、多姿多彩的花园等。有的殖民地精英阶层的成员,如乔治·华盛顿,还模仿英国上流社会的做法,在家中展示饰有盾徽纹章的制服。
由于不顾一切地追求贵族式的生活方式,许多种植园主坠入负债的深渊。威廉·伯德(WilliamByrd)因生活过度奢华,到1770年时,欠下了10万英镑的债务,这个数目无论在英国还是在美洲都是前所未闻的。然而,只要世界烟叶市场处于蓬勃发展的状态,弗吉尼亚的贵族阶层也就始终处在一种蒸蒸日上的状态之中。
南卡罗来纳的贵族阶层
北美大陆最富有的一群殖民者是南卡罗来纳的种植园主(尽管牙买加的种植园主在财富上要远远超过他们)。南卡罗来纳的精英阶层时常旅行到北部罗得岛的纽波特度暑假,享受那里凉爽的气候,余下的时间他们大部分住在查尔斯顿,这是费城以南唯一的都市,也是英属北美最富有的城市。在这里,以戏院、文学俱乐部和社交事件为中心的贵族式社会生活得到了十足的发展。如同他们在弗吉尼亚的同类一样,南卡罗来纳的贵族们过着一种奢华无度的生活,享受着从英国进口而来的家具、上等好酒、丝绸衣料和其他物品。他们的家庭充满了家奴,家奴们穿着特殊设计的制服。1774年,在查尔斯顿地区的人均收入是2300英镑,比弗吉尼亚的烟叶种植地区高出4倍,比费城和波士顿高出8倍,不过查尔斯顿的财富却是高度的集中。1770年,殖民地最富有的10%的人口拥有整个殖民地财富的一半,而最穷的人所拥有的财富不到2%。
在整个殖民地,精英阶层竭力仿效他们所认为的英国的均衡、稳定的社会秩序。在他们眼中,自由的意义的一部分是统治的权力------那些有幸获得财富和地位的人拥有统治他人的权利。他们认为,社会本是一种具有等级的社会结构,其中有的人天生具有更多的天分,注定要统治社会。他们相信,社会秩序由社会影响的网络而结为一体,这种网络将施惠人和那些依赖于他们的人联系在一起。在这个等级体制中,每一等级都有自己的责任,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必须通过他的衣着、礼节和住宅的豪华程度来表现。正如一份殖民地的报纸所指出的,"优越"和"依赖"是任何社会都有的自然要素。精心打造优美形象的目的是为了将对财富和政治权力的占有解释成为一种名正言顺的生活方式。殖民地的精英分子为能够发扬贵族的生活方式、扶持和培育艺术以及有效地利用闲暇时光而引以为豪。的确,在大西洋的两岸,精英阶层都将工作视为保留给普通人和奴隶的专利。拥有免除劳动的自由是一个绅士的标志。
殖民地的贫困
在社会天平的另一端,贫穷也逐渐出现,成为18世纪殖民地生活中一个明显的特征。殖民地的奴隶人口不断增加,他们生活在一种极为贫困的状态之中,但大多数殖民者并不将奴隶视为殖民地社会的一部分。在自由的美洲人中间,贫困并不像在英国那样普遍存在。18世纪早期的英国,大约有1/4到一半的人口经常需要公共救助才能活下去。随着殖民地人口的增长,获取土地的机会也开始急剧地减少,尤其是在那些长期开放的地区。在新英格兰地区,接受的新移民人数有限,但高出生率却带来了人口的高增长。由于土地的提供有限,那些不能指望继承农场的儿子只好移居到其他殖民地或在本区域的城镇中学得一门手艺。到18世纪中叶,在中部殖民地的农场上,雇用佃农和工资劳动力者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明显的现象。
在殖民地的城市里,那些在贫困线上挣扎求生的无产工资劳动者的人数明显不断地上升。在波士顿,1771年的人口中有1/3的人并不拥有任何财产。1738年,从弗吉尼亚的谢南多厄河流域划出来成立的奥古斯塔县位于乡村地区,这里的土地很快为种植园主和土地投机者所占有。到了18世纪60年代,该县2/3的白人不能拥有土地,也没有机会在未来获得土地,除非他们移民到更为西部的地区。就整个北美殖民地而言,在18世纪中叶,殖民地财富的一半集中在10%最富有人的手中。
殖民地时期对贫困的态度和政策反映出英国的影响。那些富足的殖民者一般将贫困者视为懒惰之人、胸无大志、得过且过,他们应该对自己的境地负责。乡村和城镇社区也为资助本地的穷人承担救助的责任,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贫困者经常被发配到救济所去工作,在那里他们生产出一些产品,来补偿统治者为救助他们承担的费用。他们的孩子也被送到当地的家庭或作坊去当学徒工。大部分社区都采取了相当严厉的措施,对那些有可能变成地方贫困救助负担的失业者和无产新来者采用"警告离境"的处理方式。在实施这类措施时,镇当局或者将不想要的穷人从一个地方驱逐出去,或者正式宣布某些人不够资格接受公共救助。在马萨诸塞的埃塞克斯县,被"警告离境"的人数从18世纪30年代的200人增加到18世纪60年代的1700人。许多被迫离开的人都来自那些由寡妇或被抛弃的妇女当家的家庭。
中间阶层
大部分的享有人身自由的美国人位于极端的富有和极端的贫困之间。除了种族和族裔的多元化之外,北美大陆殖民地与欧洲的最大差别在于:在北美,土地拥有的范围十分广泛,大多数的普通家庭能够享有经济自主的权利。1775年出版的匿名书籍《美洲的耕种》(AmericanHusbandry)报告说,"居住在自己财产上的小地产者"构成了殖民地人民的"大部分",尤其是在北部殖民地和南部的非种植园地区。总体来说,可能有2/3的自由男性是拥有自己土地的农场主。英国虽然没有一个像美洲奴隶那样的遭到剥削的阶级,但其3/5的人民没有任何财产。
到18世纪,殖民地的农场家庭几乎将拥有地产看成是一种权利、一种自由的社会前提条件。他们对那些限制他们获取土地的努力------不管是来自于印第安人、大地产主还是殖民地政府------统统表示出愤恨。对依赖他人状态的厌恶,将自由认知为在生活上不依靠他人,这些思想在英属北美深深地扎下了根。与此同时,这些想法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一种范围广泛的财产分布------使得经济独立成为很多白人殖民者切身生活经验的一部分。
妇女与家庭经济
18世纪美洲的家庭经济中,家庭是经济生活的中心。大部分的工作都围绕家庭这个中心进行,所有的家庭成员------男人、妇女和孩子们------都必须为家庭的生存作出贡献。小农场主的独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所赡养的妇女和孩子的劳动。"一个拥有勤劳家庭的人将很快致富",一句殖民地时代的谚语这样说道。高出生率也说明了殖民地农场对帮手的需要总是多多益善。大多数农场主首先集中精力,解决自己家庭的温饱问题,获取足够的土地,可以传给自己的儿子。然而,消费革命和扩大的大西洋贸易也将许多农场主卷入了市场生产的行列之中。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死亡率的下降,家庭生活趋于稳定,更多的婚姻成为终生的承诺和职责。自由妇女需要将自己的一生贡献给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男性主导的原则已在法律和财产关系中建立起来,也成为越来越明显的社会现实。在好几个殖民地,法律将长子继承权------即家庭财产必须完整地遗传给长子------定为强制性措施。随着殖民地社会变得更加有结构,早期曾经有过的供妇女发展的机会也迅速萎缩。譬如,在康涅狄格,17世纪的法庭并不正规,而且缺乏组织,妇女可以出庭,为自己辩护。18世纪,雇用律师在法庭为自己辩护成为了一种必要的做法。妇女因被禁止从事律师业,从而在司法程序中完全消失。因为急需劳动力,17世纪的男性和女性都干过各种类型的工作。到了18世纪,劳动分工的界限开始明显地固定化。妇女的工作有了清楚的界定:包括煮饭、打扫房间、缝纫、制作奶酪和帮助干农场的杂活。农场主的妻子和女儿的工作通常因家庭的自给自足和贫困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妇女的工作永远也做不完。"这句谚语基本上是句大实话。尽管消费品革命减少了对妇女的要求,先前需由家庭制作的东西为商店买来的商品所替代,但妇女的工作看上去却是增加了,降低的婴儿死亡率意味着花在抚养孩子和做家务的时间增加了。对新商品的需求意味着所有家庭成员都需增加自己为家庭收入而作出的贡献。对大多数妇女来说,工作是连续不停的、令人感到精疲力竭的。"我全身上下又脏又累,几乎累得要死,"来自长岛的玛丽·库珀(MaryCooper)1769年在她的日记中写道。"今天,"她继续写道,"是我离开我父亲的家来到这里40周年的日子,在这里,除了艰苦的工作和悲哀之外,我什么也没有看到。"
18世纪中叶的北美
到18世纪中叶,在这片将成为美国的区域内,居住了一个非常多元化的定居者群体,存在着非常不同的社会组织:从西南部的普韦布洛村落,到切萨皮克的烟叶种植园、新英格兰的城镇和小农场、哈得孙河流域那些与封建邑地相似的地产、北部和西部的皮货贸易站等。精英阶层与帝国的权力中心关系密切,主导着每个殖民地的政治和经济生活。大量的殖民者享有着比欧洲更大的自由------拥有投票的权利、可以指望获得土地的前景、按自己的信仰自由祈祷的权利以及逃离压迫性政府的机会等。自由的殖民者可能同时还享有当时世界上最高的人均收入。殖民地经济的发展还带来了高出生率、长预期寿命以及日益扩大的对消费品的需求。
在英国殖民地上,一位历史学家这样写到,居住着"西方世界从未有过的成千上万的最为自由的个人"。然而,许多其他人却发现他们自己或者是处于契约奴的半自由状态,或处于完全丧失自由的奴役状态之中。两者都一刻不停地渴求获得自由。对于北美殖民地所经历的令人震惊的发展来说,新的和前所未有的不自由形式都是至关重要的。
********
阅读建议
********
Bailyn, Bernard.The Peopling of British North America (1986). 一部关于跨越大西洋的人口流动的简要概述著作。
Berlin, Ira.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1998). 关于殖民地奴隶制的起源和发展的最全面深入的研究。
Bushman,Richard. The Refinement of America: Persons, Houses, Cities (1992). 一部关于"优雅的"生活方式如何在18世纪美洲殖民地上出现的研究著作。
Dayton, CorneliaH. Women before the Bar: Gender, Law, and Society in Connecticut, 1639-1789(1995). 考察在其中一个殖民地上妇女法律地位的转变过程。
Fogleman, AaronS. Hopeful Journeys: German Immigration, Settlement, and Political Culture inColonial America, 1717-1775 (1996). 关于18世纪德国移民美洲运动的最翔实的研究。
Jordan, WinthropD. White over Black: American Attitude toward the Negro, 1550-1812 (1968). 一部关于种族的概念如何在英国和美洲殖民地得以发展的细致研究著作。
Kulikoff, Allan.Tobacco and Slaves: The Development of Southern Cultures in the Chesapeake,1680-1800 (1986). 探讨由奴隶劳力种植的烟叶产业的兴起对切萨皮克社会的影响。
Lemon, James T.The Best Poor Man's Country: A Geographical Study of Early SoutheasternPennsylvania (1972). 一部关于美洲殖民地上最成功农业地区之一的农业和环境的研究著作。
Lepore, Jill.The Name of War: King Philip's War and the Origin of American Identity (1998). 本书不但对这场战争本身进行研究,而且也研究了战争对印第安人-白人关系带来的长期影响。
Lovejoy, DavidS. The Glorious Revolution in America (1972). 探讨1688年光荣革命如何影响了美洲的殖民地。
Mintz, Sidney.Sweetness and Power: The Place of Sugar in Modern History (1985). 一部关于蔗糖在构建现代世界过程中的重要性的全球史研究著作。
Morgan, EdmundS. American Slavery, American Freedom: The Ordeal of Colonial Virginia (1975). 一部有影响的关于18世纪弗吉尼亚奴隶制的缓慢发展的研究著作。
Norton, MaryBeth. In the Devil's Snare: The Salem Witchcraft Crisis of 1692 (2002). 关于巫婆审判的最新研究,从马萨诸塞边疆地区对印第安人战争的表现的焦虑的背景下来观察巫婆现象的出现。
Saxton, Martha.Being Good: Women's Moral Values in Early America (2003). 观察妇女行为的社会标准以及妇女如何努力去达到这些标准。
Washburn,Wilcomb E. The Governor and the Rebel: A History of Bacon's Rebellion inVirginia (1957). 探讨1676年发生在弗吉尼亚的暴乱的原因和后果。
第四章 奴隶制、自由与1763年前的帝国之争
[大事年表]
1707《联合法》建立了大不列颠王国
1712纽约市发生奴隶暴动
1713《乌特勒支条约》
1720 -1723《卡托书信集》
1727本杰明·富兰克林创立"君道会"
1728《宾夕法尼亚报》创刊
1730年代大觉醒
1733佐治亚殖民地建立
1735约翰·皮特·曾格因诽谤罪受审
1739斯通诺奴隶起义
1749俄亥俄公司从弗吉尼亚获得赠地
1754 -1763七年战争
1754本杰明·富兰克林起草阿尔巴尼联盟计划
1757威廉·皮特就任英国首相
1763庞蒂亚克起义
英国政府颁布《1763年宣言》
1769塞拉神父在加利福尼亚创建第一个传教点
奴隶制与英帝国
1492---1820年,据估计共有770万非洲人被运送到新大陆,其中一半是在1700---1800年抵达的。大西洋的贩运奴隶贸易最终会被政治家和公众舆论谴责为一项反人类的罪行。然而,在18世纪,这是一桩合法的商业活动,欧洲商人、非洲的生意人和美洲的种植园主抱着从中谋利的期望,相互之间对活生生的人的生命进行一连串复杂的讨价还价的交易。奴隶贸易是世界商业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每个在新大陆的欧洲帝国都使用奴隶劳力,并为控制这项收入丰厚的贸易而争斗不已。贩卖奴隶特权(asiento)是西班牙政府颁布的一项外交奖励,它是西班牙与他国签订的商业协约,赋予签约的他国为西班牙美洲帝国运送奴隶的特权。英国通过1713年的《乌特勒支条约》从荷兰手中夺得了贩卖奴隶特权,迈出了崛起成为商业超级大国的重要一步。
18世纪的英帝国,领工资的自由劳动力体制并不多见,而奴隶制劳动力体制却是极为正常的。奴隶种植园对英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巨大贡献。国际贸易中的第一批大众消费商品------糖、稻米、咖啡和烟叶------都是由奴隶们所生产的。这些商品不断上升的需求加速了大西洋奴隶贸易的发展。
三角贸易
18世纪,加勒比海是英帝国的商业焦点,也是为国王提供财富的主要来源地,然而,由北美大陆奴隶劳力所生产的商品在大西洋贸易中开始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一连串的三角贸易路线在大西洋间来回穿行,将英国的制造品运到非洲和殖民地,将包括烟叶、染料、糖和稻米等殖民地产品运到欧洲,将奴隶从非洲运到新大陆。即便那些奴隶制并非是主要劳力体制的地区,也从奴隶劳力中获取了不少的利润。纽约、马萨诸塞和罗得岛的商人积极参与了贩运奴隶的贸易,将奴隶从非洲运到加勒比海和南部殖民地,西印度群岛的奴隶经济为新英格兰和中部殖民地的鱼类、粮食、牲畜和木材业带来了最大的出口市场。1720年,出入纽约港一半以上的船只从事的是与加勒比海相关的商业。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写道的:"英属北美殖民地上出现的一个自由社会的成长和繁荣......是通过对奴隶劳动力的使用而得以实现的。"在英国本土,从奴隶制和奴隶贸易中汲取的利润刺激了类似利物浦和布里斯托尔这样的港口城市的兴起,以及银行业、造船业和保险业等商业的成长。这些发展也为早期工业革命提供了金融上的支持。
总的来说,在18世纪,大西洋商业主要由奴隶、奴隶所生产的农作物以及运往奴隶社会的商品所构成。所以,对于相当一部分自由殖民者和欧洲人来说,自由意味着部分地拥有对其他人进行奴役的权力和权利,这一现实并不足为奇。随着奴隶制在新大陆上变得越来越稳固,贵格教废奴主义者约翰·伍尔曼(JohnWoolman)在1762年指出,"黑肤色与奴隶制相联结、白肤色与自由相联结的思想"也越来越根深蒂固地扎根于北美的殖民地社会。
非洲与奴隶贸易
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非洲社会曾决定不卷入大西洋奴隶贸易之中,贝宁曾一度这样做过,希望避免这项贸易所带来的灾难。绝大多数的非洲社会统治者参与了大西洋奴隶贸易,他们很快学会了用以夷制夷的方式与欧洲人打交道,向外国商人征收各种名目的捐税,并将奴隶的捕捉和贩卖控制在自己手中。极少有欧洲人能够从海岸线进入到内陆的纵深地区。欧洲商人一般待在他们的"工厂",从非洲统治者和奴隶贩子手中购买后者所带来的奴隶。
大西洋奴隶贸易将非洲变成了欧洲商品的一个重要市场,尤其是纺织品和枪支。这两种欧洲产品对非洲社会之间和内部关系的中断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廉价的进口纺织品破坏了传统的工艺生产,与此同时,枪支的输入刺激了奴隶制的扩展,因为唯一能够得到欧洲人武器的方法是向他们提供奴隶。到18世纪,类似阿善提(Ashanti)和达荷美(Dahomey)这样的军事国家在西部非洲出现,拥有欧洲武器装备起来的大型军队,为获取奴隶而攻击和抢劫邻国。奴隶制原本是一个并不重要的劳动力制度,后来却发展成为一个与西部非洲社会休戚相关的制度,成为非洲商人的财富和新出现的非洲帝国权力的重要来源。因为每年有大量青壮年男性和妇女被贩卖到大西洋奴隶贸易中,西部非洲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遭受了极大的削弱和破坏。
中程
对于奴隶来说,跨越大西洋的旅程——因其是联结欧洲、非洲和美洲三角贸易过程中的第二段,也就是中间一段而被称为"中程"——是一种身心俱受折磨的经历。奴隶在美洲以高出在非洲20至30倍的价格出售,所以奴隶贩子把男人、女人和儿童尽量地填满船舱,以求赚取最大的利润。"有的时候,甲板之间的高度",一位奴隶贩子记述道,"只有18英寸高,所以这些不幸的人不能翻身,甚至不能侧身......在这里他们被脖子和脚上的镣铐拴在甲板上。"伊奎亚昂诺在中程的经历中幸存下来,他后来在自传中描述曾听到"女人的尖叫和行将死去的人的呻吟"。许多人并没有能够存活下来。麻疹和天花之类的疾病在奴隶中迅速蔓延,在未抵达新大陆之前,每五个奴隶中就有一人死去。船长通常将死去的人扔到海里去,以防止流行疾病的传播。船上船员的死亡率也相当高。
抵达新大陆的奴隶中只有一小部分(约5%)的人最终抵达了北美大陆。绝大部分奴隶被运到巴西和西印度群岛,那里的甘蔗种植园的奴隶死亡率非常高,导致经常性的对新进口奴隶劳力的需求。1700年,只有2万名非洲人抵达了英属北美殖民地。18世纪中,奴隶人口的数量呈直线上升状态。总的来说,在后来变成美国的区域内,总共进口的奴隶人数在40万到60万人之间。到1770年时,在英属北美殖民地上居住的230万人中,约有1/5是非洲人和他们的后裔,非洲人口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奴隶人口稳定的自然繁殖。
切萨皮克的奴隶制
到18世纪中叶时,在英国的大陆殖民地上出现了三种完全成型的奴隶制度:切萨皮克地区以烟叶种植园为基础的奴隶制、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以稻米种植园为基础的奴隶制以及新英格兰和中部殖民地的非种植园形式的奴隶制。其中最大和最早的奴隶制是切萨皮克烟叶种植园奴隶制。1770年,当地有27万奴隶人口,占该地区人口的一半左右。美国革命前夕,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与英国的关系同其他殖民地一样地紧密,它们的经济也都是遵循重商主义的模式(见第三章的讨论)。它们向宗主国提供具有重要价值的原材料,进口大量的英国商品,在文化和政治价值观上与宗主国保持密切的联系。1680年后,该地区烟叶种植园的劳动力开始迅速从契约奴转向为奴隶劳力。18世纪,世界贸易对烟叶的需求刺激了奴隶进口的增长。烟叶价格在世纪初一度跌落的时候,有些种植园主将种植方向转为粮食生产,但烟叶仍然是他们财富的主要来源。
随着弗吉尼亚的领土向西扩展,奴隶制也随之向西扩张。到美国革命前夕,弗吉尼亚奴隶制重心的中心地带从该殖民地的东部(Tidewater)转移到内陆的皮特蒙特山麓地区。切萨皮克的大多数奴隶,无论男女,都在田野中工作,但也有成千上万的奴隶干的是运输工和船工以及其他的技能性工作。许多女奴则成为了厨师、缝纫工、挤奶工以及主人的贴身仆人等。乔治·梅森(GeorgeMason)是弗吉尼亚的大种植园主和著名的政治家,他儿子曾说他父亲拥有的奴隶包括"桶匠、锯工、铁匠、锡匠、鞋匠、旋工、纺工、编织工,甚至还有一个蒸馏工"。奴隶制在小农场上与在大种植园上一样的盛行。1770年,弗吉尼亚几乎一半的家庭拥有至少一名奴隶。因为弗吉尼亚的烟叶种植并不存在"规模经济"的特征------即扩大生产单位的规模并不能降低生产费用和增大生产力------切萨皮克种植园比起加勒比海地区要小许多,主人与奴隶之间的日常交往也更为频繁和广泛。
奴隶制为切萨皮克精英阶层的出现和巩固奠定了基础。这个阶层包括了土地贵族,它们与另外两个群体------从事烟叶贸易的商人与专门捍卫奴隶主利益的律师------结合在一起,构成了这一地区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势力。与此同时,尽管消费革命改善和提高了底层白人的生活水平,但他们获取经济成功的长远希望却破灭了。随着奴隶制的扩展,大种植园主占据和掠夺了土质最好的土地,白人人口中的财富变得越来越集中。奴隶制将切萨皮克社会转化成了一个有着许多不同自由等级的社会。位于最顶层的是大种植园主,在他们之下的是无数小种植园主和拥有地产的自耕农,而位于社会底层的是一个同时包含了罪犯、契约奴、佃农(1770年时占白人家庭的一半)以及奴隶的庞大群体。
切萨皮克的自由与奴隶制
随着奴隶社会在切萨皮克的日渐巩固,种植园主开始在当地的法律文书中添加各种条文,增加主人对他的人力财产(humanproperty)的控制权以及对黑人争取自由的通道的限制。奴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奴隶主对暴力的使用。即便自称对自己奴隶的健康表示关怀的奴隶主兰登·卡特(LandonCarter)也在日记中不经意地记录道:"他们每日都要受到严厉的鞭打。"
在社会等级的划分中,种族具备了越来越重要的含义。白人社会不断将自由黑人视为一个危险而令人讨厌的种类。自由黑人没有雇用白人奴工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他们必须缴纳特殊的税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可因攻击白人而受到惩罚。1723年,弗吉尼亚废除了有产自由黑人的选举权。当英国贸易大臣要求弗吉尼亚总督解释为何"仅仅因为肤色而对自由人"进行歧视时,总督回答说:"他们的后代与英国人的后代应该有所区别,前者永远不能被视为是与后者完全平等的。"因为弗吉尼亚法律要求将获得自由的奴隶送出殖民地之外,自由黑人人口是殖民地人口中极小的一部分------1750年不过4%而已。"自由"与"白种人"几乎变成了等同的概念。
卡罗来纳早期的印第安人奴隶制
在更为南部的地区,一种以稻米生产为基础的不同的奴隶制在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出现了。1760年从巴巴多斯来南卡罗来纳定居的人非常熟悉奴役非洲人的制度,但该地区奴隶制的首要受害者是当地的土著人口。早期卡罗来纳的经济集中在向加勒比海输出印第安人奴隶以及向英格兰输出从印第安人那里得到的鹿皮和其他皮货。当地的克里克印第安人曾对定居者表示欢迎,并向他们出售印第安人奴隶,这些奴隶多为战俘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大部分奴隶被卖到了西印度群岛。克里克人甚至还为抓捕和出售更多的奴隶而向邻近部落发动了一连串的战争。随着种植园制度的扩展,克里克人开始变得不安起来,他们担心种植园的扩张会蚕食他们的土地,并害怕自己最终也会变成奴隶。他们知道有一小批奴隶在附近的西属佛罗里达领土上工作。一位卡罗来纳的领导人在1738年写到,克里克人愿意与西班牙人打交道,因为后者"不像英国人那样对人进行奴役"。
稻米王国
如同早期的弗吉尼亚,南卡罗来纳早期的边疆条件也为当地很少的非洲出生的奴隶人口提供了一些机会,非洲人可以耕作,饲养牲畜,开始还可以参加当地的民兵组织,与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作战。如同在弗吉尼亚,随着一种市场化粮食作物的引入(在南卡罗来纳是稻米),南卡罗来纳出现了大规模的奴隶劳力的引入以及随之而来的白人与黑人之间的不断分离。南卡罗来纳是第一个黑人占人口多数的大陆殖民地。1730年(此时北卡罗来纳已经成为一个单独的殖民地),南卡罗来纳人口的2/3是黑人。18世纪40年代,另外一种商品作物槐蓝(用来生产靛蓝染料的作物)被引入。如同稻米一样,槐蓝种植需要大面积的播种,也是由奴隶劳力来生产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熟悉稻米种植的非洲人教会了英国定居者如何种植稻米,稻米因而成为南卡罗来纳奴隶制和北美大陆最富有的奴隶主阶级的经济基础。稻米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排除沼泽积水,修建灌水工程。稻米种植园的规模越大,经济效益就越高。所以,比起他们在弗吉尼亚的同伴来说,南卡罗来纳种植园主拥有的土地和奴隶在数量上要大许多。此外,因为在种植水稻的田野上多带有疟疾(一种非洲人对此有部分免疫力的疾病)的蚊子,种植园主通常将种植园交给白人监工和奴隶自己来管理。
在切萨皮克,在田野工作的奴隶通常是以结队的方式、在监工的严格看管下工作。18世纪的南卡罗来纳发展出一种"包工"制度("task"system),在这种制度下,每个奴隶每天被分派给一定的工作,奴隶可以利用完成分派工作剩余的时间休养生息,或耕种自己的作物。1762年,一个稻米种植区的人口只有76名白人和1000名奴隶。南卡罗来纳立法机关对日益增长的黑人人口感到恐惧,采取措施,鼓励"贫穷的新教徒"移民到该地区,为新移民提供一份现金奖励,并对进口奴隶偶尔征收进口税,但这项限制进口奴隶的措施遭到伦敦的推翻。到1770年时,南卡罗来纳的奴隶人口达到了10万人,大大超过了该殖民地人口的半数。
佐治亚的试验
18世纪中叶,稻米种植也蔓延到了佐治亚。该殖民地是在1733年由一群慈善家组成,他们的领袖是詹姆斯·奥格尔索普(JamesOglethorpe)。奥格尔索普是一位富有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事业包括改善被监禁的欠债人的境遇和废除奴隶制。他希望建立一个天堂,使英格兰那些"值得拯救的穷人"也能享有一定的经济机会。伦敦政府对建立佐治亚殖民地也表示支持,希望借此来保护南卡罗来纳不受西班牙和它在佛罗里达的印第安人盟友的攻击。
最初,佐治亚的业主们禁止将酒精和奴隶带入殖民地中来,而定居者则希望将两者都引入殖民地,这项禁令因此导致了业主与定居者之间持续不断的斗争。到18世纪40年代,定居者提出要享有"英国人的自由",建立自治政府,以便通过允许奴隶制的立法,面对此种要求,业主有所松动。1751年,业主们将殖民地交还给了国王。定居者则迅速获得了组织选举议会的权利。殖民地议会在佐治亚的主要定居点萨瓦纳(Savannah)开会,议会废除了禁止奴隶制(和酒精)的法律,还废除了早期的一项将土地拥有的数量限制在500英亩之内的规定。佐治亚变成了南卡罗来纳的一个缩影。到1770年时,在佐治亚沿海稻米种植园工作的奴隶人口达到了15000人。
北部的奴隶制
与种植园地区相比,奴隶制在新英格兰和中部殖民地经济中并不占据中心位置,占核心位置的是小型家庭农场。在这些殖民地的人口组成中,奴隶人口是很小的一部分,即便是富有的家庭,拥有哪怕是一个奴隶,也十分罕见。罗得岛和康涅狄格的部分地区曾拥有使用奴隶劳动力的大型烟叶农场和牲畜饲养场,但北部奴隶人口分布比起南部要分散许多。尽管如此,奴隶制在北部的殖民地生活中并非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一部分。奴隶在农场和工匠店铺里当帮手,在码头担任装卸工,以及成为家庭仆人等。18世纪早期,3/4的都市富人拥有至少一名奴隶。然而,由于奴隶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很小,他们看上去不会对白人多数造成什么威胁,所以,北部殖民地的法律比起南部来并不像后者那样苛刻和严厉。1770年,新英格兰地区共有17000名奴隶,不足该地区人口的3%,当地法律承认奴隶间的婚姻、禁止对奴隶施行严酷的体罚、准允奴隶到法庭起诉、在与白人相关的案件审理中作证、拥有财产、并允许他们的子女继承财产------这些权利在南部是闻所未闻的。
表4.1 13个原始殖民地的奴隶人口及其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殖民地奴隶人口(人) | 占殖民地人口总数的比例(%) |
新泽西 | 82207 |
新罕布什尔 | 6541 |
马萨诸塞 | 47542 |
康涅狄格 | 56983 |
罗得岛 | 37616 |
新泽西 | 82207 |
纽约 | 1906212 |
宾夕法尼亚 | 55612 |
特拉华 | 18365 |
马里兰 | 6381832 |
弗吉尼亚 | 18760042 |
北卡罗来纳 | 6960035 |
南卡罗来纳 | 7516861 |
佐治亚 | 1500045 |
纽约的奴隶制始于荷兰殖民地建立之时。它的白人移民人口始终落后于宾夕法尼亚,直到18世纪,位于哈得孙河流域的地产拥有者、小农场主和工匠仍然使用相当数量的奴隶劳动力。随着纽约市在奴隶贩卖贸易中扮演角色的扩大,该城的奴隶制也随之扩展了。1746年,纽约市2440名奴隶占该城人口的1/5。纽约市劳工的30%是奴隶,在美国的城市中,这个比例仅次于查尔斯顿。大多数奴隶从事的是家庭杂工,但他们也在其他经济领域中工作。1770年,纽约和新泽西共有27000名奴隶人口,是两地人口的1/10。奴隶制在费城也曾一度占据明显的地位,但在1750年后变得停滞不前,这是因为费城的工匠和商人开始更多地使用工资劳动力,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契约奴契约期的完成,工资劳动力的人数开始明显地增加。都市经济的伸缩由国际贸易的涨落而决定,在这样的前提下,许多雇主认为,雇用那些随时可以聘用和解雇的工资劳动力,比起雇用需要长期投资的奴隶劳动力来说,在经济上更为合算。
奴隶文化和奴隶的反抗
成为非裔美洲人
18世纪被带入到北美殖民地的30万非洲人并非来自一个单一的民族。他们来自不同的文化,讲不同的语言,信仰不同的宗教。最终,这些在18世纪通过中程被运送到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不同的非洲人将转变成为一种新的非裔美洲人(anAfrican-American people)。这些原本不会相遇的个人、这些原本不会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肤色和曾居住在同一大陆而相互认同和团结的人,因为奴隶制的缘故被糅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具有同质性的人民。连接他们的不是血缘关系,不是语言,甚至也不是"种族",而是奴隶制本身。创造这个具有连贯性的文化和社会经历了很多年的时间,这个创造过程在不同地区所进行的速度也是不同的。然而,到19世纪时,奴隶们已经不再继续把自己称为是伊博人(Ibo)、阿桑迪人(Ashanti)、约鲁巴人(Yoruba)或其他的非洲人种类,而称自己为非裔美洲人了。在音乐、艺术、民间传说、语言和宗教方面,他们的文化表述开始以一个同时综合了非洲传统、欧洲成分以及美洲新条件的形式出现。
18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内,美洲奴隶的大部分人是在非洲出生的。在抵达美洲很多年之后,他们仍然讲非洲语言,信仰非洲的宗教。那些抓捕逃奴的广告也总是以他们的非洲出生地来描绘他们的特征(如"年轻的出生在冈比亚的黑人","新来的斑巴拉的黑人伙计"),指出他们身体上刻印的"起源国印章"------标志奴隶们非洲族裔起源的明显标志。的确,在18世纪,随着早期的克里奥尔人(Creoles,即那些在新大陆出生的奴隶)人口被大规模非洲进口奴隶的人数所超过,黑人在殖民地的生活经历了一个"重新非洲化"的过程。与早期的奴隶相比,新来奴隶所干的工作更重,死亡更早,获得自由的机会也更少。查尔斯·汉斯福特(CharlesHansford)是弗吉尼亚的一位白人铁匠,他在一首1753年所作的诗中写到,他经常听到奴隶们谈论他们希望"重新享受"非洲生活的愿望:
********
- 我时常好奇地观察他们
如何用断断续续的语言讲述
他们的家乡是何等的可爱
他们在故乡的生活是何等的幸福......
只要能够安全返回自己的故乡
他们将如何的不怕危险不怕吃苦!
非裔美洲人的文化
18世纪中叶,英属北美的三种奴隶制产生出数种具有明显不同风格的非裔美洲人文化。在切萨皮克,由于气候温和宜人,奴隶人口到1740年时已经开始自我繁殖,创造出一个比17世纪更为均衡的性别比例,使得以家庭为中心的奴隶社会的创立成为可能。由于大多数种植园的规模比较小,白人自耕农的人数众多,这里的奴隶能够连续而长期地接触白人文化。他们很快学会了英语,许多人在大觉醒的宗教复兴中被卷入了基督教的浪潮,这点将在本章的后面讨论。
在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两种不同的黑人社会逐渐出现。在稻米种植园中,奴隶们的生活环境极为恶劣,在整个18世纪中婴儿出生率非常低,使得稻米生产不断依靠从非洲进口的奴隶劳力。奴隶与白人社会的接触很少,在殖民地上享有其他地方少有的自主状态。他们生活的主要结构是由奴隶制构成的,但他们能够建立起一种以非洲为基础的文化。他们建造了非洲风格的房屋,用非洲名字给他们的孩子取名,讲古拉语(Gullah),这是一种混杂了各种非洲语素的语言,大部分的白人都听不懂。虽然以年轻单身男性奴隶为主的奴隶贸易仍在继续进行,但奴隶们缓慢地创建了家庭和社区,将不同代人联结起来。那些在查尔斯顿和萨瓦纳的奴隶的经历则非常不同。这些奴隶更快地融入了欧美白人的文化,白人奴隶主与女性黑奴之间的性结合导致了一个自由的混血群体的出现。
在北部殖民地,奴隶只是当地人口的一小部分,散居在白人中的小型家庭农场中,致使一个具有非裔美洲人特色的文化发展更为缓慢。奴隶们与白人社会接触很近,比起在南部的黑人来说,他们享有更多进入主流社会的机会以及在其中争取更大流动的可能。居住在费城和纽约的黑人在假日里相聚在一起,表演各种非洲的舞蹈。然而,他们创立稳定的家庭基础或一个凝聚力强的社区的机会则相对少许多。
对奴隶制的反抗
联结不同区域非裔美洲人文化的共同纽带是身陷奴隶制之中的经历以及对自由的渴望。整个18世纪中,黑人以生命为代价,做出了许多反抗奴隶制的努力。殖民地的报纸,尤其是南部各殖民地的报纸,经常刊登与逃奴相关的广告。大多数逃奴是一些新近从非洲抵达的年轻奴隶。在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他们逃向佛罗里达,逃到无人居住的海边和河流沼泽地带,或者逃到查尔斯顿或萨瓦纳,在那里冒充成自由黑人定居下来。在切萨皮克和中部殖民地,逃奴们因为熟悉和了解白人文化,正如一个追捕逃奴的广告所说,因而可以在言行举止上"装成是自由人"。
新大陆奴隶中广为流传着被牙买加总督埃德华·特里劳尼(EdwardTrelawny)称为的"一种危险的自由精神"。1712年,18世纪的第一场奴隶暴动在纽约市发生。一群奴隶放火烧了市郊的一些住房,并杀死了首先赶到现场的9名白人。最后,18名纵火者被处以死刑,他们中的有些人遭到严刑拷打并被当众活活烧死,这样做是为了杀鸡儆猴,威胁奴隶人口。18世纪30、40年代,同时卷入欧洲各帝国和印第安人的连续战争为奴隶的反抗带来了机会。1731年,路易斯安那的奴隶利用法国人和纳齐兹印第安人交火之际,发动了暴动,暂时中止了法国人将种植园制度引入该地区的努力。奴隶起义也发生在整个西印度群岛地区,包括丹麦人拥有的维京岛和法属瓜德罗普岛。牙买加是英国食糖生产的中心,由被称为"马龙"(maroons)的逃奴群体组成的社区更是与英国统治者开展了直接的武装斗争,直到1739年,英国才通过条约承认了他们的自由,以换取他们在未来归还逃奴的承诺。
1739 -1741年的危机
在北美大陆,奴隶们利用发生在英国与西班牙之间的詹金斯之耳战争的机会发动了暴动。1739年9月,一群南卡罗来纳的奴隶在斯托诺(Stono)镇夺取了一个储存有武器的店铺。这群奴隶中的大多数人刚从刚果被贩运而来,他们中的有些人看上去曾经当过士兵。这些武装起来的奴隶在向佛罗里达以南行进途中,一路上敲响锣鼓,吸引追随者加入队伍。他们沿途焚烧房屋和粮仓,杀死遇到的白人,并高呼"自由"。(佛罗里达的西班牙统治者对来自英国殖民地的逃亡者都给予"自由和保护"。)这支队伍最后发展到有100多名奴隶。在经过与殖民地的民兵一场势均力敌的交战之后,反叛者分散而逃。约有40人被击毙,有些人则最终设法逃到了佛罗里达。1740年,他们得到了西班牙人的武装,帮助后者击退了来自佐治亚的一支武装队伍对圣奥古斯丁城发动的进攻。斯托诺奴隶暴动之后,南卡罗来纳制定了更为严厉的奴隶法规,并一度对从非洲进口的奴隶课以禁止税。
1741年,一场恐慌骚乱横扫整个纽约市(有人将此与1690年塞勒姆的巫师恐惧相比)。在一连串的房屋失火发生之后,有谣言说,奴隶将在一些白人的帮助下,计划烧毁城市的一部分,抢夺武器,将纽约交给西班牙或杀死白人。有150多黑人和20多名白人最终被捕,包括4名白人在内的34人被指控为合谋者而被处死。究竟这项阴谋有多广泛,或者是否真的存在,历史学家仍有争议。然而,类似反抗这类令人惊心动魄的事件以及连续不断的逃奴事件,充分证明南卡罗来纳总督认为奴隶们并不具有"自由概念"的判断是错误的。在18世纪美洲,自由的梦想并不受种族界限的限制。当白人殖民者揭竿而起反对英国的统治时,成千上万的奴隶将抓住机会出击,为自己争取自由。
一个自由的帝国
不列颠式爱国主义
尽管奴隶制在它的帝国体系中占据了中心位置,18世纪的英国却以自己是世界上最先进和最自由的国家而引以为豪。它不仅拥有这一时代最强大的海军和商业强权,也同时拥有一套复杂的政府体制,其中包括了代表充满自信的土地贵族和商业阶级利益的强大议会。伦敦是欧洲最大的城市,18世纪末的居住人口达到了100万之多,是一个集政治、文化和经济利益为一体的首都。英国拥有一个共同的法律体系、共同的语言,除了少量的犹太人、天主教徒和非洲人之外,还拥有一个共同的对新教的忠诚与热衷。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英国和法国始终处于战争状态,后者取代西班牙成为英国在欧洲大陆的主要对手。这种情形导致了英国不断发展大型军事力量、征收高税收、创立英格兰银行,以此来支持自己在欧洲和其他地方的战争。对英国人和殖民者来说,战争帮助塑造了一种针对于外来敌人的民族认同感。
随着18世纪的发展,英国爱国主义的情绪也日益高涨和强化。表现不列颠身份的各种象征蓬勃出现:"神佑吾王"("GodSave the King")和"起来,永不做奴隶的不列颠"("RuleBritannia")等歌曲以及作为国家运动象征的板球。迅速发展的英国经济也成为令英国人引以为豪、并将英国人和殖民者联结起来的另一亮点。根据当时一种流行的说法,欧洲大陆人脚上穿的是"木头鞋"------换言之,他们的生活水平远在英国人之下。作者们将商业鼓吹为一种进步的、文明的力量,一种不同人民为了相互利益而进行交往、不必诉诸于控制对方或军事冲突的方式。尤其与法国相比,英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经济普遍繁荣、推崇个人自由、遵循法治和信奉新教的王国。财富、宗教和自由携手并进,互不分离。"这里没有一个为教皇控制的国家,"马萨诸塞神学家科顿·马瑟(CottonMather)在1710年写道,"但(人们)接受了新教徒的宗教之后......不仅可以证明自己获得了一种光荣的自由,而且也立即会使他们的财富翻一番。"
英国宪政
位于英国人身份认同中心位置的是自由的概念。英国内战和光荣革命时期的激烈政治斗争给18世纪的英国人遗留下了一种经久不变的信念,即自由是他们独享的财富。他们相信权力与自由注定是一对天生的死对头。为了在两者之间求得妥协的空间,英国自由的倡导者提出了一系列思想和实践,包括:依法治国,人民拥有在经选举产生的立法权威下生活的权利,所有立法必须经选民代表的同意才能生效,政府拥有的权力必须加以限制,以及人民享有根植于普通法传统中的由陪审团审判之类的权利等。在大西洋两岸,每一桩政治事业看上去都是用自由的语言来包装自己的,都声称是在捍卫"英国人的自由"。那些因自己国家缺乏自由而十分不满的欧洲大陆作家往往将英国视为一种理想的政治模式。下议院、上议院和国王之间相互钳制他方的权力。这种权力制衡模式,法国政治哲学家孟德斯鸠写到,将英国变成了"世上独一无二的国家,它的宪法包含了一种有目的政治自由"。因为掌握了"均衡宪政"体制以及任何人(即便是国王)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原则,英国人声称创造了防止政治暴政的最佳制度。直到18世纪70年代,大多数殖民者都坚信,他们的制度属于人类有史以来最为自由的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这幅于1770年刊登在《波士顿纪事报》上的雕版画是保罗·里维尔创作的。它表现了英国式爱国主义与自由之间的联系。大不列颠的化身与自由帽和她的国家盾牌坐在一起,将关在笼子里的鸟放归自由。
正如自由与奴隶制在帝国体制中并存的事实所展示的,所谓英国自由绝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与新教的关系密切,用来与那些生活在天主教国家中臣民所遭受的"奴役"状态进行比较,尤其是与英国在18世纪的主要对手法国进行比较。英国将世界几乎所有其他民族都视为或为教皇、或为暴君、或为野蛮"所奴役的"人。1743年,一个德意志军官在评论英国人对外国人的鄙视时说道,"他们不仅因为自己的自由而引以为豪,而且还骄傲地宣布自己是整个欧洲的自由堡垒,他们把[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国家斥为......奴隶,他们正是这样称呼我们的"。虽然在个人权利的享有上存在着广泛的不平等,但英国自由与此并不矛盾。在英国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大多数君民心中,自由正是帝国的凝聚力所在。
自由的语言
这些思想不仅深深地扎根于"政治社会"成员------那些可以投票、担任公职和参与有序政治辩论的人------的心目中,而且也为英国和殖民地社会中更为广泛的阶层所接受。劳工、海员和工匠等在谈论自由时,与政治传单的作者们和立法机构的议员们表现得一样执着和坚定。自由的思想逐渐地丧失了指某一特殊阶层成员所享有的特权的传统内涵,而越来越变成了一种与反抗暴政联系在一起的普遍权利。
在大西洋两岸,自由逐渐成为反抗者的战斗口号。为抗议侵犯传统权利的群体运动经常性的发生,为人民树立有权反抗暴政的思想提供了具体的例证。在一般人看来,为抗议商人将面包市价抬高到"合理价格"之上,或抗议王室海军"强征海员"——将贫穷之人从街上抓走强行充当海员——而上街游行抗议的做法,都是非常正常的事。
共和主义式自由
自由对在英美世界中蓬勃生长的两套政治思想具有关键的影响。一套思想被学者称为"共和主义"(尽管在18世纪英国很少有人用这个词,该词的本义是指一个没有国王的政府,与人们对查理一世被斩首的记忆相关)。共和主义认为,那些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公民对政治的积极参与,是自由的根本内容。共和主义者认为,只有拥有财产的公民才具备"美德"------在18世纪的定义不光指个人的道德素质,还包括将个人私利服从于公共福利的追求的意愿。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写道:"只有具有美德的人民才可能享有自由。"
在18世纪的英国,这种自由的思想与一个名为"乡村党"(CountryParty)的政治派别联系十分紧密,这个派别由一群对当权政治势力提出批评的人组成,因为他们的支持者多为来自乡村地区的土地贵族而因此得名。他们谴责在英国政治出现的那些在他们看来纯属腐败的行为,包括越来越多的政府任命的官员也置身于下议院之中的做法。他们提倡选举具有"独立性"的人,即那些不为政府部门所控制的人;他们抨击国家债务的扩大以及在商业化经济中金融投机者日渐增大的财富。他们声称,英国正在为奢侈品和政治操纵所征服------简言之,丧失了美德------由此威胁到政府体制中原本存在的均衡,并事实上危及到了自由本身。在英国,乡村派作者约翰·特伦查德(JohnTrenchard)和托马斯·戈登(ThomasGordon)在18世纪20年代写作出版了《卡托书信集》(Cato'sLetters),但他们在英国的影响甚微。然而,他们的写作在美洲殖民地上却洛阳纸贵,广为流传。对于殖民地的精英分子来说,特伦查德和戈登对独立的地产拥有者所扮演的政治角色的强调、以及他们对政治权力经常侵犯自由的警告,都是极有吸引力的。
自由主义式自由
18世纪推崇自由的第二种思想体系被称为"自由主义"(尽管它的含义与今天该词的含义已大相径庭)。共和主义式的自由强调自由的公共性和社会性,自由主义式的自由则基本上是强调自由的个人性和非公共性。[推崇自由主义式]自由的重要哲学家是约翰·洛克(JohnLocke),他的《政府论》(两卷)写成于1680年,在他的时代影响有限,但在后来一个世纪却变得非常有名。在他之前,许多作者将政府与家庭作比较并认为,二者中,不平等是一种自然存在,权力总是由上而下的产生。洛克认为,这种统治家庭的原则并不适合用来组织公共生活。他写到,政府是由事先平等的人基于相互同意的基础上建立的(这里的"人"指的是各家庭的家长,而不是所有的人)。在这个"社会契约"下,人们交出一部分统治自己的权力,以换取对法治的享有。他们保留了他们的自然权利,这些权利是在政治统治机制建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为保障生命、自由和财产,私人生活和个人权益(personalconcerns)的领域------包括家庭关系、宗教信仰取向和经济活动之类------必须不得受到国家的干预。18世纪,洛克的思想------个人权利、被统治者的认可、起来反抗不正义和压迫性政府的权利等------为大西洋两岸的人所熟知。
与其他的英国人一样,洛克把自由说成是一种普世的权利,但许多人却不能享有自由的所有好处。既然政府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保护财产,自由主义也可以接受在财富占有和个人生活状态中存在的巨大的不平等。此外,虽然洛克最早提出要保护妇女的财产权和给予妇女离婚的权利,并将奴隶制斥为一种"人所处于的糟糕透顶和悲惨的境遇",但自由主义思想中自由的个人基本上指的是拥有财产的男性白人。洛克本人帮助起草了第三章中提到的《卡罗来纳基本宪章》,这部宪法是接受奴隶制的。他也是王室非洲公司的投资人,该公司拥有贩卖奴隶的垄断权。他写到,奴隶"不能被看作是文明社会的一部分"。然而,因为提倡所有人都拥有政府不能侵犯的自然权利,洛克式自由主义的思想也为穷人、妇女甚至奴隶打开了大门,向他们的自由所遭遇的种种限制进行挑战。
共和式自由和自由式自由最终将成为对自由的不同理解。18世纪,这些思想体系相互重叠,并相互强化。两种政治观都可以激发起对建立宪政政府与限制暴政的决心。两者都强调财产权的保护是自由的基础。两种传统都被带入到18世纪的美洲。从不列颠输入到殖民地的关于自由的思想最终将导致这个帝国的分裂。
公共领域
殖民地政治在18世纪大部分时间里虽有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和经常性的武装暴动,但较之17世纪,却并不是那样风雨飘摇。英国的政治稳定与北美地方精英阶层的成熟相结合,为殖民地带来了较为平稳镇定的政府体制发展。但纽约却是一个例外。它的人口非常多元化,人们对莱斯勒暴动(见第三章)记忆犹新,所以纽约的许多经济和族裔群体之间继续经历着激烈的政治冲突。到1750年,由这些利益群体组成的半永久性的政治派别,在纽约的选举中为争取民众的支持,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其他殖民地上,虽然也有在政策上不同意见的存在,但这些异见却几乎不再产生出类似上一世纪的社会动乱和政治激情。
选举权
从许多方面来看,18世纪北美的政治比起英国来更具有民主性。各殖民地的选举权资格不尽一致,同英国一样,选举法的关键在于财产资格的规定。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所有在社会中拥有经济利益,以及随之而带有的独立判断能力的男性能够参与政府决策的制定。"自由的基础,"英国议会领袖亨利·艾尔顿(HenryIreton)在17世纪40年代英国内战时说过,"在于那些选举立法人的人本身不必依赖于他人而生活。"奴隶、仆人、佃户、与父母同住的成年子女、穷人和妇女等,都缺乏"他们自己的意志",因而没有资格参与投票选举。因为在殖民地人们对财产的拥有相对广泛和普遍,所以拥有选举权的人口比例要比旧大陆高出许多。据估计,在18世纪的美洲殖民地上,约有50%到80%的成年男性白人可以参加投票选举,而当时在英国,只有不到5%的人拥有投票权。
殖民地政治绝非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在为数不多的几个例外中------在马萨诸塞的一些城镇和纽约的长岛------拥有财产的妇女,一般为寡妇,可以投票,但几乎在其他任何地方,投票被看成是一种男性特权。有些殖民地,犹太人、持异见的新教徒如浸会派教徒和贵格教教徒等,不能投票。拥有财产的自由黑人在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等地的早期开发时期可以投票,但这些权利在18世纪被剥夺了(虽然北卡罗来纳在18世纪30年代曾予以简短的恢复)。在北部的殖民地中,虽然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黑人投票,但地方习俗却不准黑人拥有选举权。土著美洲人一般来说是不允许参与选举的。
政治文化
虽然殖民地拥有范围广泛的白人男性选民群体,但"人民"的概念只存在于选举日这一天,殖民地议会的成员与他们的选民基本上是脱节的。激烈竞争的选举只有在中部殖民地才是一种常态。在其他地方,许多选举都是在无对手的情况下进行的,或者是因为只有一个候选人出来竞选,或者是因为地方文化强调社区的和谐,后一种情形在许多新英格兰的城镇是经常存在的。殖民地政治的许多权力实际上是掌握在那些被任命而不是被选举的官员手中。在9个王室殖民地中,总督和参事会成员由国王任命,在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则由业主任命,只有在罗得岛和康涅狄格是经选举而产生的。此外,总督或伦敦的统治者可以否决殖民者议会所通过的法律。新英格兰地区的城镇官员是选举产生的,但在其他地区,这些官员则由总督或伦敦的某些有权有势的官员任命。纽卡斯尔公爵一人就可以任命83名殖民地官员。
担任公职的财产资格限定要高于选举的财产资格。例如,在南卡罗来纳,几乎所有的男性成年人都可以达到拥有50英亩土地或缴付20先令税收的选举资格规定,但想当选成为殖民地议会的议员,需要拥有500英亩土地和10名奴隶财产,或拥有价值1000英镑的城镇财产。其结果是,在整个18世纪,几乎所有的南卡罗来纳议会的立法人都是种植园主和富有的商人。纽约的政治虽然带有热闹、活跃和激烈竞争的风格,但它的议会相对微型,不到30名议员,主要由与大土地家族有血缘关系的人和它们的同党所控制,尤其是利文斯顿和德兰西家族。1750---1776年,在当选纽约殖民者议会议员的72人中,有52人与那些拥有哈得孙河流域地产的大家族有关系。
有些殖民地,大多数自由人拥有选举权,但因为一种"尊圣敬贤"传统的影响------即认为在普通人中,那些在财富、教育和社会影响上占有显著地位的人有担任公职的权利------选举的选择余地实际上非常小。例如,弗吉尼亚的政治同时结合了白人男性中的政治民主和选民应该从贵族阶层的候选人中选举官员的传统。那些希望担任公职的人积极将他们自己融入到普通选民中,在举行投票的镇法庭外面,发放免费食物,请人随意喝酒。托马斯·杰斐逊在1768年第一次竞选殖民地议会时,他的开支包括了雇用两人负责"运送朗姆酒"到投票点的费用。即便在新英格兰,虽然那里经选举产生的官员职位数量较多,但因城镇领袖通常是本地最大的财产拥有者,官职也常在同一家族中数代相传。积极追求当选的人并不多,想在公众事务中扮演积极角色的人也不多。到18世纪中叶,一般来说,官员比起普通人来要比世纪初时更为富有一些。
殖民地政府
18世纪上半叶,因为欧洲事务和帝国竞争占据了它们的注意力,英国政府对殖民地采用了一种"有益性的忽视"(salutaryneglect)的政策,基本上对殖民地放任自流,由它们自己管理自己。在帝国权威如此羸弱的情况下,主导殖民地议会的大地产拥有者、商人和律师借机加强了他们控制地方政治的权利。
民选的殖民地议会认为,它们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利用它们对财政的控制,对总督和委任的参事会施加影响。总督希望保障自己的收入和政府运作的永久性财政来源(有些总督,如纽约的罗伯特·亨特[RobertHunter]要求获得终身制工资),但殖民地通常按一年一度的方式来批准总督的工资,并拒绝向殖民地人民课税,除非总督在官员任命、土地政策和其他方面做出让步。一般来说,总督都是不列颠贵族的成员,他们在英国财运不济,遭遇了金融方面的失败,希望能在美洲做到重整旗鼓,东山再起。所以,他们很快学到了一条真理:如果他们想要有效的统治,必须与殖民地的精英阶层进行合作。
殖民地议会的兴起
17世纪,总督是殖民地政治的焦点,殖民地议会权少势弱,开会也不定期。然而,18世纪时,随着经济发展,殖民者精英阶层的力量得到了增强,他们所主导的殖民地议会便开始变得越来越财大气粗、理直气壮。议会领袖们强调,殖民地议会对地方事务拥有与英国下院对英国国内地方事务所具备的同样权力。最成功的总督是那些最善于应对权力不断增长的议会,并利用官员任命和土地赐予的权力在议会中赢得支持的人。
权力最大的殖民地议会是宾夕法尼亚的议会。1701年,该殖民地制定了一部新宪章,宪章废除了总督参事会,建立北美殖民地中唯一的一院制议会。直到18世纪中叶,殖民地议会由贵格派商人组成的精英集团控制,与代表佩恩家族的一连串的总督展开了权力斗争,夺得了控制财政、官员任命和民兵的权力。紧随之后的是纽约、弗吉尼亚、南卡罗来纳和马萨诸塞的议会,尤其是马萨诸塞的议会成功地驳回了总督要求对任命官员支付永久性工资的要求。许多发生在总督和议会之间的争论和问题是随着殖民地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金币和银币是唯一合法的流通货币,为了对付两者稀缺的困境,有些殖民地印刷和使用了纸币。尽管这一做法遭到了总督、伦敦当局和英国商人的强烈反对,后者不愿接受这种他们看来是分文不值的纸片。针对土地政策(有时也牵连到如何处置继续留居殖民地的印第安人的不同态度)和对那些在王室和业主土地上进行耕种的农场主征收租金的问题,议会与总督也展开了无数的交锋。
在他们与王室总督的谈判和冲突中,议会领袖们大量引用英国乡村党的文献;这些文献曾强调自由与政治权力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强调执法部门对立法部门施加影响产生的危险后果,对殖民地议会来说,这一切都是它们经历的现实写照。在北美的欧洲定居点中,唯有在英国殖民地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大众对政治的参与,这个现实强化了议会声称的观点,即议会代表着英国人的权利和民治政府的原则。用一个纽约立法者的话来说,议会是"人民自由"的捍卫者。
公共领域的政治
这种语言在相对狭窄的选举和立法政治之外的世界回荡。"政治社会"由美洲贵族所主导,这个社会中的成员们在相互交流的信件、谈话、报纸文章和政治传单中频繁使用拉丁文和古典学术的典故。在18世纪殖民地的城镇和城市也见证了"公共领域"的飞跃发展,这是一个由政府之外的政治组织和辩论组成的世界,在这个领域中,富有知识的公民们就先前只限于官员们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公开的讨论。
在波士顿、纽约和费城,各种各样的俱乐部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就文学、哲学、科学和政治问题展开辩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君道会"(Junto),这是一个由本杰明·富兰克林于1727年在费城创建的"互勉共进俱乐部",每周一次地就政治和经济问题举行讨论。起初,俱乐部的成员只有十来个人,但到最后逐渐演变成为庞大的美国哲学学会(AmericanPhilosophical Society)。这样的团体通常由拥有产业的人组成,但也有一些团体吸引了普通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殖民地时代的酒馆和咖啡馆不仅是重要的社交场合,也是重要的政治辩论场所。费城拥有的人均酒馆数量要高于巴黎。在费城,一位牧师曾评论道,"一个赤贫的劳工也认为他在宗教或政治事务方面拥有与一个绅士或学者同等的表达自己感想的自由权利。"
殖民地的出版业
在西班牙控制的佛罗里达和新墨西哥和新法兰西领土上不曾有过一家印刷发行的报纸,尽管传教士在16世纪30年代在墨西哥城曾办起过一家报纸。18世纪,报纸业在英属北美得以迅猛发展,与此同时,大幅的政治宣传画和政治传单也得以大量发行,尤其是在选举的时候。阅读人口的广泛普及为印刷读物带来了一个广大的市场。到美国革命前夕,殖民地上的约3/4的成年男性(以及1/3以上的成年女性)能够阅读和书写,北美大部分殖民者的家庭至少拥有一本书。18世纪70年代,费城声称该城至少拥有77家书店。
在许多的殖民地城市和小镇上,还出现了公共借阅的流通图书馆,这在购买书籍仍然昂贵的时代,为促进知识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带来了可能。第一家流通图书馆,即费城图书馆公司,就是由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31年创建的。"当时读者非常少,而我们中的许多人又是如此的贫穷",富兰克林后来在他的《自传》(1791)中回忆道,他只能找到50个愿意为获得借书特权而付费的人,这些人多为"年轻的匠人",迫切地希望提高自己的素质。他接着写道,后来,阅读很快"变成了时尚"。图书馆在其他城镇迅速建立起来,与居住在其他国家的英国殖民者来说,"普通的美洲殖民者逐渐接受到更好的教育,变得更为聪明起来"。
1704年,《波士顿新闻简报》(BostonNews-Letter)问世,它是殖民地第一份连续发行的报纸。[在它之前,《公共事件:国际与国内》(PublickOccurrences, Both Foreign and Domestick)于1690年开始在波士顿发行,但因有一期内容批评了政府与易洛魁人的军事合作而遭到当局的镇压。]1740年,殖民地上总共有13种报纸,到1765年,有25种报纸。这些报纸多为周报,发行量很小------每期发行600份左右。编辑质量最好的报纸可能要算《宾夕法尼亚报》(PennsylvaniaGazette)。它于1728年在费城创建,次年为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购得。富兰克林早年曾在波士顿他哥哥负责印刷的周刊《新英格兰新闻报》(NewEngland Courant)当过学徒工。在它的高峰时期,《宾夕法尼亚报》吸引了2000个订户。起初,报纸将大部分的版面用于刊登广告、宗教事务、关于英国社会和政府的报道等,18世纪30年代时,发表政治评论成为美洲报刊的司空见惯之举。
表达自由及其限制
公共领域在思想得以自由交流的基础上兴旺发展起来,但自由表达一般并不被看作是英国人传统权利中的一种。"言论自由"一语起源于英国,这是通过16世纪议会斗争获得的在议会中不受限制的辩论权。这是一项属于立法者的特权,而不是普通公民的权利,它指的是议会成员必须要能够自由表达他们的观点而不必害怕事后遭受打击性的报复,因为只有这样做议员才能有效地代表人民。在议会之外,言论自由并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一个臣民可能因为谴责国王未能坚持"真正的"宗教而招致人头落地的下场,人们可能因使用诅咒的语言或批评政府而遭到刑事惩罚。
至于出版自由,大西洋两岸的政府都视其为极为危险之事。政府之所以这样看,一部分原因在于它们认为,普通民众倾向于被过度渲染的印刷材料所误导。在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内战中,平等派曾呼吁建立一部成文宪法,一份"人民的契约",其中包含对宗教自由和出版自由的保护。直到1695年,在英国废止一部要求印刷品在出版前登记的法律之前,所有报刊、书籍或传单在未获得政府颁发的执照之前是不能合法印制的。殖民地总督的责任书中包含了这样的警告:"印刷自由可能会导致极大的不利。"1695年之后,政府不再对报纸、书籍和传单进行印前审查,但它继续以向出版商和个别新闻记者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企图左右出版业。作者和出版物的发行者仍然可能因"恶意诽谤"的罪名被起诉——这项罪也包括毁坏政府官员的名誉——或以蔑视罪而受到惩罚。
在殖民地美洲,是殖民地议会,而不是总督,最经常地侵犯和干预出版自由。有数十个出版商曾被强行带到议会,被迫为报纸发表的涉及某个议员的言论表示道歉。如果拒绝道歉,他们将被投入监狱。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哥哥詹姆斯曾在1722年因发表了一篇讽刺马萨诸塞当局的文章而蹲了一个月的牢房。殖民地的报纸极力捍卫出版自由,将其视为自由的一个重要内容,坚持认为公民群体有监视政府运作与批评政府官员的权利。许多报纸重新印刷了《卡托书信集》的部分段落,在其中特伦查德和戈登强烈谴责了对诽谤罪的惩罚。"如果没有思想的自由,"他们宣称道,"就不会有智慧;没有言论自由,就不会有公共自由。"然而,因为政府的印刷合同对报纸的经济成功来说十分重要,所以,除非有反对派的经济资助,很少有报纸敢于攻击殖民地当局。
曾格的审判
最为有名的涉及出版自由的殖民地法庭案例表明,公众对报纸因批评公职官员而遭受惩罚的做法十分不满。这就是1735年的约翰·皮特·曾格审判案。曾格是一个德意志出生的出版商,年轻时移民来到纽约。他出版的报纸名为《每周纪事》(WeeklyJournal),在财政上得到总督威廉·考斯比(WilliamCosby)的富有对手的支持。曾格的报纸指责总督大行腐败、影响舆论、施行"暴政"。纽约的参事会命令销毁四期报纸,逮捕了曾格,以恶意诽谤的名义起诉。法官指示陪审员只是考量曾格是否真的出版了具有冒犯性的文字,而不考虑这些指责是否如实和准确。然而,曾格的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AndrewHamilton)却敦促陪审团去判断总督的所作所为,而不是出版商所发表的言论。汉密尔顿宣称道,如果陪审团判定曾格的指控正确,它必须宣判曾格无罪,"每个愿在奴隶制生活与自由之间选择自由的人都会保佑你们"。
曾格被宣布为无罪。此案也发出一个警告,诽谤案件的官司难以在法庭取胜,尤其是在纽约这样政党政治气氛极为紧张的环境之中。当然,如果曾格抨击的不是总督,而是殖民地议会,他很有可能不会受审而直接被投入监狱。诽谤罪的法律仍然有效,但曾格案的结果帮助推动了这样的思想,即揭露真相应该得到许可;此案同时也表明,自由表达逐渐开始进入大众(对自由思想的)想象之中。
美洲启蒙运动
18世纪,许多受过教育的美洲人开始受到欧洲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这场哲学思想运动由法国思想家发起,随后很快蔓延到英国,它的目的是将基于研究和实验之上的严格的科学调查方法运用到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启蒙运动的思想也随着货物与人口一起辗转跨越了大西洋。启蒙思想家们强调,所有的人类体制、权威和传统都必须接受理性标准的审判。自学成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从事的一系列广泛的活动------办报、组建辩论俱乐部、创办图书馆、出版广为流传的《穷人理查德的历书》(PoorRichard's Almanack)以及为证明闪电是一种电力形式的实验等------表现了启蒙时期的精神,使他成为了18世纪世界上名气最大的美洲人。
推动启蒙运动发生的动力之一是17世纪肆虐欧洲的宗教战争。启蒙思想家们希望人类的生活将由"理性"而不是宗教热情来主导。他们对基于传统和世袭制之上的社会和政治体制的抨击同样可以用来批判官方教会体制。1695年,约翰·洛克出版了《基督教的理性》(The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一书,认为宗教信仰应该以科学证据为基础。18世纪,许多有影响的美洲人开始接受阿米尼乌斯教(Arminianism)的立场,这种教义强调只有理性才能够建立起宗教的精髓。其他人则信仰了自然神论(Deism),这种教义认为,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后便基本上退出了人间社会,让世界在不受神意的干扰下按照科学的规律而运行。在阿米尼乌斯教徒、自然神教教徒和其他人眼中,信仰奇迹、信仰圣经中展示的真理和相信人类与生俱来的罪恶等,都是一种落后的迷信理念和做法,应该为现代社会所抛弃。
17世纪,英国科学家艾萨克·牛顿(IsaacNewton)揭示了统治物理世界的自然规律。由此,自然神论者认为,这些规律正是上帝巧夺天工的最有力的证明。新教各教派的许多教徒可以接受牛顿的发现,但却继续坚信不疑地继续上教堂(如同牛顿本人一样)。自然神论者却认为,最好的表达宗教信仰的方式是研究自然的运作规律,而不是在一个组织化的教会中以顶礼膜拜的方式敬奉上帝或祈求神灵予以灵魂的拯救。在殖民地末期,只有数量很少但很有影响的一群美洲人可以被归类为自然神论者,他们中间包括了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托马斯·杰斐逊。
大觉醒
如同出版自由,宗教是另外一个自由的现实经验超越了法律认可范围的领域。18世纪,宗教在美洲人生活中占据了中心位置。殖民地印刷商们的最大宗产品是各种各样的布道文、神学论著及《圣经》读本。宗教问题的争论往往比政治问题引起更多的公众关注。然而,许多教会领袖却担忧,殖民地经济的增长将导致人们越来越为世俗事务所累,而放松对宗教信仰和实践的遵守。
宗教复兴
许多牧师担忧,殖民地的向西扩张、商业发展、启蒙理性思想影响力的增长、个人对教会仪式的缺乏参与等,正在危及人们的宗教忠诚感。这些担心帮助推动了宗教复兴的发生,这场运动在1730年席卷了整个殖民地。这场被称为"大觉醒"的运动并不是一场协调而有组织的运动,更多的是一系列地方事件的组合,但这些事件由一种对"心灵的宗教"的追求而联系起来,所谓"心灵的宗教"指的是一种比起现存教会所宣扬的更具有感情和个人色彩的基督教。宗教复兴运动改变了殖民地的宗教版图。与当时其他的思想运动一样,大觉醒也是一场横跨大西洋的运动。
1720---1730年,新泽西荷兰改革教派牧师西奥多·弗里林海森(TheodoreFulinghuysen)、他的长老会邻居威廉和吉尔伯特·坦嫩特(Williamand Gilbert Tennent)以及马萨诸塞公理会教会的牧师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Edwards)率先开始采用一种带有极度感性风格的祈祷方式。在他著名的布道文《愤怒上帝手中的罪人》(Sinners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中,爱德华兹将一个带有原罪之人描述成为一个"令人极度憎恨的虫害",被一个细线悬挂在一个望不到底的火罐之上,细线随时就要断掉。他教会中的一个成员宣称说,爱德华兹的布道鼓励和激发祈祷者大声呼叫,"我要做什么才能获得拯救------哦,我要进地狱了!!!"只有一种"新生"------立即承认自己的原罪,请求神灵的宽恕------才能将人们从永久的惩罚中拯救出来。乔舒亚·塔夫茨(JoshuaTufts)牧师宣称:"这是[带有原罪之人]获得自由的一种新生。"
怀特菲尔德的布道
宗教情感主义并非只是局限于美洲殖民地------它在18世纪中叶的欧洲同样也得到广泛的传播。英国牧师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Whitefield)曾宣称"整个世界是他的教区",正是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直接地引发了大觉醒运动。他于1739年抵达北美,两年之内,怀特菲尔德将他那种充满感性色彩的布道带入到从佐治亚到新英格兰的各个殖民地中。他宣称,上帝是仁慈的,男人和女人与其注定受到惩罚,不如通过对原罪表示忏悔从而获得自救。怀特菲尔德着意激发听众的感情,有力地描述获救之后的无限喜悦以及受到惩罚的恐怖。在每一场布道中,他让他的听众扪心自问并回答:"你得救了吗?"如果没有的话,他们必须改变有罪的生活方式,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耶稣。
成千上万的殖民者蜂拥而至,倾听怀特菲尔德的布道,殖民地报纸也对此做了大量的报道,使他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也使宗教复兴成为北美历史上第一个跨殖民地的活动。尽管他本人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本杰明·富兰克林却帮助报道了怀特菲尔德在北美的旅行,并刊登他的布道文和日记(为此他也获得了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富)。一大群牧师或"福音派"(evangelists,本意是"携带好消息的人")也跟随和模仿怀特菲尔德,四处奔走,到处举行宗教复兴集会,他们的行动时常引起官方教会牧师们的警惕。
大觉醒的批评者也制作了布道词、传单和报刊文章,抨击复兴派牧师没有受过正规严格的神学训练,指责他们鼓励人们不敬重"官方教会及其牧师",给教会带来了一种"普遍的混乱"。康涅狄格甚至企图通过法律手段来阻止宗教复兴派的蔓延,惩罚那些捣乱的旅行布道师。18世纪60年代大觉醒浪潮消退之后,宗教复兴运动改变了殖民地的宗教组成,扩大了自由的范围。怀特菲尔德推动和鼓舞了无数非官方教会的出现。公理会分裂成为了"旧光派"(OldLights,又称保守派)和"新光派"(New Lights,又称复兴派),新的教堂大量出现------浸礼派、卫斯理派、长老派和其他各种派别等。许多新教会开始批评殖民地政府用税收支持官方教会的做法;他们坚持捍卫宗教自由,将其视为政府不能限制的一种自然权利。
大觉醒的影响
尽管宗教复兴看上去是一个与精神世界相关的事务,但大觉醒反映出当时存在的不同社会关系之间的紧张关系,对不同形式的权威提出了质疑,激发了对殖民地社会不同方面的批判。大觉醒吸引的主要对象是那些经济收入不高的男性和女性------"粗俗的、愚昧无知、不知书识礼者,出身平庸的人,"一位安立甘教会的牧师这样评论说。复兴派牧师经常抨击商业化的社会,认为基督徒应该追求的是上帝的拯救,而不是商业的利润,而前者正是"他们生活中的商业"。在新英格兰,他们谴责那些将不设防、不谨慎的人套上债务圈套的商人斥为贪婪的和违反基督精神的。那些在南部偏僻乡村布道的浸礼会和卫斯理派牧师批评了富有的种植园主所过的世俗生活,对赌博、赛马和在安息日举办铺张浪费的娱乐活动之类也提出了猛烈的抨击。
为数不多的几个布道者对奴隶制提出了谴责。还有几个改信者,如罗伯特卡特三世(RobertCarter III)------富有的种植园主罗伯特·卡特的孙子,得出结论说,白人和黑人在耶稣面前是平等的兄弟。他甚至释放了自己的奴隶。大多数奴隶主却想方设法地在基督教与拥有奴隶之间找到妥协之处。尽管如此,尤其在切萨皮克地区,宗教复兴将一大批奴隶带入了基督教的怀抱之中,这是他们从文化上成为非裔美洲人的重要一步。还有一些黑人为上帝的福音所感动,自动当起布道师来。宗教复兴也产生了一大批女性说教者,她们的出现曾一度打破了男性对布道行业的垄断。
复兴运动开辟了供美洲人选择的宗教信仰,一方面使美洲人在宗教上更为分散,与此同时却又将美洲人更为完全的整合进跨大西洋两岸的宗教发展之中。大觉醒的冲击力远远超出了精神事务的范围,它激发的报纸和传单大战极大地扩展了殖民地上印刷品的流通和阅读。复兴者鼓励殖民者要相信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唯社会精英的观点是尊。在参与的一系列活动中,包括听取那些自学成才的布道师的演讲、组织圣经学习班和参加难度很大的宗教讨论等,普通的殖民者领略和运用了独立判断的权利。浸礼派牧师艾萨克·巴克斯(IsaacBackus)宣称道:"普通人认为他们在宗教事务上与世俗领袖和受过训练的教士享有同样的判断和行动权。"复兴者的目标是精神上的拯救,而不是社会和政治革命,但他们所提倡的拥有独立性的心灵框架将会产生重要的政治结果。
帝国的竞争
西班牙的北美帝国
英属北美殖民地的迅速发展正好发生在欧洲帝国相互之间为权力之争调整位置的时刻,卷入权力之争的地区包括了组成今日美国的大部分地区。尽管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对手地盘很大,幅员辽阔,但人口稀少,经济上十分脆弱。西班牙帝国的范围从太平洋海岸和新墨西哥延伸到大平原地区,并向东扩展到得克萨斯和佛罗里达。1763年之后,它又从法国手中夺得路易斯安那,将其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表面上,西属北美是一个地域庞大的帝国,但实际上这个帝国不过由几个小型的和相互隔绝的城镇居住点所组成,主要集中在佛罗里达的圣奥古斯丁、得克萨斯的圣安东尼奥(SanAntonio)、新墨西哥的圣菲和阿尔伯克基(Albuquerque)。
18世纪后半叶,西班牙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行动,企图重振自己在里奥格兰德以北的帝国雄风。它稳定了帝国与印第安人------尤其是游牧民族的科曼齐切人(Comanches)和阿帕切人(Apaches)------的关系,这两个民族曾在新墨西哥对西班牙人予以重创。尽管西班牙殖民地覆盖新墨西哥和得克萨斯,它的经济活动却只局限于与印第安人的贸易和从残存的印第安人人口中汲取劳动力资源。1765年,新墨西哥的人口只有2000人,西班牙殖民者和普韦洛印第安人各占一半。西班牙对得克萨斯的殖民活动开始于18世纪初,部分的目的是建立起一道缓冲地带,阻止正在密西西比河流域扩张的法国商业影响对新墨西哥的渗透。西班牙人在洛斯阿迪斯(LosAdaes)、拉巴赫亚(LaBahia)和圣安东尼奥等地建立了一套由宗教传教站和军事要塞组成的控制体系,但这个地区并没有能够吸引多少殖民者前来定居。到1760年时,得克萨斯只有1200名西班牙殖民者。佛罗里达的发展也是停滞不前,始终没有超出一个资源贫乏的军事据点的地位。1770年左右,它的人口包括了约2000名西班牙人、1000名左右的黑人奴隶和几千名从许多年的战争和疾病袭击中得以幸存的印第安人。
加利福尼亚的西班牙人
在太平洋海岸,俄罗斯皮货商人在18世纪时已在阿拉斯加建立起一连串的城堡和贸易站。尽管居住在这个地区的俄罗斯人不过区区数人,但西班牙还是将此视为对其美洲帝国的威胁,命令对加利福尼亚地区进行殖民开发活动。一系列的西班牙传教站和军事要塞相继在加利福尼亚的海岸线上建立起来,布满了从圣地亚哥到洛杉矶、圣塔巴巴拉、蒙特雷(Monterey)、旧金山和索诺玛(Sonoma)的地区。朱力佩洛·塞拉(JuníperoSerra)神父出生于西班牙在地中海的马略卡岛(Mallorca),他成为加利福尼亚早期历史上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1769年,他在圣地亚哥建立起第一个传教站,并一直负责传教站网络的行政工作,直到他在1784年去世为止。塞拉成功地将数千名印第安人改信成为基督教徒,教会他们讲西班牙语,并帮助他们从原来的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转化为定居农业耕作和制作手工业的生活方式,为此他在西班牙广受赞扬。目前,天主教会正在考虑赋予他"圣人"的地位。然而,强制性劳动和疾病对居住在塞拉管理地区的印第安人人口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今天的加利福尼亚是人口稠密的地区,在西班牙定居开始时,当地的土著居民大约有25万人。同其他地区一样,士兵和传教士的到来给当地的印第安人带来了一场灾难。相对于其他的西班牙殖民地来说,加利福尼亚是一个边陲传教点。所有的传教站既是宗教机构,同时也是政府和劳动力管理中心。它们的目标是转化土著人口的文化,最终将使他们能够同化进入西班牙文明之中。塞拉神父和其他传教士所希望的就是将土著居民变成基督教徒,并学会定居的农耕生产。传教工作同时也依赖于使用强制性印第安人劳力来生产粮食、在果园和葡萄园工作、饲养水牛等。新疾病的传播和成千上万居住在村落的印第安人围绕传教站的建立而进行迁徙和移居,给当地的印第安人社会造成了极大破坏。到1821年墨西哥从西班牙独立出来时,加利福尼亚的土著人口已经减少了1/3多,但此地并没有能够吸引西班牙人前来定居。1800年洛杉矶是加利福尼亚最大的城镇,但它的人口仅为300人。当1821年西班牙统治结束时,居住在加利福尼亚的西班牙人(Californios)不过3200人。
法兰西帝国
西班牙的北美殖民地与它在中、南美洲和加勒比海的占有地相比,其地位始终处于帝国的边缘部分。英国在北美------以及在欧洲和加勒比海------面临的更大的权力竞争对手是法兰西。18世纪,加拿大的人口和经济得到了扩张。与此同时法国贸易商人开始从五大湖地区向南从莫比尔(Mobile,1702年建)和新奥尔良(1718年建)向北同时向密西西比河流域推进。在法属加拿大的圣劳伦斯河流域,繁荣的农业社区迅速发展起来。1750年,这一地区的殖民者人口达到了55000人左右。另外10000人(一半左右为欧洲人,一半为非裔美洲人奴隶)则居住在路易斯安那地区,主要集中在密西西比河的下游和墨西哥湾附近。到18世纪中叶,蔗糖种植园在从新奥尔良到巴吞鲁日(BatonRouge)的地带迅速出现和发展起来。新奥尔良已经出现了颇有活力和色彩的社会生活,也因建立了教会、学校和政府机构而成为一个有规有矩的社区。
尽管如此,法属北美地区的人口仍然不足以与英国殖民地相提并论。反对移民北美的偏见在法国十分流行。1731年法国出版的一部小说,今天我们知道它是19世纪名为《曼侬》(Manon)的歌剧的原型。小说讲的是一个妓女因受罚而被遣送到路易斯安那以及她的贵族恋人如何跟随她前往新大陆的故事,其中表现了流行的观念,即殖民地是一个专门用来处置被流放的罪犯和社会渣滓的地方。尽管如此,因为占有了一大片领土,以及与许多印第安人部落建立亲密的贸易和军事关系,法兰西帝国对英国形成了真正的威胁。法国的军事要塞和贸易点包围了英属殖民地。在今天的密西西比和亚拉巴马地区,以及在佐治亚的西部和卡罗来纳地区,法国和英国贸易商人竞相与当地的印第安人建立联盟关系,企图控制当地的鹿皮贸易。法国人的势力在新英格兰和纽约的边界以及在宾夕法尼亚的西部都真实地存在着。
争夺北美大陆的战斗
中间地带
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英属北美的西部边疆是帝国竞争的爆发点。俄亥俄河流域成为一场复杂的称霸斗争的地带,这场斗争卷入了法国、英国和竞争的印第安人部落。在这里直到18世纪中叶,居住着许多的印第安人社区,包括因白人定居点的扩张而从宾夕法尼亚被赶出来的肖尼人和特拉华人,从南部殖民地前来寻找新的狩猎区的切落基人和奇克索人,以及企图控制这一地区皮货贸易生意的易洛魁人。在这个介于欧洲帝国和印第安人主权"中间地带"上,坐落着许多住着不同部落印第安人的村庄,它们互为邻居,并与欧洲的贸易商人和偶尔出现的传教士同住在这一地区。
18世纪中叶,印第安人意识到,与欧洲人进行直接的军事冲突无疑等于自杀,与一个欧洲霸权结盟会将自己置于其他欧洲强权的恐吓之下。俄亥俄河流域的印第安人意识到,英法帝国的权力之争既是危险,也是机会。如同一个特拉华印第安人发言人所说,"当法国人把俄亥俄河一边宣布为自己的领土、而英国人把河的另外一边占为己有时",很难知道"印第安人的土地究竟在什么地方"。另一方面,印第安人也挑起欧洲帝国之间的相互斗争,并控制收入可观的与白人的贸易,在这方面,他们也获得了有限的成功。易洛魁人正是运作强权均势外交的高手。他们在俄亥俄河流域的主权得到了英国人的承认,但却遭到法国人及其印第安人盟友的挑战。
1750年,居住在俄亥俄河流域的殖民者并不多,但苏格兰-爱尔兰人和德意志移民、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和土地投机者已经对当地肥沃的土地觊觎很久了。1749年,弗吉尼亚政府将一大宗土地------25万英亩------赠予俄亥俄公司,这也是将大片土地分给那些有政治关系的人的例证。该公司的成员包括了殖民地的王室总督罗伯特·丁威迪(RobertDinwiddie)以及弗吉尼亚社会的精华部分------李家族、卡特家族和年轻的乔治·华盛顿。这笔土地赠予对当地的印第安人和宾夕法尼亚的土地投机商形成了威胁,后者也声称在该地区拥有领土占领权。它也刺激了法国人增强他们在这一地区的影响力。正是俄亥俄公司提出了要法国人承认它对该地区的领土所有权,才引发了七年战争(在殖民地上被称为"与法国和印第安人的战争"),这是18世纪在殖民地上开始的第一场战争,也是由交战的一方获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永久性地改变了全球的权力平衡。
七年战争
18世纪50年代,英国的殖民地和贸易范围延伸到了世界的每个角落。"世界上的每一部分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纽卡斯尔公爵这样说过。全球帝国的存在意味着它们之间的战争也是全球性的。帝国之间的全球争霸斗争始于1754年,当年英国企图将法国人在宾夕法尼亚西部建造的军事要塞撤除,这场斗争最终蔓延到欧洲、西非和亚洲。在这之前一年,年仅21岁的乔治·华盛顿曾受殖民地总督的遣派,前去劝说法国士兵,要求他们放弃在为俄亥俄公司声称拥有的领土上所建造的一处城堡,但这次游说并不成功。1754年,华盛顿再次来到法国人的地盘,并带来了两个连队的士兵,急匆匆地建造起尼塞斯特堡(FortNecessity)。在遭遇更为强大的法国军队及其印第安人盟友发起的攻击之后,华盛顿企图保住城堡,但因计划不周而失败,丧失了1/3的兵力,最后不得不投降。随后不久,由爱德华·布拉多克(EdwardBraddock)将军带领的一支远征军企图攻打迪尤肯堡(FortDuquesne)(今匹兹堡),结果遭遇了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伏击,布拉多克因此而丧生,3000人军队伤亡了2/3。
约有两年的时间,英国在战争中处于劣势。法国人和印第安人夺得了纽约北部的英国人军事城堡。南部的偏僻地带也因英军、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而硝烟不断。参战各方都变得野蛮起来。在宾夕法尼亚西部,印第安人杀死了数百名殖民者,将定居点的界线推回到距费城西部仅100英里的卡莱尔(Carlisle)。在新斯科舍,英国人活捉了5000当地的法国居民,即阿卡迪亚人(Acadians),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将他们驱逐出这一地区,并把他们的农场卖给了来自新英格兰的殖民者。有些被驱逐的人最终回到了法国,另外一些人则流落到例如路易斯安那这样的遥远地方,在那里他们的后代被称为"客兼人"(Cajuns),即祖先为阿卡迪亚人的法裔路易斯安那人。
1757年威廉·皮特就任英国首相,英国政府在他的领导下,筹集起大量金钱,向战争投入了大量的陆上和海上兵力,战争的形势开始逆转。皮特的战略计划是,英国向普鲁士和奥地利提供财源,帮助它们在欧洲与法国及其盟友西班牙作战,英国则攻击法国的弱点,即它的殖民地。到1759年,英国------在殖民地和印第安人士兵的帮助下------夺得了法国人在迪尤肯堡、泰孔德罗加堡(Ticonderoga)(在阿尔巴尼以北)和开普布兰登岛(CapeBrenton)的路易斯堡的一连串关键要塞,后者直接卡住圣劳伦斯河的咽喉。那年9月,一支在魁北克附近的阿巴拉罕平原上的法国军队被击败。1760年,新法兰西的最后一个要塞蒙特雷缴械投降。英国军队同时也夺取了法属加勒比海的所有岛屿,并建立对印度的控制。与此同时,在欧洲,普鲁士和奥地利设法阻挡了法国、俄罗斯和西班牙联盟的进攻。
战后的世界
"只要世界存在一天,这场战争就没有发生过。"一位英国使者对特拉华印第安人宣称道。英国的胜利彻底改变了世界的权力平衡。在1763年的巴黎和约中,法国将加拿大割让给英国,换取瓜达卢普岛(Guadeloupe)和马提尼克岛(Martinique)(从法国政府的角度看,这是财源更为丰厚的殖民地)。作为帝国占有地的重新安排,西班牙将佛罗里达割让给英国,以换取对菲律宾和古巴的控制(英国在战争中夺得了这两个地方)。西班牙同时也从法国那里获得了面积广大的路易斯安那殖民地。法兰西长达200年之久的北美帝国以此而告终。除了在纽芬兰海岸外的两个小岛继续由法国控制外,密西西比河以东的整个大陆地区此刻全部掌握在英国人的手中。
庞蒂亚克起义
在北美的东部,七年战争之后法国人的突然离去抹去了强权平衡外交的空间,这种外交曾对类似易洛魁人的印第安人部落维持相当程度的自主起了重要的作用。尽管英格兰和它的殖民地把英国的胜利当成自由的胜利来庆祝,印第安人则把英国的胜利看成是对他们自由的一种威胁。印第安人参加了英法两边的作战,尽管许多的印第安人部落是与法国人站在一起。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两个帝国之间保持独立。印第安人担心,受外族人的统治,就意味着丧失自由。在没有与印第安人咨询和协商的情况下,法国人把那些为印第安人占有的土地当成他们自己的土地割让给了英国人。巴黎和约迫使印第安人比从前更加依赖于英国人,并导致了一个在土地属有权、皮货贸易的控制权和部落关系等问题上定义混乱不清的时代。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英国殖民地的继续扩张对他们是一个明显的威胁,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一位英国军官报告说,土著美洲人"说我们打算把他们当成奴隶来使用",因为英国人夺走了他们的土地。
1763年,在法国战败之后,俄亥俄河流域和五大湖地区的印第安人发动了一场反对英国人统治的起义。这场起义以渥太华印第安人战争领袖庞蒂亚克的名字命名,但起义的发生却与一位名叫尼奥林(Neolin)的特拉华人宗教占卜师的布道有相当大的关系。在一次宗教显灵活动中,尼奥林说众生之主指示说,他的人民必须拒绝欧洲人的技术,将自己从与欧洲人的商业关系和对酒精的依赖中解放出来,他们要身着祖先的服装,把英国人赶出自己的领土(尽管众生之主允许友好的法国人继续留在领土上)。尼奥林将这个信息与一种较新的泛印第安人认同感结合起来。所有的印第安人,他在布道中说,是同宗同族的人民,只有通过合作,他们才能重新获得失去的独立。印第安人被迫流离失所的共有经历,在俄亥俄河流域发展出来的部落之间的社区,以及在法国军队中不同印第安人群体的交往和混合,都帮助印第安人产生出一种作为印第安人的认同感,而不是作为某一部落成员的认同感。
宣言分界线
1763年的春夏之季,渥太华人、休伦人和其他的印第安人将底特律围困起来,这是英国的一个重要的军事要塞,同时还夺取了其他9个城堡,杀死了数百名侵入印第安人领土的白人殖民者。英国军队很快进行了反攻,在随后的几年内,印第安人部落依次与英国人签订和约。这场起义促使伦敦政府颁布了《1763年宣言》(Proclamationof 1763),宣言禁止殖民地向阿巴拉契山脉以西的地区扩张。这些领土将保留起来仅为印第安人使用。此外,宣言还禁止将印第安人的领土出售给私人。这样的话,只有殖民地征服才能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
英国的目标不是为了保护印第安人,而更多的是为了稳定在殖民地边疆地区的局势,避免卷入一系列的无止境的边界纠纷之中。然而,宣言却招致了殖民者和土地投机者对英国的极为不满,两者都希望借法国人被赶走的机会,巩固他们对西部领土的占有权。因此,他们对这项新的政策置之不理。乔治·华盛顿自己还命令代理人尽可能地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与此同时,将所有买卖交往作为"一桩很深的秘密来保留",因为它们是违法的举动。因为没有能够提供一个解决西部扩张问题的有效办法,1763年宣言最终反而恶化了殖民者与印第安人的关系。
宾夕法尼亚与印第安人
七年战争不仅重新绘制了世界版图,而且也在北美殖民地上产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宾夕法尼亚更为集中地表现出来,由此引发的冲突极大地动摇了数十年之久的贵格教精英分子的统治,并彻底粉碎了殖民地长期以来对印第安人奉行的睦邻和迁就政策。战争中,随着边疆地区殖民者与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殖民者要求殖民地政府对印第安人采取更为严厉的立场。当总督宣布对抱有敌意的特拉华印第安人进行宣战、组织一支民兵队伍,并为上缴印第安人头皮而设立奖金时,宾夕法尼亚议会许多反战的贵格派议员宣布辞职,这样他们也就失去了对宾夕法尼亚政治的控制权。七年战争加深了西部农民对印第安人的敌意,也见证了无数针对印第安人社区的恣意攻击,无论他们是殖民地的盟友还是敌人。
1763年12月,当庞蒂亚克起义仍然进行之时,一群50人组成的武装队伍,参加者多为宾夕法尼亚镇帕克斯敦(Paxton)附近的苏格兰-爱尔兰农民,捣毁了位于康尼斯托瓜(Conestoga)的印第安人村庄,杀害了十几名男人、妇女和儿童,这些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原本是受宾夕法尼亚总督保护的。这群人然后进军到兰开斯特,又杀死了另外14名印第安人。如同一个世纪前参与培根反叛的人一样,他们也谴责殖民地政府对印第安人过于仁慈。他们向议会提出请求,要求将所有印第安人迁移出殖民地。他们称,"印第安人对自由和独立的要求"威胁了宾夕法尼亚的稳定。当这群"帕克斯敦的伙计们"(Paxtonboys)于1764年2月进军费城,打算攻击住在附近的莫拉维亚印第安人时,总督命令赶紧疏散印第安人。到1760年代,宾夕法尼亚的神圣试验宣告终结,威廉·佩恩所做出的在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建立"真实友谊和友好关系"的承诺也随之而失去了效力。宾夕法尼亚印第安人人数在大型殖民地中是最小的,它的殖民者要将残余印第安人赶尽杀绝的决心也最残酷无情的。
殖民地的认同
同印第安人一样,殖民者也从七年战争中获取了一种高度的集体认同感。在战争之前,殖民地之间相互隔绝。在新英格兰之外的地区,美洲人可能更多的是前往英国,而不是到其他殖民地去旅行。1751年,纽约总督乔治·克林顿曾提议召开一个关于印第安人关系的大会,结果只有3个殖民地派出了代表。1754年在七年战争爆发前夕,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起草了阿尔巴尼联盟计划(AlbanyPlan of Union),构想创立一个由各殖民地代表组成的大议会(GrandCouncil),握有课税和处理印第安人事务和共同防御的权力。这份计划书遭到各州议会的否决,而富兰克林的计划书正是要削弱殖民地议会的权力。这份计划书从不曾被送到伦敦去批准。
北美殖民地因参与七年战争而在相互之间创建了一种更紧密的联系。战争也加强了殖民者作为英帝国成员的自豪感。有人说,1763年以前,美洲殖民者从未如此彻底地感到自己是英国人。殖民地的民兵和英国的正规军肩并肩地与法国人作战。在英国的职业军人和殖民地那些没有接受过训练的公民-士兵之间时有冲突发生,但战斗和胜利的共同经历却使两者建立了亲密的关系。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新英格兰人把征服加拿大说成是用"新教的自由"反对"教廷的奴隶制"的致命一击。现在,这一步似乎已经达到了,英国在七年战争中的胜利看上去是一种自由战胜暴政的胜利。天主教法国的战败强化了英国人将英国民族性质与新教和自由等同起来的思想。
事实上,1763年后,英国的全球帝国既不是完全的新教性质,又不是完全的不列颠式,也不是完全自由的。英帝国中现在包括了成千上万的法兰西天主教徒和上百万的印度人,这些人被作为臣民而不是公民接受英国的统治。英国政治家埃德蒙·柏克(EdmundBurke)曾怀疑,英国的自由能否与英国对这个"庞大、多样、令人困惑的利益集合体"的统治达成某种妥协。柏克几乎是唯一观察到这样一个未来的人,即新近扩张的帝国将对英国自由的原则形成一种挑战。然而,美洲殖民者很快就会意识到,英帝国的成员身份会损害他们的自由。当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们就开始踏上了最终引领他们走向独立的道路。
********
阅读建议
********
Anderson, Fred.Crucible of War: The Seven Years' War and the Fate of Empire in British NorthAmerica, 1754-1766 (2000). 关于七年战争及其后果的最新研究。
Beeman, RichardR. Varieties of Political Experience in Eighteenth-Century America (2004). 探讨不同殖民地之间的政治生活如何不同,识别它们之间的共同特征。
Blackburn,Robin. The Making of New World Slavery: From the Baroque to the Modern,1492-1800 (1997). 关于西半球奴隶制兴起以及其在欧洲帝国中所占有的中心位置的综述史。
Calloway, ColinG. The Scratch of a Pen: 1763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North America (2006). 研究巴黎和约对北美的影响,尤其是对北美人口的影响。
Clark, CharlesE. The Public Prints: The Newspaper in Anglo-American Culture, 1665-1740(1994). 清楚呈现了美洲殖民地报纸发展的历史。
Colley, Linda.Britons: Forging the Nation, 1707-1837 (1992). 一部关于英国国家认同感兴起的重要研究著作,这种认同感也与美洲殖民地相关。
Faragher, JohnMack. A Great and Noble Scheme: The Tragic Story of the Expulsion of the FrenchAcadians from their American Homeland (2005). 一部关于七年战争中最臭名昭著的一段历史的详细研究著作。
Gomez, MichaelA. Exchanging Our Country Marks: The Transformation of African Identities inthe Colonial and Antebellum South (1998). 关于非洲人变成非裔美洲人过程的最为详细的研究。
Greene, Jack P.The Quest for Power: The Lower Houses of Assembly in the Southern RoyalColonies, 1689-1776 (1963). 一部关于选举产生的殖民地议会议员如何在18世纪的南部扩大了他们权力的仔细研究著作。
Lepore, Jill.New York Burning: Liberty, Slavery, and Conspiracy in Eighteenth-CenturyManhattan (2005). 一部针对1741年的所谓奴隶谋反活动和殖民地纽约的黑人生活的研究著作。
Morgan, PhilipD. Slave Counterpoint: Black Culture in the Eighteenth-Century Chesapeake andLowcountry (1998). 一部关于北美英国殖民地中两种重要的奴隶制中奴隶生活本质的比较研究著作。
Noll, Mark. Riseof Evangelicism: The Age of Edwards, Whitefield, and the Wesleys (2004). 探讨大觉醒在大西洋两岸的发生及其对宗教生活的影响。
Weber, David J.The Spanish Frontier in North America (1992). 对现在属于美国地区上的西班牙定居历史的最详尽研究。
White, Richard.The Middle Ground: Indians, Empires, and Republics in the Great Lakes Region,1650-1815 (1991). 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在一个中间地带英国人和印第安人都运用着权力和影响。
Wood, Peter H.Black Majority: Negroes in Colonial South Carolina from 1670 through the StonoRebellion (1974). 观察稻米种植的扩展如何影响了南卡罗来纳的奴隶制和奴隶生活。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