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12, 2014

遒真:中国农民的公敌——毛泽东 ——三农问题探根源

中国农民的公敌——毛泽东 

——三农问题探根源
作者:遒真
先讲一个故事:1978年11月,中共元老王震访问英国,看到英国众多普通百姓,都拥有私人住宅和家用轿车,每年都可以出国旅游,深感震惊赞不绝口:“我看英国搞得不错,物质极大丰富,三大差别基本消灭,社会公正、社会福利也受重视,如果加上共产党执政(笔者注:那就糟了),英国就是我们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
消灭三大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是共产党宣传的宏伟革命目标。可是,在共产党革命一个多世纪之后(从1847年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算起已160多年,从列宁1917年创立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算起也已90多年),世人不胜惊异地发现:三大差别在被共产党人谬称为“资本主义”(理应称为“自由民主主义”)的世界里明显缩小,而在共产党统治的世界里反而恶性膨胀,以至于形成了极端的社会不公。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中国尤为突出。特别是触目惊心的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被中国人命名为“三农问题”,早已成为最鲜明的中国特色,长期以来一直严重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稳定与进步,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发展。
“三农”作为一个概念由经济学家温铁军先生于1996年提出, 2000年初,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提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以及出版《我向总理说实话》后, 2001年三农问题的提法正式写入中共中央文件,遂成大陆理论界和官方决策层常常引用的术语。
此后,毛左派以此作为把柄大肆攻击“改革开放”,指斥其为新时期走西方“邪路”制造的巨大恶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经济成就——远非治国无能的毛泽东所能比,同时也确实产生了许许多多必须正视的严重社会矛盾。
不过,症结在于:产生这些严重社会矛盾的原因何在?——这是认识中国应该走什么道路的根本性问题。
本文以最突出的三农问题为主题,从制度上进行剖析,以探其根源:举世罕见的中国三农问题从何而产生?
一、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公社化——农民变成了文明现代的奴隶
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土地国有化农业集体化公社化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中共官方宣传: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阐述了在过渡时期中,党和毛泽东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引导象汪洋大海一样的小农经济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实现了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农业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决议》指出:“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1958年8月17—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了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决议宣称:人民公社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最好的组织形式。并认定共产主义在中国即将实现。
事实早已经证明,这些都是贻笑千秋万代的经典胡扯八道、骗人谎言。
中国现代非常杰出的知识分子、曾经上书毛泽东劝阻土地改革的农业经济学家董时进先生早在1951年就卓有远见尖锐地指出:“这种制度(集体农场和国营农场),完全是回复到封建和农奴制度,绝不是什么农民合作,扩大经营,提高效率的意思。我一向以为这个办法是要不得的,害处很大的。我预料将来惹出许多乱子,杀死及饿死许多人之后,终究还是要作罢的。”
真是一语破的一言成谶。
伟大的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 、新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引用WH张伯伦的著名论断:“社会主义者肯定会证实,至少在其开始时,不是通往自由的道路,而是通往独裁和反独裁、通往最惨烈的内战的道路。”哈耶克进一步指出,对于人民,这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中国学者杨继绳先生的见解也入木三分,他指出:毛泽东时代建立的是一个空前专制的政体——极权政体,它的经济基础就是否定私有制,否定个人利益。没有农业集体化,就没有极权制度。人民公社是农业集体制度的发展也是极权制度的发展。
不过,应该进一步指出:实行集体化公有制,造成了对农民财产的野蛮侵占。特别是随着轰轰烈烈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一平二调共产风”呼啸而起席卷全国,随意拆毁民房,大肆抢掠民财。由是,中国农民穷困潦倒陷入赤贫境地。
同时,应该进一步指出:在极权制度下,根本没有真正的公有制。所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伪公有制,其实是权贵所有制。
在打倒地主阶级消灭了私有制全国人民一贫如洗以后,毛泽东成了全国最大的地主——在各地拥有几十处富丽堂皇的现代地主庄园,成了世界级富豪,就是明证。现代权贵将大量公共财富纳入私囊也是明证。
还应该进一步指出:与土地国有制农业公有制——集体化公社化相伴而生的还有计划经济瞎指挥风和基层强迫命令风。统一计划给经济套上了枷锁,使发展失去了活力;强迫命令风又使普通劳动者失去了人格尊严。广大农民在失去土地所有权支配权财产私有权以后,又失去了人身自由——整个中国农村批斗成风处罚成风打骂成风,数以千计万计的人死于棍棒皮鞭之下,中国农民俨然成了饥寒交迫的现代奴隶——地球空前文明现代一个庞大的奴隶群体。(请参看拙著《纵论毛时代五年大饥荒大死亡:人类史第一大罪恶》)
因此,在全球经济蓬勃发展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伟大中国史无前例地跌入了最低谷——风景这边独糟,比任何国家都不如,数千万一无所有的种粮之人被活活饿死。直到1976年,全国农村人民公社日工值平均还只有0.13元。当其时,中国仍旧是全球第一穷国,中国农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食盐、煤油(点灯用)、肥皂都没有钱买,是货真价实的全球最贫穷的群体。
毛泽东死后,废止农村公社,实行分田到户,一举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就是私有制优越的明证,也是社会主义伪公有制反动腐朽的明证。
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制度——单独剥削农民的恶制度
这是毛泽东中国另一项基本制度:针对农民,农业税以外残酷的剥削。
这是极端不公正的制度。它建立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础之上。政府利用国家暴力,强行将农产品价格压低,同时硬性提升工业产品价格,从而形成了工农业产品的巨大价格差。举个例子,农民种植小麦千辛万苦,最后磨成面零售定价0.08元一斤(500克),收音机匣子,成本价不足10元,零售定价100多元,是当时中国殷实家庭三大件之一。通过这项恶制度,国家从贫苦农民身上一共拿走了20000多亿元(几个著名学者郭德宏、吴忠民等提供了几个不同的数字)。
至今有些学者还在为这项恶制度辩解,说什么“农民为国家工业化做出了牺牲”。请问:农民自愿吗?为什么权贵们、工人阶级不共同做出牺牲?为什么农民单方面做出牺牲以后得不到任何回报,却反而备受歧视?
如果把这笔单独掠夺农民的巨款退回去,钱归原主,中国农民人均可分约一千多~两三千元(相当于2010年代数万元)。早些年,我们的父老乡亲还会那样贫苦吗?
三、统购统销——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制度配套创立的恶制度
这项制度也是针对农民。
为了保障实行剪刀差制度,1953年10月2日晚,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采纳了陈云的建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规定:“所有收购量和供应量,收购标准和供应标准,收购价格和供应价格等,都必须由中央统一规定或经中央批准”。随后,中共中央指示外贸部:粮食、大豆、植物油等,“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挤出来,以供出口。”
所谓“统购统销”,即政府强制定价定量——低价格和超负荷的数量——向农民抢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统购统销,消灭了粮食市场,扼杀了使粮食增加产量的市场动力,也阻断了粮荒之时农民取得食物的自由通道。特别是,农民自古以来自由买卖的权利被粗暴剥夺,只能任由国家低价强行收购过头粮。
从此以后,种粮食的人们陷入了长期半饥饿状态,逢到歉年,农村闹饥荒是必然的后果。
“统购统销”对中国农民的剥夺有多么严苛?请看:
通渭县历年粮油征购统计表(单位:万斤)
 年度        征粮    统购粮食    征购合计    统购油品         
1949       758       /             758            /       
1950       856       /             856            /       
1951       958       /             958            /       
1952       989       /             989            /       
1953       846      1137        1983            /       
1954       863      1760         2623           /       
1955       873      1837         2710        148.37    
1956      1123      2476        3599        127.11    
1957      1399      2897        4296        128.23    
1958      1265      2785        4050          82.48    
1959      1428      2398        3826          78.36    
1960        140        36           176             0.34    
1961        389       227           616          13.58    
1962        384       225           609            2.06    
1963        419       175           594           24.68    
1964        485       675         1160            39.31    
资料来源:《通渭县志》,第361页。(征粮即公粮,农业税)
由此可见,实行“统购统销”以后农民受剥削之重——征购总量翻了一番又一番——“统购统销”制度何其残酷!
可以说,“统购统销”是造成毛泽东中国1953年以后几乎年年有饥荒年年饿死人的基本因素,也是造成1958——1962年大饥荒的基本因素。
历史学家杨奎松教授在《毛泽东是怎样发现大饥荒的?》文中披露:
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农民口粮被政府严格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上,一些地方的农民在青黄不接之际,因缺粮而逃荒甚至饿病的情况,时有发生。1954年,因发生全国性的灾荒,就曾导致几千万农民缺粮、断粮,不少省份都发生了饿死人的现象。其他年份,因国家太大,所谓“插花”式的这里旱、那里涝,出现广西那样的局部饥荒,屡见不鲜。  
比如,就在所谓大跃进的1958年春天,就发生了大面积的春荒,一度有16个省都出现了农村缺粮、断粮,农民逃荒、饿死的情况。  
据1958年4月25日中共中央转报办公厅所得各地的消息称,安徽有130万人缺粮,流浪到外省的农民有几千人。河北4个专区农民外出讨饭的有几万人,已发现12人因饥饿难耐而自杀。山东全省有67万人断粮,逃荒要饭的有15万人之多。广西壮族自治区29个县965个乡缺粮缺钱的困难户超过120万,占该地区总人口的16.2%,已经断粮的就有5.7万人。广东省50个县、市统计,因春荒断粮的近百万人,已知饿死7人,因饿病水肿的69人,卖孩子的10人,讨饭的66人。甘肃全省21个县断粮,严重的如徽县,人们把鸡、狗、猫都吃光了,多数人只能以树皮草根充饥。该县有2031人患了浮肿病,其中一个合作社的死亡人数就占到发病人数的15%,4户人家死绝,全县因饥饿已死亡近800人。
与统购统销相伴而生的不止是饥饿、灾荒,还有令人发指的酷刑和虐杀。
四、罪恶滔天的“反瞒产运动”——饥饿的农民成了被随意摧残的对象
毛泽东发动的好大喜功劳民伤财的大跃进运动,1958年夏季全面展开。当年10月底,一场空前的大饥荒便铺天盖地笼罩中华大地。
1958年12月9日,在八届六中全会上,罪魁祸首发出了魔鬼的声音:“人要不灭亡那要不得了。灭亡有好处,可以作肥料。”
杨奎松《毛泽东是怎样发现大饥荒的?》:
1959年1月22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呈上《馆陶县发生逃荒死人问题的检查报告》
1月中下旬已经有14个省报告因水旱灾害,有些地方减产,甚至绝收。山东省委即报告称,馆陶、金乡两地从中秋节到这时一直没有粮食吃,“吃地瓜、吃红薯渣,有的连地瓜、红薯渣都吃不到。”谭震林派人去查,证实2万人逃荒,已经饿死了23人。  
1月20日,谭震林在中央电话会议上通报说,全国浮肿、干瘦发病人数490多万人。还有两个省没有报上来,实际人数应该超过500万了。他得到的数字,已经死了7万人。他报告给周总理,总理说他的消息是12万人。
这是经过官方查实认定的灾情,不言而喻形势十分严重。可是,中共中央没有出台任何救灾措施。反而,毛泽东(1959.1.28)说:“中国地大物博,只有那麽一点田,但是人口多。没有饭吃怎麽办?无非少吃一点。”“吃那麽多把肚子涨那麽大干啥,像漫画上外国资本家那样。"
1959年2月初,毛泽东将广东省委关于征集粮食所做的报告批转全国,批示指出:“目前农村有大量粮食,粮食紧张完全是假象”,“是生产队和分队进行瞒产私分造成的”,“公社大队长小队长瞒产私分粮食一事,情况严重,造成人心不安,影响广大基层干部的共产主义品德,影响春耕和一九五九年大跃进的积极性,影响人民公社的巩固,在全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就是这样,在大灾大难风狂火热饥民引颈乞援之时,中共领袖发起了恶贯满盈的反瞒产私分——抢粮运动。
3月25日,在上海锦江饭店绝密会议上,魔鬼的声音再度响起:“粮食收购不超三分之一,农民造不了反。——不夠吃会饿死人,最好饿死一半,让另一半人能吃饱。”(1959年3月25日上海锦江饭店绝密会议记录)
3月28日,在上海会议上,当李先念报告说“有些省粮食还收上来”时,毛泽东又说:“为什么别的省未收起来?请各省学河南的办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7月,在庐山会议上,毛泽东确定了粮食要“多购少销”的方针。
1959年8月19日,毛亲自对省委书记下令说:“马克思与秦始皇结合起来”,“调东西调不出来要强迫命令。”
百度百科“信阳事件”条目注释指出:根据毛泽东指示开展的这项(反瞒产私分)运动实质就是:“级级相逼,用专政的手段强行从农民手中搜刮走基本生活口粮。”
丁抒先生的《从“大跃进”到大饥荒》指出:
“反瞒产私分”是导致大饥馑、数千万人饿死的关键一步。
饿死的惨剧与“反瞒产私分”同步发生。当时人口七千万的全国第一大省四川是个典型。本来1959年实产粮食1582万吨,可是在“反瞒产”过程中“撤换了大批坚持实报粮食产量的干部……‘查’出大量并不存在的粮食”,于是省委公布说产粮3500万吨,结果国家征购数高达49 %(1958年以前平均每年仅征购31%)。剩下给每个农民的粮食只有139公斤,比全国农民平均留粮数低四分之一以上。去掉种子、饲料粮后,口粮已所剩无几。饿死人是注定的了!(《当代中国的四川(上)》第100页)
反瞒产运动,打人现象是普遍的。如四川仁寿县,县委书记把全县的公社干部召去开大会。会上将公社干部一个个轮流叫上台,让民兵抽打,逼问“把粮食放到哪里去了?招!”干部们吃不了皮肉苦,只得胡乱报个地方,说藏了多少粮食。农民仅剩的一点粮食交出去后,便只有饿死。
《墓碑》:
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在县委书记赵广玉、书记处书记王国民的指挥下,从1959年冬起,连续搞了8个月的反瞒产私分运动。在反瞒产私分当中,提出“四光政策”和“十大兑现”。“四光政策”是:小队以上党员干部一律撤光,破房拆光,家具搜光,灶头刮光。“十大兑现”是:凡是刮树皮、挖野菜、杀猪羊、偷庄稼、不出工、死人后戴孝埋坟堆等,都要罚款、抄家。禹谟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杨某,私设监狱和劳改队,关押、劳改干部和群众1270人,其中被折磨死的124人,致残85人。
江苏扬州地区江都县黄思公社17名党委成员亲手打过人的占53%,7名常委中有4人亲手打过人。副书记陆某向下面干部说:“不打人就是右倾”。 从1959年下半年算起,动手打人的干部就有228人,占干部总数的47.5%,被吊打的群众1602人,打伤多人,打死12人。这个公社三联大队的14名干部就有13人打过人。民兵营长张某一连打了73人,打死2人。孔北生产队共37户,被打的有32户。摧残社员的手段极为毒辣:穿鼻孔,跪田头,脱衣挨冻,火烫手心,针穿指甲,把人吊起来再在颈上挂重物,等等。
伍仁编《共和国重大事件纪实》(卷三第59、64页):
安徽凤阳县1959年的粮食产量是1.5亿斤,但县委宣布“我们在总路线的照耀下,夺得了农业生产的全面大丰收。粮食总产4.05亿斤……”报了高产就得多交粮食,县委挤社员的口粮。挤不出来,便“反右倾”、“反瞒产私分”。凤阳县委在十月间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开始了空前野蛮、残酷的“反瞒产私分”运动。社队干部奉命成立“查粮突击队”,挨家挨户地搜查。翻箱倒柜,挖地凿壁,找不出就打,仅一个小溪河公社就有3000多人被打,103人被打成残废,还有30多人死在了公社私设的劳改队。
刘兴盛《湄潭事件:一个县饿死12万人》(《炎黄春秋》2008年):
贵州湄潭县1959年粮食只收了3.22亿斤,比上年减少32.6%,湄潭县委主要负责人上报为8.462亿斤,虚报5亿斤。为了兑现8亿多斤总产,在全县开展反瞒产私分和反盗窃运动,动用各种手段以至酷刑整肃打击不跟着说谎作假的干部和因饥饿偷吃食物的群众。这些酷刑有:割手指、缝嘴巴、用铁丝穿耳朵和脚后跟、点天灯、猴子搬桩、吊鸭儿浮水,拖死猪、火钳烧红烙嘴巴、枪毙活埋等等。非法关押2729人,关死200余人。全县活活打死1324人,打伤致残175人。
作家沙青先生的报告文学《依稀大地湾》: 
我见过甘肃《通渭县志》的主要编纂者张尚质。……在县志的编纂中,他用的只是简略了又简略的笔法。那“千人整社团”、“万人斗争大会”是怎样的丧心病狂、胡作妄为啊!他们到老百姓家何止翻箱倒柜、掘地挖墙地搜刮粮食,他们完全变成了一群野兽,把拿不出粮食的妇女,剥光衣服,用绳子扎起阴毛拉出去游街示众!要么整死,要么饿死,只能在这两者之间选择。有的人被活活捆死、吊死、打死了。更多的人有粮不敢吃,有野菜不敢挖,有路不敢逃,只能老老实实地饿死。
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0]364号:《中央批转甘肃省委关于通渭县委完全变质的情况报告》1960年4月(载《炎黄春秋》2008年第10期):
1958年,甘肃省通渭县的县委书记是席道隆,……成立了“万人整社团”,到各生产小队和农民家里搜粮食,……当时的口号是:“宁欠血债,不欠粮食。完成粮食任务就是血的斗争。”……实施各种酷刑:竹签子插指头、站冰块、雪里埋人、打夯、拔胡子等120多种。搜粮活动一共搞了40多天。……全县50个公社党委书记当中,有11人有人命案件,共打死、逼死了79人。……陇阳公社党委书记李生荣打过53人,打死逼死12人。……
在很多地区,抢走了农民的饲料粮种子粮口粮,无数农民死于棍棒之下——这是前所未有的恶政,只有魔鬼才做得出的恶政。
“反瞒产运动”是伪公有制发展的必然,也是“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制度”和“统购统销”制度发展的必然。这项大恶运动充分暴露了毛泽东政权的反人民性。
五、城乡二元制制度——农民成了国家法定的次等公民
这也是为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制度特意创立的配套恶制度——“剪刀差”是典型洋奴照搬罪恶苏联的洋东西,“统购统销”也是苏联“余粮征集制”的仿制品,城乡二元户籍制制度则是毛大恶人独创——目的在于保障长期掠夺农民。
中共中央、政务院(国务院)自1953年起数次发布有关规定,开始从粮食供应、就业、户口等方面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城镇户口与粮食供给挂起了钩。1955年3月,内务部和公安部发出《关于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的联合通知》,从落户入手限制农民流入城市。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10条第2款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做出了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形成。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使用了“公民”的概念,但公民的最基本的流动和迁徙自由却在这个使用“公民”概念的《条例》中被剥夺了。
农业是人与天公博弈风险极大的产业,自然灾害常使一些农家倾家荡产。允许农民自由流动是人类社会仁义仁爱人道主义的体现。显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展露了毛泽东政权极端的残忍。
这项制度是吸纳了俄罗斯农奴制精髓的世界史首创,当时举世无双,其后,朝鲜和西非中南部的贝宁两个国家效尤。
从历史上看,自古以来,人口都是自由流动的。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和战争,常有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国古代众多少数民族深入中原建立政权、客家人、闯关东、走西口,都是众所周知的人口自由迁徙的实例。
中外历史上有没有限制人口流动的?有,无可否认。但是,它们始终不是主流,只是逆流而已。人类的近现代,随着民主化浪潮的冲击,随着人权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宪法明文规定“迁徙自由”,用国家大法保障人口自由流动。
不仅一国之内如此,国际之间人口迁徙亦愈来愈自由。
人口自由迁徙,是“平等”的题内之义,是人权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需,是统一国家的表征。
毛泽东创立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是孤立的,在这个基础之上,是全面的城乡割裂——城市偏向,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资金大量涌入城市。医疗教育交通等各个领域以及劳动者待遇、子女上学就业提干等各个方面城市均大大优先,广大贫瘠的农村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比如上学,且不说城乡学校设施师资力量有天壤之别,在分数面前也竟然不平等!——大学录取分数线,农村考生的分数要高得多!
至为不公的是,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也彰显了对农民的斜眼看待——按人口计算,农村人民代表的比例只及城市代表的1 / 8 ——而且,这可怜的1 / 8席位也被各级官员窃据,真正的农民代表屈指可数寥寥无几——而且,全由上级指定。
由是,农民的诉求无法表达,农民的疾苦无人过问。
由是,农民不仅生活贫苦,并且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备受歧视。
由是,不幸出生在农村的“共和国公民”, 一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命中注定:输在起跑线上。
如果说,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制度、统购统销是历史反动的产物,城乡二元制制度则是最显著的历史反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严禁农民自由迁徙的毛时代中国农村,分明成了令生命窒息的一片死海。
可怜的父老乡亲被禁锢在门前的几分薄地上,画地为牢,只有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苟且偷生,苟延残喘!
千千万万农村青年悲愤而无奈地呼喊过:农村难,农村难,跳出农门难于上青天!
六、丧尽天良的大恶制度——城镇流浪人员收容审查制度:针对饥饿农民,严禁逃荒要饭
五年大饥荒时期,针对农民(当时最苦的正是种粮食的农民),大恶之人又创立了一项大恶制度:城镇流浪人员收容审查制度——严禁进城乞讨(中外历史上无此先例)。
1959年初,面对“大跃进”以来农村灾民持续大量涌入城市逃荒要饭有增无减的局面,毛泽东要求制止,中共中央强化了流出人口的审批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标》,1959年2月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1959年3月;《公安部关于贯彻中央有关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指示的紧急通知》,1959年3月。这一恶法一步步强化,从而形成城镇流浪人员收容审查制度。
毛泽东创立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清除流入城市的饥饿农民以防有碍观瞻,影响“伟大”领袖和社会主义的“光辉”形象。各地流行的说法就是:“要饭,是给毛主席脸上抹黑,给社会主义抹黑!”——当时,曾经创造过亩产水稻13万斤特级高产卫星的广西环江县和河南信阳地区光山县,两个县委书记恶狠狠地说过同一句话:“不行,拉回来枪毙算了(指乞讨的农民)!”
令人无比愤慨的还有,竟然将急需救助的乞丐和无证的农民被蔑称为“盲流”,定为“流窜犯”,施加与毛时代罪犯同样的虐待:捆绑吊打。许多饥民没有饿死,却倒在批斗会场,死于毒刑之下。
丁抒先生的《从“大跃进”到大饥荒》写道:
饿死可以,外逃不行。民兵把守乡村的交通路口,防止饥民外逃。广西环江县水源区委甚至追捕到相邻的河池县,将200多名男女老幼用绳索捆成一长串,押送回乡。
不过,那些地方官之所以敢公然将农民困在家中饿死,那是有中共中央文件作依据的。1959年3月,即张闻天夫人说“云南、海南岛都发出了饿死人的警报”时,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了一个“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所有未经许可即离开乡土、“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都是“盲流”。这是1956年农村搞社会主义之后出现的新名词。但自1956年底周恩来签署《国务院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以来,文件发了不少,“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现象”却一直解决不了。现在这份新文件口气强硬,不仅要制止农民外逃,而且指示各省、市将“盲目流入”城市和工业矿山地区的农民收容、遣返。
中央文件一下,全国都大抓起“盲流”来。其中数进入城市的遭遇最惨;城市越大,其遭遇越惨。因为大城市有外国人往来,当局不愿让“外国朋友”看到他们,有些城市索性将他们成百上千地押往劳改农场。名曰“收容安置”,实则将他们视作劳改犯,与真正的犯人无异,尽管他们的唯一罪过只是未经政府许可“盲目外流”而已。
那些本来就唯恐饿死人的情况外泄的地方官,有中央文件作依恃,自然更有理由堂而皇之地把守交通要道、禁止饥民外出“盲流”了。譬如信阳地委指令各县“消灭外流”后,驻马店镇执行命令,强制收容外逃的农民,收容了又不给饭吃,“造成死亡350余人的惨案”。潢川县公安局长马振星下令将扣留的“盲流”投入监狱,饿死了200多人。(《驻马店市志》第一编·大事记第25页)
伍仁编《共和国重大事件纪实》(卷三第63页):
不许农民逃荒寻活路,将他们困在家中活活饿死,这是历史上从没有过的。一九六一年一月,在安徽凤阳县新县委召开的批判原县委书记的大会上,考城大队农民王家来这样控诉道:“我们大队原有五千多口人,现在只有三千二百口人了。日本鬼子来了我们也没死这么多。那时我们还能跑,一九六○年我们哪儿都不能跑。我家六口人,死掉四口……”
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时期,1942年,河南大旱,爆发了一场天灾饥荒。在采取其他救灾措施的同时,蒋介石专门给铁路部门发了一道命令:不许向河南饥民要火车票。
同样是饥荒,而且规模大得多,而且是自己所造成,万恶的毛泽东时代却粗暴地严禁饥饿农民逃荒要饭!讨饭,已经丧失了人格尊严,可是,连已经丧失了人格尊严的这最后一点自由都要剥夺!还要施以酷刑!这是抹黑吗?本色就是黑的,黑透了!
尤为令人发指的是,严禁饥民逃荒要饭的恶法引发了更残忍的许多地方恶法,如“不许求救”——
安徽亳县。农民不得不向外求救,而求救信被定为“反革命信件”,写信的人有的被捕入狱。(杨继绳《墓碑》)
城镇流浪人员收容审查制度,将罪恶的城乡二元制度,发展到了罪恶的极点。
这项恶法,致死了千千万万农民,直到2003年湖北省籍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审查站被活活打死,激起全国共愤,而被温家宝政府废止。
七、在建立针对农民的种种恶制度的同时,废止了传统的赈济受灾农民的优良救灾制度
古今中外都有救灾制度——从事高风险农业生产的农民离不开人道关爱的救灾制度,依靠人民供养的政府也完全有责任在大灾之时对灾民及时实施救济。
苏州大学教授池子华先生在《近代灾荒赈济的几个侧面》文中指出:
临灾赈济,自古已然,历代统治者均极重视,建立了一整套灾害保障体系,即“救荒之法”。
近代是中国历史上灾害最频繁、最严重的时期,“救荒之法”也达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办理赈务组织严密,立法严格,陟黔分明,载之于《大清会典》、《户部则例》,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赈,所谓“身之所不至而心至之,心之所不至而法已至之。庶几弊无萌生,泽可下究耳。”
“救荒之法”的赈灾措施,名目很多,有蠲缓、正赈、加赈、补赈、施粥、施放棉衣、医药、掩埋尸体、坍房修费、借发籽种、收养耕牛、购粮平粜、以工代赈;有赈济(赈谷、赈款、工赈、贷赈)、调粟(移民就粟、移粟就民、平粜)、养恤(施粥、居养、赎子)、仓储(义仓、常平仓、正仓、太仓)等等,不一而足。
然而,1958年,毛泽东却撤销了全中国的救灾机构,而且早就取缔了全社会的所有慈善救济组织。因此,饥寒交迫的中国农民得不到任何政府照顾,也没有任何社会关爱。
农民——全世界只有中国毛泽东时代的农民,地位低下、人格屈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更可悲更恐怖的是——
八、农民主体成了社会主义的革命对象
温锐先生有一点见解比较深刻。他指出:“谁是农民的主体?是正确认识农民的前提……毛泽东始终把农民中的下层贫民尤其是‘赤贫’看做是农民的主体,是农民群体的代表,以他们的意识和要求作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结果……导致了重大失误”。
其实,即使贫下中农,在毛泽东眼里仍然是下等人——低于工人阶级,更低于权贵们。对于农村真正的主体——勤劳本分的农民,毛泽东明确提出:富裕中农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
害怕中国人民富起来,特别是害怕中国人民的主体——广大农民富起来,是中国最大独裁者——新中国最大富翁的一贯思想。如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莫斯科公开发表的演讲:“有人说穷是坏事,我看穷是好事。越穷越要革命,人人都富裕的时代是不堪设想的……热卡太多了,人就要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了。”——为什么说这是其人的一贯思想呢?众所周知,他坚持不懈地割资本主义尾巴。
可以说,这种一以贯之的理念正是毛泽东思想的精华,也是其整个革命理论的基础。道理很简单,全国人民都富起来了,广大农民都富起来了,谁还愿意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永远革命?毛“大伟人”还怎么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党国国策?

综上所论,正是毛泽东的基本思想以及由此确立的一系列方针和制度,造就了世界史上绝无仅有的中国三农问题,造就了中国农民空前绝后的地位低下、备受歧视和绝对贫穷。
“三农”, “三农”,提起“三农”心好痛!
我想问一问,毛泽东究竟是中国农民的大救星,还是大灾星?——还是广大农民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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